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政策来源:关于转发《山东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银行机构现场考察。
具体办理流程:①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②资格审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资格。其中,对已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由经办银行提供“免申服务”。对未纳入名单的申请企业,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稳岗情况、近2年缴纳社保人数及社保缴费金额等情况,核实无误后推至经办银行。③银行审查。经办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对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企业。④贷后管理。经办银行按规定开展贷后检查、监测预警等,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评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动态退出。
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就业服务部
责 任 人:程璟
联系电话:0537-2343234
2.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济宁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字〔2023〕101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①企业法人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②企业职工花名册(应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劳动合同起止时间)。③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类别证明材料。④企业财务报表。
具体办理流程:
网办流程:①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②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办理,网址: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流程:①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贷款申请材料,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的,推送到合作银行。
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创业担保贷款服务部
责 任 人:宋振全
联系电话:0537-2347166
3. 一次性创业补贴。2013年10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1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人员(企业法人)。
所需申领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财务报表、《济宁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具体办理流程:
网办流程: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填报有关信息。
现场办理流程:①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补贴申请材料,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的,在规定期限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创业指导部
责 任 人:朱大鹏
联系电话:0537-2342077
4.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每吸纳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近12个月的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近12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具体办理流程:
网办流程: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填报有关信息。
现场办理流程:①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补贴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的,在规定期限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科室:创业指导部
责 任 人:朱大鹏
联系电话:0537-2342077
5. 企业与技工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补助。我市企业与技工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的技能人才,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按照中级工1000元/人、高级工及以上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
政策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政字〔2021〕40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与技工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毕业后全职吸纳到订单企业工作的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①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补助申请表。②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花名册。③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合同。④缴纳社保证明(我市人社部门电子业务系统可查询到的无需提供)。
现场办理流程:①企业按照补助标准,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补助资金申请。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③资金到位后,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资金拨付申报企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责 任 人:甄倩
联系电话:0537-2967398
6. 规模以上企业接纳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奖励。规模以上企业安排实习岗位接纳全日制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的,市、县两级政府可给予一定奖励。对接纳市属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生实习的,市级财政按照每岗位每学期500元标准给予接纳企业奖励,对接纳其他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的,按照属地原则由县级政府奖励。
政策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政字〔2021〕40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接纳全日制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的规模以上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①技工院校学生入企实习奖励资金申请表。②实习学生花名册。③学生入企实习协议等佐证材料。
现场办理流程:①每年8月份,由市属技工院校汇总学生到规模以上企业实习情况,指导接纳学生实习企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奖励资金申请。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申请材料,依据审核结果提出奖励意见并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奖励资金。③资金到位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各接纳学生实习的企业。接纳其他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的,按照属地原则由县级人社部门予以兑现。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责 任 人:甄倩
联系电话:0537-2967398
7.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当按照规定在破产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资产变现清偿后仍有欠费的,对欠费无力清偿部分,在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含利息)补足后,可由破产企业起算组持有关材料,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核销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政策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资产变现清偿后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破产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①破产管理人请求核销养老保险金的报告。②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③破产企业申请终结报告。④破产终结裁定书。⑤破产欠费证明。⑥破产清算审计报告。⑦企业破产财产处置及分配方案。⑧个人账户金额缴费凭证及收据。⑨个人账户金额缴费明细表。
具体办理流程:现场办理。破产企业清算组工作人员持有关申请材料,到现场后由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经省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养老保险科
责 任 人:张磊
联系电话:0537-2966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