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宁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二十批)办理情况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批信访举报件67件(重点关注3件)。截止11月19日18时,已办结57件,阶段办结10件,未办结0件。其中属实19件,部分属实39件,不属实9件。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办结 目标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1 | D4JN20241113001 | 来电 | 邹城市利民城投有限公司自2022年9月份至今非法开采邹城市张庄镇将军堂村的槐花绿矿山,现在督察组来了之后是停工状态。 | 邹城市 | 其他 | 此件与第四批D4JN20241028013号为相似件。 11月15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庄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再次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问题实际为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经营区域。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开采建筑用花岗岩露天矿山,生产规模100万m³/a,采矿许可、环评等手续齐全。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后,该公司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按整改方案开展修复治理,期间未生产。2022年12月修复工作验收后,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7-9月按要求实施了开采作业。2024年10月以来,因建材市场低迷、销售停滞而停产。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开采行为。 二是责成企业按设计要求规范开采,禁止超规范开采行为,落实好各项治污措施,维护好生态环境。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 | 无 | |
2 | D4JN20241113002 | 来电 | 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尹营小区3号楼的化粪池溢出来了,和街道、村里反映过,没有人解决,味道很大。 | 太白湖新区 | 大气 | 11月14日,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许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经查,尹营小区于2023年完成了雨污分流改造,小区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化粪池定期清掏。经现场排查和走访小区业主,未发现近期该小区化粪池污水外溢情况。 | 不属实 | 一是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许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尹营小区内所有化粪池进行了抽吸清理,防止外溢。 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老旧小区污水管网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安排车辆开展化粪池清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营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 已办结 | 加强管理,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 无 | |
3 | D4JN20241113003 | 来电 | 高新区崇文大道往东,融创济宁府附近,早晚还有异味,味道刺鼻,两三年的时间了。 | 高新区 | 大气 | 该信访与第一批X4JN20241025177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9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黄屯街道办事处、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融创济宁府小区附近主要有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一年以上)三家涉异味企业,均位于雪花集团工业园内。 现场检查时,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配套治污设施正常开启,未发现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不佳于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临时停止生产。 2024年4月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厂界臭气浓度开展现场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无量纲)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9月2日至3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P4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监测,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未超过排放限值要求。 因信访反映的小区距离企业较近,缓冲距离短,企业无组织排放气味会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0月27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现场开展厂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区域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废气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对库门密封性进行设计整改,最大程度限制原料异味无组织散逸,生产时间段内车间门窗必须进行紧闭,防止异味无组织散逸,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时间,缩短原料运输、装卸时间,减少无组织散逸。要求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增加活性炭更换频次,减少异味无组织散逸。 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企业依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4 | D4JN20241113004 | 来电 | 微山县留庄镇北合村老养鸭基地已取缔不让养殖,还有人在养鸭,对水质造成影响。具体位置在排灌站往西三五百米,已经一两年了。 | 微山县 | 水 | 11月14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点位曾经确为禁养区,2020年调整出禁养区范围。现有养鸭基地实际为李某某养殖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目前存栏蛋鸭约1700只。该养殖场建有1座养殖棚,定期在鸭棚内添加秸秆作为养鸭垫料,形成发酵床,鸭粪在棚内自然发酵,待一个饲养周期蛋鸭出栏后一次性清理,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现场调查时,对李某某养殖场及周边坑塘和沟渠进行排查,未发现排放粪污情形。水质无异常,已对沟渠和坑塘采集水样,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养殖户规范化处置粪污,严防出现粪污直排影响外环境问题。 二是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导养殖户按照畜禽养殖相关要求规范处理养殖粪污,严防出现粪污直排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 已办结 | 加强管理,长期坚持。 | 无 | |
5 | D4JN20241113005 | 来电 | 泗水县圣水峪镇南三教村,村南通往邹城的路西500米,非法开采风化山,倒卖土地国家资源。八九米深,十几亩,三台挖机一台装载机。10月份开始干,现在停了。 | 泗水县 | 生态 | 2024年11月14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圣水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2024年9月13日,南三教湾村向圣水峪镇人民政府提交整地报告,采取削高补低、梯田改平层的方式整理提升靠近邹城市田黄镇约10亩耕地(信访件反映的点位)。整理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土壤不允许外运。9月23日整理完毕后,该村未再开展动土作业。 该地块未平整前存在高低起伏的沟壑,土地整理后已将沟壑填平。经现场核查,整平后该地块存在明显动土痕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涉嫌无证开采矿产资源(风化岩)的行为立案调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动土区域进行测绘,核实动土面积约7亩,总挖方量有待核实。目前案件正在查办中。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圣水峪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抓实日常监管,及时发现盗采自然资源问题。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执法监管,调查核实举报情况,符合移交条件的按程序向公安机关移交,依法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 阶段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严防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发生。 | 无 | |
