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25日进驻济宁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
督察进驻期间(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4日)设立举报电话专线:0537—2276831,举报信箱:济宁市204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sthbdc4@shandong.cn,短信举报号码:19553786757。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督察组职责,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反映至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相关投诉举报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