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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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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纳统奖励。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名录系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贷款贴息额度奖励。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223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名录系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企业自愿申报贴息额度表》

具体办理流程: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资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通知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企业自愿将贴息额度申报至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汇总贴息额度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

人:赵亮

联系电话:0537-2076076

2.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提质增量奖励。根据企业营业收入增幅提升分档进行奖励,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223号)

政策类型:免申即享类

政策支持范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其中:年营业收入50亿元及以上的。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10%,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营业收入增幅达到20%,一次性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以此类推,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10亿元—50亿元的。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10%,一次性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营业收入增幅达到20%,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以此类推,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1亿元—10亿元的。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30%,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营业收入增幅达到4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以此类推,最高给予8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1亿元的。年营业收入增幅实现倍增,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所需申领材料:企业无需提供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资料,对符合《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相关要求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通知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

人:赵亮

联系电话:0537-2076076

3. 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即时帮扶人口信贷扶持政策。用人单位每带动一名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即时帮扶人口稳定就业、稳定劳务或稳定收入的(签订一年及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带动增收协议等),给予5万元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合同签订当月的市场报价利率(LPR30%,财政年贴息3%;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贷款按每带动一名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即时帮扶人口给予5万元至10万元优惠利率贷款,以贷款合同签订当月的市场报价利率(LPR),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企监字〔2021100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带动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即时帮扶人口稳定就业、稳定劳务或稳定收入的用人单位。

所需申领材料:贷款合同、资金到位凭证、利息支付凭证,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或即时帮扶人口的长期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带动脱贫协议以及带动脱贫人口工资收入发放证明、《富民生产贷贴息资金申请审批表》

具体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县级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核查申请材料,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的,在规定期限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科室:金融合作组

人:贾志政

联系电话:0537-296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