6 | D4JN20241113006 | 来电 | 泗水县金庄镇九中向东北边修路,华金集团向南金庄桥桥西向200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乱倒,倒入农民地里。 | 泗水县 | 固废 | 2024年11月14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金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点位位于金庄镇中心中学北侧、中学家属院西。现场检查时发现,金庄桥桥西200米小路边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垃圾倾倒占地约为4㎡,已要求环卫人员立即清理。另外发现镇驻地金光路道路上有施工方临时存放的石料,占地约200m²,已要求将石料全部覆盖,规范使用。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金庄镇人民政府立即清理该处生活垃圾,放置垃圾桶,宣传引导将垃圾入桶并及时清运,确保该区域良好环境卫生。 二是责令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做好道路保洁,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加大生活垃圾管控力度,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 无 | |
7 | D4JN20241113007 | 来电 | 嘉祥县嘉祥街道五洲祥城43号楼楼下的五洲手套厂,噪音回复并未整改。依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嘉祥县 | 噪声 | 11月14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嘉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前期,调查组已督促该手套厂采取关闭门窗、控制工作时间、调整缝纫机布局、加装隔音垫等措施进行了整改。目前,该手套厂每日上午7点至12点和下午13:30至19点进行生产,检查时未发现其不按规定时间开工生产的情况。目前,二楼两个房间的隔音门、房顶隔音棉已订制,但尚未到货,缝纫机运行时的震颤声会对楼上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要求该手套厂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安装室内隔音门、房顶隔音棉,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彻底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目前,已督促隔音棉订制厂家加快出货速度,待到货后立即进行安装。 二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嘉祥街道办事处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沟通协调,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发生。同时靠上做好楼上居民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 | 阶段办结 | 充分沟通,确保整改到位,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8 | D4JN20241113008 | 来电 | 高新区柳行街道嘉达路安海物流东门里边公赞金属回收公司没有环保设施,脏乱差,非法拆车,之前投诉过,现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高新区 | 其他 | 该信访与第十一批D4JN20241104049号为同一问题。 11月5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柳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废品收购站实际名为济宁公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因不涉及再生资源的再加工、处置,无需纳入环评管理。现场检查时,因卫生清理不及时,有明显异味,但未发现非法拆车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济宁公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立即清理院内卫生,减少异味扰民,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严禁非法处置、加工。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 无 | |
9 | D4JN20241113009 | 来电 | 任城区警韵之家北区A3号楼电梯上下运行噪声大,影响居民生活。 | 任城区 | 噪声 | 11月14日,任城区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李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警韵之家北区维保单位为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信访反映的A3号楼东、西两部电梯均在检验有效期内。 调查组现场对A3号楼东、西两部电梯运行噪音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东侧电梯梯运行时机房、开关门、轿厢噪声分贝值分别为72.5dB、74.7dB、70dB,开关门和轿厢噪声分贝超出标准规定要求;西梯运行时机房、开关门、轿厢噪声分贝值分别为72.9dB、90.0dB、56.8dB,开关门和轿厢噪声分贝超出标准规定要求。 现场采取调整电梯厅门滑块、刷润滑油等减震措施后,再次进行噪音检测,结果显示以上两部电梯运行噪音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进一步调查发现,由于该小区A3号楼电梯已投入使用11年,部分配件出现老化,主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锈蚀,曳引轮等设施磨损,导致电梯上下运行过程中噪声较大,对本楼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针对电梯运行噪音问题,尽快研究减噪方案,对电梯磨损严重配件立即进行更换,最大限度减轻噪音影响。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强化日常监管,督促该小区物业尽快落实整改。同时,关注好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 阶段办结 | 督促整改落实,严防噪音扰民。 | 无 | |
10 | D4JN20241113010 | 来电 | 留庄镇红荷村西,村内禁养区田地里有一无名鸭棚,异味大影响附近居民。 | 微山县 | 大气 | 11月14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鸭棚实际为王某某养殖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目前存栏蛋鸭约4000只。该养殖户建有1座养殖棚,有存栏时定期在鸭棚内添加秸秆作为垫料,形成发酵床,鸭粪在棚内自然发酵,待一个饲养周期蛋鸭出栏后一次性清理,作为肥料还田利用。 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粪污乱堆、乱排、乱放等行为,但养殖棚周边异味明显,会影响周边环境。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养殖户规范处置粪污,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异味对周边居民群众影响。 二是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督促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养殖异味逸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管理,长期坚持。 | 无 | |
11 | D4JN20241113011 | 来电 | 泗水县金庄镇夹谷山村,村西大型养鸡场离村庄不到200米,味道大,污水往外流,门口很多污水。鸡粪车从村里过来过去,可以查摄像头落实。已经好几年了,没有人处理。养殖规模大,有三十个棚。 | 泗水县 | 大气 | 2024年11月14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金庄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鸡场实际名为济宁润通养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夹谷山养殖场,距离夹谷山村510米,占地面积172.17亩,建设26座养殖大棚,设计年出栏820万只肉鸡,现存栏80万只肉鸡,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登记。该养殖场配套建有1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密闭运行,建有生物除臭塔,鸡舍和场区采用喷洒除臭剂除臭。 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除臭塔正常运行,鸡舍和污水处理站附近有异味,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养殖场鸡粪外运制作有机肥,司机为节省时间,运输过程中选择最短距离穿越夹谷山村,存在跑冒滴漏情况,产生的异味对村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该养殖场污水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未发现污水往外流、门口有污水现象。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1日、10月27日,对场内废气、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济宁润通养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夹谷山养殖场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规范处置粪污,严禁直排外环境。同时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严禁跑冒滴漏,避免异味扰民。 二是责成金庄镇人民政府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企业开展检查,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 已办结 |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防止粪污乱排乱放造成异味扰民。 | 无 | |
12 | D4JN20241113012 | 来电 | (1)曲阜市小雪镇宣村,村西北有个院子堆了很多湿污泥,地上也有滴落的,不清楚污泥是否有毒有害,一个月前发现的。(2)邹城市城北、碧桂园小区东北,北外环北侧、预制件厂东边,有一片杨树林,时不时有臭味。 | 曲阜市、邹城市 | 大气 | 11月14日,曲阜市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小雪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小雪镇宣村西北院子实际为山东鲁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蚯蚓养殖,建有10座4000平方米养殖棚、1座1500平方米储泥棚、1套废气处理设施,已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未发现有堆存污泥及污泥滴落现象。调阅企业生产台账,该企业与山东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一污)、曲阜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曲阜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泥处置合同,使用罐车从上述3家污水处理厂将生活污泥运送至储泥棚内自卸,然后进行蚯蚓养殖,罐车在装运过程、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带泥上路上路情况,造成公司院落内会有少量泥土洒落。 经进一步核查3家污水处理厂,其产生的污泥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调阅3家污水处理厂今年以来污泥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11月15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钢山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确有一片杨树林,树林周边除碧桂园小区外还有1家预制件厂。该厂环评及排污登记手续齐全,生产过程无臭味气体产生。经排查走访,该杨树林及附近未发现有异味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山东鲁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环保各项要求生产经营,同时对厂区卫生进行及时打扫清理, 避免厂区出现污泥滴落现象。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强化巡查监管,关注好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 | 无 | |
13 | D4JN20241113013 | 来电 | 曲阜市石门山镇片午庄村的魏某某破坏土地,2018年至今挖了80多亩片午庄西北边的耕地,最深的有6米深,卖土的钱占为己有,来电者诉求是将挖的土地恢复。 | 曲阜市 | 其他 | 该信访与第十九批D4JN20241112024号为同一问题。 11月13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门山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午庄大队田家林北200米左右位置现为曲阜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4月29日获得曲阜市人民政府项目立项,9月8日开工,总面积165.14亩,目前已整治120亩,计划2024年12月份完成。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挖耕地卖沙问题。 2018年,该区域为山东圣都农牧项目建设项目用地,建设方为山东圣都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4年通过流转土地形式获得此次约300亩土地;2015年取得曲阜市政府《关于山东圣都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批复》,同时办理了环评、立项、土地等相关手续;2018年开工建设。该建设涉及土地44.66亩,进行土地平整、建设沼气池、蓄水池等附属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风化岩)全部统一存放在项目区内。2020年将项目区内存储的废料(风化岩),按照《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通知》要求,统一交由曲阜市国投矿业有限公司处置,不存在挖耕地私自卖砂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土地修复工作。 二是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加大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已办结 | 加大巡查力度,严防非法盗采自然资源问题发生。 | 无 | |
14 | D4JN20241113014 | 来电 | 一共有五家厂子,分别是(1)泗水县柘沟镇柘沟五村油房向西100米抽玻璃拔丝的厂子(2)泗水县柘沟镇柘沟四村村委会向西50米碎玻璃加工厂(3)泗水县柘沟镇西大厂村星吴线路北的大型玻璃加工厂(4)泗水县柘沟镇上的开发区凡国石材厂向西100米路北抽玻璃拔丝的厂子(5)泗水县柘沟镇邵家庄路口(星吴线路南)抽玻璃拔丝的厂子,以上五家厂子全部严重污染环境,没有环保许可证,原来已经取缔不让干,现在又偷偷经营,噪音扰民,生产时有灰尘。 | 泗水县 | 大气 | 2024年11月14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柘沟镇人民政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五家厂子实际为3家玻璃丝加工点、 2家玻璃回收加工点。其中,3家玻璃丝加工点中1家位于柘沟五村、2家位于柘沟七村,均未办理任何手续,未向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备,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和废水。柘沟镇针对此类项目均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经现场核查,3家玻璃丝加工点均无拉丝坩埚,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2家玻璃回收加工点分别为:泗水县祥彬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位于柘沟四村,距离最近居民约80米,建设2条破碎玻璃生产线;泗水县柘沟镇文源废品回收站,位于西大厂村星吴线路北,距离最近居民约80米,建设2条破碎玻璃生产线。2家企业均办理了营业执照,生产过程位于密闭车间内,生产工艺为外购废旧玻璃—经破碎机破碎加工—外售,无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噪声,会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现场检查时,2家玻璃加工点未生产,部分玻璃物料堆放在车间外,未完全覆盖。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2家玻璃回收厂负责人立即对裸露的玻璃物料进行覆盖;玻璃破碎生产设备配套安装袋式除尘设备,采取有效除尘降噪措施,避免扬尘和噪声扰民。 二是责成柘沟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开展大排查工作,对玻璃丝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取缔到位。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确保合法合规生产,严防散乱污企业污染环境。 | 无 | |
15 | D4JN20241113015 | 来电 | 微山县留庄镇北羊庄村北羊码头,环境卫生极差,水质有异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微山县 | 大气 | 11月15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码头实际为留庄镇北羊庄船舶临时停靠点,为北羊庄渔民自备船舶和渔业生产用船船舶临时停靠点。 现场调查时,船舶临时停靠点存在部分杂草垃圾和堆放地笼等现象。该处水质能见度较好,感官正常无异味。北羊庄已安排人员对船舶临时停靠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属地村持续开展船舶临时停靠点环境卫生的清理保持,确保环境整洁,无污水排放和堆放杂物等现象。 二是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强监管,落实“河长制”要求,确保水体水质稳定。 | 已办结 | 加强管理,长期坚持。 | 无 | |
16 | D4JN20241113016 | 来电 | 任城区20里铺镇北头,新105国道的东西路的路边,天宝寺汽车站牌对面,路边杀狗,没有任何手续,严重污染周围环境,气味难闻,血水直排附近沟渠。 | 任城区 | 大气 | 11月14日,任城区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长沟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点位实际为任城区张林行家禽销售店,经营范围为牲畜家禽(不含野生动物)销售,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现场核查发现,该商户院内有肉狗十余只,狗笼附近有部分残留粪便,未及时进行清理,粪便堆存产生异味,对附近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排查该商户周边沟渠及道路雨箅子,未发现有血水直排现象。 进一步走访发现,该商户前期曾从事过活狗宰杀,目前已不再从事屠宰作业。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该商户规范经营行为,严禁路边宰杀。同时,立即对院内积存粪污进行清理,提高除臭剂喷洒频次,避免产生异味扰民问题。目前,该商户已完成清理。 二是责成属地镇街和相关部门强化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巡查,立行立改,严防异味 扰民。 | 无 | |
17 | D4JN20241113017 | 来电 | 邹城市郭里镇朝阳村东山和西山省级生态公益林内2014年有过伐树行为,2023年11月开始又为了去除害虫开始伐公益林内柏树,并借此机会大量伐没有害虫的树,数量在7000颗以上现已停止,破坏生态。 | 邹城市 | 生态 | 11月15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郭里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郭里镇朝阳村东山和西山种植的侧柏为省级公益林,2014年曾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对少量病死树进行过清理。2023年11月,因调查发现双条杉天牛危害较重,由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濒死、枯死树木进行了采伐清理;采伐活动办理有许可证,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采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实施了全程监督。期间共在东山、西山处采伐树木约2600棵,不存在超伐行为,未发生生态破坏。 | 不属实 | 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强宣传引导,普及林木病虫害防治知识。 | 已办结 | 加强宣传引导。 | 无 | |
18 | D4JN20241113018 | 来电 | 嘉祥县纸坊镇郑山村南边山上有破坏山体开采石矿行为,面积有几万平方米。从今年三四月开始到八九月停止。 | 嘉祥县 | 生态 | 11月14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再次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采石点实际是为保障嘉祥县境内济邹高速、济商高速建设用土需求设置的挖土点,现状地类为林地。镇属企业嘉祥县纸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济商高速施工方济宁市公路公程公司签订了《济商高速项目取土协议书》,采取切块的方式进行取土,取土后及时整平,覆盖表层土恢复原貌。经现场核查,该处地质组成是渣土,没有成型可利用的山石资源,不存在开采山石的情况。 县交运局联合县公安局、纸坊镇政府在施工方取土阶段对土方运输进行监管,固定运土路线、车辆,严禁土方外运它用或私自倒卖的行为。目前该取土区已停止取土,部分地块已恢复耕种条件,剩余地块正在恢复整理中。 | 不属实 | 一是责令施工方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尽快恢复地块耕种条件,确保取土后复耕复绿。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政府对该取土点加强日常巡查,防止私自取土,并严厉打击破坏山体、耕地违法行为。 三是属地镇做好宣传引导,防止群众误解,争取群众支持理解。 | 已办结 | 加强日常巡查,严防私自取土。 | 无 | |
19 | D4JN20241113019 | 来电 | 微山县付村街道高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上的垃圾在后门,运输时抛洒导致后门附近的进村道路污水横流、垃圾乱飞臭气熏天。 | 微山县 | 固废 | 11月14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付村街道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高庄煤业有限公司实际名为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垃圾由物业公司负责清运。现场调查时发现,信访反映道路上确实存在垃圾遗撒滴漏的情况,产生的异味影响了周边环境;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高庄煤矿和物业公司及时对垃圾运输通行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并祛除异味。目前已完成。 二是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管理,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 无 | |
20 | D4JN20241113020 | 来电 | 1.曲阜市尼山镇小北山村村北孔某某的石子厂扬尘很大,作业时噪音很大。2.挨着石子厂的化工厂用暗管往东边河道排放污水,化工厂内干粉厂扬尘很大。 | 曲阜市 | 大气 | 11月14日,曲阜市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尼山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石子厂扬尘很大,作业时噪音很大的问题。信访反映的石子厂实际名为程岩生物科技(曲阜)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碳酸钙粉生产,已取得环评、排污许可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大门未关闭,车间内部分传送设施封闭不完全,落料口集气罩收集不完善,部分粉尘收集管道已断开,地面积尘严重,扬尘、噪声污染隐患较大。 待企业正常生产时,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噪声进行检测。 2.关于化工厂问题。信访反映的化工厂实际名为曲阜腾盛恒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粉、细石子、水泥、粉煤灰掺混封装。现场设有1条超细复合胶凝铺底材料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为1套3孔计量料斗、1台立轴搅拌机、3个30吨密闭原料罐、1条自动封包线,已办理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排污等环保手续。根据曲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意见,该企业为非化工企业。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化学原料,生产工序不涉及污水产生,未发现污水外排,但生产线无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地面积尘严重。 经排查,该企业距离东边的老蓼河1000多米,中间为农耕地。厂区内有一口灌溉井,有水管通向东边菜地,用于浇菜地,未发现有污水排放至河道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程岩生物科技(曲阜)有限公司对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进行限期整改,5日内整改完成;责成尼山镇政府按照“散乱污”管理要求11月30日前对曲阜腾盛恒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清理取缔。 二是加强对程岩生物科技(曲阜)有限公司的巡查监管力度,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生产经营,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三是责成监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督管理,严防“散乱污”死灰复燃。 | 阶段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
21 | D4JN20241113021 | 来电 | 高新区同济科技园北门,门口建筑垃圾占道堆积,影响出行;没有覆盖网,有风扬尘大,已经十几天了。 | 高新区 | 固废 | 11月14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实,该处点位确实堆有约44平方米的建筑装修垃圾,且未覆盖防尘网。经进一步了解,此处建筑垃圾为山东融发数字运营有限公司在装修办公楼时清理堆放至此。 | 属实 | 一是责成山东融发数字运营有限公司立即清理现场建筑装修垃圾,并加大保洁力度,严防扬尘污染。11月15日,该路段建筑装修垃圾已清理完毕。 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查处,防止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影响。 | 已办结 | 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
22 | D4JN20241113022 | 来电 | 高新区接庄镇口头村附近有五六个工厂,富美达工业园、开源路上东头路北康洁利人造石、德林重工附近有很大的异味。 | 高新区 | 大气 | 11月15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接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口头村附近主要有山东康洁利人造石有限公司、济宁海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3家涉异味企业,其中济宁海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德林重工工业园内,富美达工业园内无涉异味企业。3家企业环评、排污许可手续齐全,且均已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均正在生产,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偷放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11月14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山东康洁利人造石有限公司、富美达工业园现场开展厂界检测,报告显示均未超过标准排放限值要求。11月18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德林重工工业园进行检测,结果待出。 因口头村距离企业较近,企业无组织逸散废气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压实山东康洁利人造石有限公司、济宁海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废气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 阶段办结 | 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23 | D4JN20241113023 | 来电 | 嘉祥县中心街道人大政协家属院北邻派出所内的油烟机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生活。是否督促整改。 | 嘉祥县 | 噪声 | 11月14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为嘉祥县公安局萌山派出所,位于嘉祥县中心街408号、人大家属院北邻。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派出所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排风扇损坏,运行时产生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嘉祥县公安局萌山派出所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修,更换损坏的风机,消除噪声隐患。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责成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做好设备的巡检维护,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积极为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已办结 | 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 无 | |
24 | D4JN20241113024 | 来电 | 微山县留庄镇北沙河大桥北边的汤水沟水质臭、杂草多(不是死水),持续时间好几年,不知道污染来源。 | 微山县 | 水 | 11月14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务局、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信访问题反映的水沟实际为滕州市级索镇前王晁村西坡北沙河王晁排灌站至西后留庄排灌站段,属滕州市级索镇前王晁村管辖,前王晁村村委会已出具证明。 | 部分属实 | 一是将信访问题情况向滕州市级索镇前王晁村村委会反映。 二是相关部门做好我辖区内河道排查,防止水质受其影响。 | 已办结 | 完成反馈。 | 无 | |
25 | D4JN20241113025 | 来电 | 任城区南苑街道环城北路南边的路西,金兵羊肉店的人在路边宰羊,血水倒在路面上,之前打过12345,未得到解决。 | 任城区 | 水 | 11月14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南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金兵羊肉店实际为任城区金兵全羊馆,位于济宁市环城西路34号,为个体餐饮商户,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现场核查,该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规范完整,现场未发现该商户存在路边宰羊行为,附近道路地面无血水痕迹。经走访调查,周边群众反映,夏天时该商户为招揽生意,曾将带血的鲜羊肉放置在店外展示,存在羊血滴落路面情况,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该商户规范经营行为,严禁路边宰杀,规范处理餐厨垃圾,严防血水、污水随意倾倒问题发生。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周边商户规范经营,对排查发现的露天宰杀、超门头经营等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强化监管,立行立改。 | 无 | |
26 | D4JN20241113026 | 来电 | 汶上县中都街道济宁第九运输分公司院里,车辆噪音,车间风机噪音,从早上6点开始,到晚上7点左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汶上县 | 噪声 | 2024年11月14日,汶上县组织中都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济宁第九运输公司位于中都大街199号,场地主要用于部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充电和汶上县宏顺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公交车辆充电桩位于院内西侧紧靠中都大街,距离居民较远;汶上县宏顺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院内东南方向,紧邻居民住宅楼。 经核实,信访反映的车辆噪声实际为快递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经调查了解,双十一前后,快递量猛增,运输车辆增多,车辆运输尤其是卸货倒车时的警示音量较大,会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信访反映的风机实际为该快递公司分拣作业区上方安装的排风扇,运行时会产生明显噪声,会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中都街道办事处、交通运输局督促该快递公司拆除分拣作业区排风扇,早晚时段卸货车辆严禁倒车警示音。同时,加强人员管理,规范分拣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段,减少噪声扰民情况。 二是责成中都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劝导噪音扰民行为,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严防噪声扰民。 | 无 | |
27 | D4JN20241113027 | 来电 | 梁山县梁山街道姜庄钢材市场南侧鑫磊型材里面车间,铸造厂产生扬尘污染,应急期间还在生产 | 梁山县 | 大气 | 11月14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梁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铸造厂实际名为梁山华欣铸业有限公司,位于梁山街道姜庄钢材市场西南,已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等手续。 梁山华欣铸业有限公司建有0.75吨和0.5吨2台电炉、2台抛丸机、16台造型机,该公司熔炼、浇筑、抛丸、造型工序均配套安装废气治理设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为铸造生产线两条停产。 济宁市于10月23日20时-11月3日8时和11月10日8时-12日20时启动2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过调阅该公司用电量发现,该企业10月23日-11月3日用电量从平时7000度/天左右降至70度/天左右,电量为生活用电;11月10日-12日,用电量为从平时7000度/天左右降至900度/天左右,电量为生活用电和设备维修用电。根据用电量显示,该公司未在应急响应期间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地面积尘严重,厂房存在破损现象,车间密闭不严,导致扬尘逸散至外环境,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该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严防扬尘污染。 二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要求开展生产活动。 三是责成梁山街道办事处压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 无 | |
28 | D4JN20241113028 | 来电 | 微山县欢城镇房庄村村南郭河,河水泛白,鱼死亡,水有刺鼻气味。河水接入微山湖,污染河湖水环境。怀疑是滕州化工厂排放废水。 | 微山县 | 水 | 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与第十四批D4JN20241107015号、第十八批X4JN20241111055号信访件反映问题部分相同。 11月14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欢城镇政府再次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再次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1月8日,沿信访反映点位向上溯源至入境处,沿岸存在5个村庄、1家企业(长期停产)、2处生活污水处理站、8处雨水排口,未发现异常排水情况。但发现反映点位至上游约100米的河面呈微白色,靠近河水可闻到轻微异味,岸边和水面存在零星死亡鱼类;经调阅房庄河入境水质监测站监测数据,11月以来房庄河入境水质数据存在波动,该情况系上游来水所致,现已向滕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反馈。 11月14日现场调查时,房庄河高庄桥水质已有所改善,未见新的死鱼,但靠近河水仍有异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属地镇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河道干净清洁,严防出现水质污染问题。 二是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对房庄河的巡查监管,严防废水偷排偷放进入河道,不断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 三是积极与上游县市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水质安全。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 | 无 | |
29 | D4JN20241113029 | 来电 | 任城区南苑街道鲁商运河公馆33号2单元,夜间9点半之后暖气泵房运行噪声太大,供暖公司是中能热力公司,暖气泵房在地下停车场,无隔音设施。 | 任城区 | 噪声 | 11月14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鲁商运河公馆位于车站西路以北、济安桥南路以西。该小区33号楼暖气泵房位于负二层地下车库内,共安装有8个循环泵,工作状态为四用四备。现场核查发现,暖气泵站未采取任何隔音降噪措施,负二层能听到明显设备运行噪音,负一层有轻微嗡鸣声,一层楼道内未见明显噪音。夜间安静环境下,暖气泵房运行噪音较白天更明显,会影响楼上居民夜间休息。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针对暖气泵房噪音问题,尽快研究减噪方案,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最大限度减轻设备运行噪音影响。目前,整改措施正在进一步制定和落实中。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继续跟进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该区域巡查频次,关注好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严防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 阶段办结 | 督促整改落实,严防噪音扰民。 | 无 | |
30 | D4JN20241113030 | 来电 | 嘉祥县梁宝寺镇张董村有一家个人养猪场,养猪人为张某某,粪便直排到养猪厂北边的大坑里,异味严重。 | 嘉祥县 | 大气 | 11月14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梁宝寺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梁宝寺镇张董村张某康养猪户,属散养户,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养殖场内现存栏生猪15头(1头母猪、14头小猪),建有10立方米污水池。 经查,该养殖户粪便日产日清,院内做到雨污分流,养殖场北侧坑塘内水质清澈,可见游鱼,无粪污堆积,未发现养殖场粪污直排到坑塘内的情况,但养殖场圈舍内有异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该养殖户对圈舍内外环境进行清扫,同时加大消毒剂、除臭剂喷洒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异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责成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梁宝寺镇政府加大对养殖场户的巡查和管理,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持养殖环境卫生整洁,严禁污水直排外环境,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31 | D4JN20241113031 | 来电 | 曲阜市石门山镇片午庄大队田家林村北200米,土地10月份被挖沙,被挖土地约6、70亩,现在坑未回填,土地不能用。 | 曲阜市 | 生态 | 该信访与第十九批D4JN20241112024号问题相同。 11月13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门山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午庄大队田家林北200米左右位置现为曲阜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4月29日获得曲阜市人民政府项目立项,9月8日开工,总面积165.14亩,目前已整治120亩,计划2024年12月份完成。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挖耕地卖沙问题。 2018年,该区域为山东圣都农牧项目建设项目用地,建设方为山东圣都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4年通过流转土地形式获得此次约300亩土地;2015年取得曲阜市政府《关于山东圣都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批复》,同时办理了环评、立项、土地等相关手续;2018年开工建设。该建设涉及土地44.66亩,进行土地平整、建设沼气池、蓄水池等附属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风化岩)全部统一存放在项目区内。2020年将项目区内存储的废料(风化岩),按照《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通知》要求,统一交由曲阜市国投矿业有限公司处置,不存在挖耕地私自卖砂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石门山镇政府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土地修复工作。 二是督促监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加大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已办结 | 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发生违法取沙取土行为。 | 无 | |
32 | D4JN20241113032 | 来电 | 经开区疃里镇大刘村刘令海在319省道路南有一个院,院内收购废弃机油桶,无相关环评手续。 | 经开区 | 固废 | 11月14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点位实际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艺塑料制品销售店,经营者为刘某某,主要进行废旧塑料筐、塑料桶等废旧塑料的回收、压块、外售,已办理营业执照。该店不涉及加工、再生利用等生产活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处堆存部分废旧塑料筐、塑料桶等回收的塑料废品,现场未发现废旧机油桶等危险废物。 | 不属实 | 一是责成疃里镇政府督促业主刘某合法经营,严禁回收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不得违规生产加工,并及时清理院内堆存的废品垃圾。 二是责成疃里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举一反三,督促辖区内废品收购点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立行立改。 | 无 | |
33 | D4JN20241113033 | 来电 | 梁山县梁山街道流畅河社区南侧,梁山县九支渠河道污水刺鼻。问题已于第十一批公示,但河道污水仍然刺鼻。 | 梁山县 | 水 | 11月14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梁山县水务局、梁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再次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梁山县九支渠总长为1.2公里,主要功能是汛期排涝防洪。九支渠流畅河社区段长约500米,经沿沟渠走访排查,河道周边无工业企业,未发现有向沟渠内排污的情况,流畅河社区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因沟渠内水体长期不流动,自净能力差,渠内水体变质产生异味,前期水务局联合梁山街道组织人员通过吸污车将九支渠内积水进行过抽运。由于本周梁山县降雨较多,雨水将九支渠底泥冲击上翻,导致水体发黑刺鼻,异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县水务局联合梁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通过吸污车将九支渠内积水抽运至附近污水处理站点进行处理。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责成梁山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 | 无 | |
34 | D4JN20241113034 | 来电 | 任城区接庄街道宗营村村西北,吴某峰家对面的那条小路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多,环境脏乱差。 | 高新区 | 固废 | 11月14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现场检查,信访反映的路段确有垃圾堆存,系宗营村居民吴某峰在该路段两侧堆放了约10米的装修木板和铝制品,道路及两侧有零星生活垃圾。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属地街道立即组织人员清理现场装修木板、铝制品以及生活垃圾,并加大日常保洁力度。11月15日,该路段装修木板、铝制品及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 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查处,防止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影响。 | 已办结 | 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
35 | D4JN20241113035 | 来电 | 邹城市太平镇工业园区鲁抗医药夜间(晚上五六点到凌晨)排放气体,有臭味。 | 邹城市 | 大气 | 此件与第二批D4JN20241026010号件、第9批D4JN20241102024号件为相似件。 11月15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邹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太平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再次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鲁抗医药实际名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主要从事原料药生产,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齐全。该公司产生异味的主要生产环节为发酵、提取和菌渣处理,采取吸附冷凝、RTO等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后排放,自行监测、在线监测数据均不超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11月14日夜间进行检查,前期发现的无组织逸散问题已整改;组织厂界恶臭浓度监测结果为未检出;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但菌渣干化线废气管道老化导致管道连接处存在密闭不严的问题,会造成异味逸散影响周边环境情况。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令该公司对废气管道进行维修,更换老化管道,并在重点异味源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杜绝异味扰民。该公司现已制定管道更新计划,12月上旬完成。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治污责任,积极排查异味源头并加强管控,多方施策减少环境影响。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加强监管。 | 无 | |
36 | D4JN20241113036 | 来电 | 金乡县王杰镇王杰村阳光小区,不定时能闻到异味,味道重,因东边有电动车工厂,怀疑是此厂排放。 | 金乡县 | 大气 | 11月14日,金乡县政府组织高端装备产业园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对信访问题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电动车工厂实际名为山东易航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位于高端装备产业园内,从事电动车车壳及整车生产,已取得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配套建设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调阅该公司今年以来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要求。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1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曾对该企业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前期该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已被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 部分属实 |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确保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高端装备产业园管委会落实监管职责,对园区企业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并增加巡查频次和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37 | D4JN20241113037 | 来电 | 汶上县园庄镇官庄村的济宁永固建材有限公司。官方11月11日回复是环评手续是2条生产线,回复情况严重不属实,实际情况为3条生产线,在东厂房(永固商混站北厂房内)偷设1条打石子的生产线,无环评手续并不间断生产,应急期间仍在生产。(建议进车间厂房检查)。办理手续是两条生产线,现在是三条生产线,一条洗沙线,两条生产石子,两条生产石子的生产线是污染的。现有两个工厂,两个厂子距离几百米。查的是东厂(加工石子车间存在粉尘污染),则西厂开工(洗砂车间存在水污染情况,加工石子车间存在粉尘污染情况);查的是西厂,则东厂开工,建议两个厂子同时排查。 | 汶上县 | 其他 | 2024年11月14日,汶上县组织苑庄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汶上县永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位于汶上县苑庄镇东官庄村南300米,主要从事建筑材料制造,有东、西两个厂区,环保手续齐全。因市场原因,该企业近期未生产。 经查,该企业东厂区涉及2个建设项目:“年产70万吨商品混凝土搬迁项目”,环评批复建设2条石子生产线和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实际建成1条石子生产线和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70万吨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新增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实际建成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西厂区涉及1个建设项目:“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批复建设2条机制砂生产线,实际建设2条生产线。其中1条生产线工艺为上料-破碎-筛选,未建设制砂、水洗工序;另1条生产工艺为上料-筛选-制砂-水洗,未建设破碎工序。 经查阅环评文件并现场核实,项目建设情况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所有生产线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治污设施完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现违规新增生产线的情况。济宁市于2024年11月10日8时至11月12日20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经调取该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用电量判断,该企业未进行生产活动。 | 不属实 | 一是责成苑庄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二是责成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企业开展检查,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长期坚持,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 无 | * |
38 | D4JN20241113038 | 来电 | 任城区李营街道福聚泉酒店(位于人文家园小区内)的噪声扰民,噪声来源是酒店的负一楼,影响19号楼和16号楼的底楼层居民夜间休息。 | 任城区 | 噪声 | 11月14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李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酒店实际为山东福聚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任城区古槐路与机电路交汇处,主要从事餐饮、住宿、洗浴等服务,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经核查,该酒店距离人文家园小区19号楼、16号楼位置较近,酒店负一楼为洗浴区,一楼为大厅和温泉区(温泉区已停止开放半年以上)。 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酒店三楼平台南侧设有一处24小时运转的通风口,风机运转会产生一定噪音;酒店负一层洗浴区夜间进行营业,来往顾客喧哗会产生一定噪音。因距居民楼较近,以上因素会对附近居民夜间休息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该酒店加强内部管理,在平台通风口外侧加装隔音板,在洗浴区张贴警示标语等,引导顾客勿大声喧哗。同时,合理调整营业时间,最大限度减轻对周围住户噪音影响。目前,该酒店正在整改中。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成效严防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 阶段办结 | 督促整改,严防噪音扰民。 | 无 | |
39 | D4JN20241113039 | 来电 | 微山县马坡镇闫庄村东北角大型养鸭厂,每天晚上散发出难闻气体的味道,影响附近居民。 | 微山县 | 大气 | 11月15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马坡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养鸭厂实际名为微山县德昌渔业有限公司,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登记手续,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现存栏蛋鸭约2.8万只。该养殖场共建设14座养殖棚,配套建设粪污收集池10座合计约1500立方米,养殖棚内粪污定期使用吸粪泵抽吸至收集池,经发酵后还田利用。 现场调查时,未在养殖场周边发现粪污乱堆、乱排、乱放等行为;但鸭棚封闭不严,导致鸭棚内异味逸散,在昼夜温差较大时,异味明显,会对周边居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令养殖场尽快对鸭棚进行封闭,加强环境管理,规范化处置粪污,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异味影响。 二是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规范及时处置养殖粪污,减少养殖异味逸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严防反弹。 | 无 | |
40 | X4JN20241113040 | 短信 | 汶上县裕得金属金属制品公司镀铬车间不停产,屡教不改严重污染天气。 | 汶上县 | 大气 | 2024年11月14日,汶上县组织郭楼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实际名为山东裕得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齐全。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及周边无明显异味。经查,该企业共建设8条电镀生产线,其中镀锌生产线3条、镀铜生产线1条、镀铬生产线4条。济宁市于2024年11月10日8时至11月12日20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该公司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为:8条生产线中4条生产线停产。经查阅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生产记录,1条镀锌生产线、1条镀铜生产线和2条镀铬生产线未生产,落实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剩余2条镀铬生产线可以生产。 经查阅该企业废气自行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废气排放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11月12日郭楼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待出。 | 不属实 | 一是要求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应急响应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生产,确保企业规范生产。 二是责成郭楼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该企业周边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是责成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该企业开展检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结果,做好后续工作。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企业违规生产,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 无 | |
41 | X4JN20241113041 | 短信 | 济宁市马坡镇西程楼村,11月12日晚七点五十七分依然弥漫异味,烦请督察组领导彻底督办解决异味问题,防止反复。 | 微山县 | 大气 | 该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与本次省环保督察第二批X4JN202410261133号、第十二批D4JN20241105061号信访反映的为同一养殖场。 11月14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马坡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再次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村庄没有涉气工业企业,异味来源于微山县百思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肉鸭养殖,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登记手续,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目前暂时停养(肉鸭已于2024年11月10日出栏)。公司现建有两座污水池,配备两个干湿分离机。养殖场周边西侧、北侧为树林,南侧、东侧为农田,距离最近住户约300米。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养状态,但现场养殖异味明显,会影响周边居民群众生活。经进一步排查,异味系肉鸭出栏后冲洗鸭棚和粪污转运所致。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令养殖场加强环境管理,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处置粪污,冲洗鸭棚或转运粪污时增加除臭剂喷洒量和喷洒频次,降低异味影响。 二是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督促养殖场扛牢治污主体责任,规范及时处置养殖粪污,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群众的影响。 | 已办结 | 加强管理,长期坚持。 | 无 | |
42 | X4JN20241113042 | 短信 |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吴家湾村,有多多宰杀兔子的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解决,家庭式作坊,宰杀兔子的血水随意倾倒掩埋,流入村下水道,是否存在污染水体的行为!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辛店村,临荷路路边南有养鸭子的,那个臭味儿都能熏得人呕吐,有用管子排到边沟沟里面养鸭子的粪便养鸭水,这样会不会影响地下水,这个养鸭得好几年了,从那住的人都是苦不堪言! | 太白湖新区 | 水 | 11月14日,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农业农村事务部、石桥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11月8日,联合调查组已督促两家杀兔小作坊将宰杀挂钩等屠宰工具进行了拆除清理。11月14日现场再次检查时,未发现宰杀兔子的现象。 2.信访反映的临荷路南养鸭场实际为姜庄村陈某肉鸭养殖场,属于规模以下养殖,现存栏肉鸭约10000只。该养殖场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养殖粪污经沉淀池发酵和晾粪棚晾晒后用于附近农田消纳还田。现场检查时,临荷路路边沟渠水质清澈,未发现该养殖场使用管道排放养殖粪污的情况,但鸭舍周边有养殖异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加强对吴家湾村宰杀兔子作坊的监管,定期进行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是督促陈某养鸭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及时清理圈舍内粪污,对鸭舍周边区域喷洒除臭剂,最大限度消除异味。 三是责成区农业农村事务部、石桥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禁私屠滥宰行为,指导养殖户做好粪污还田,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加强日常管理,严防出现环境问题。 | 无 | |
43 | X4JN20241113043 | 短信 | 梁山县原徐集镇政府南行1000米路东(梁嘉路),通达工贸院内散乱污,厂区内好几个小厂,有焊接罐的,还有焊接挂车的,厂内几乎没有烟气回收。环评报告全不全。 | 梁山县 | 大气 | 11月14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拳铺镇政府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通达工贸原为山东通达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挂车配件生产、销售,因经营不善于2017年6月停业。目前厂房租赁给梁山瑞东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梁山近古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梁山瑞东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机械设备、饲料机械设备、环保设备、储罐、烘干设备的制造、安装及销售。该企业已办理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等手续,并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安装了废气治理设施。 梁山近古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二手冻干机的销售,无生产活动。 经查,2024年6月份,房东陶某某在厂区中间偏南侧新建800㎡新厂房,梁山瑞东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租赁后存放二手滚筒和干燥机,并进行局部焊接、维修,该车间项目未在环评范围内,已立即进行了清理取缔。 | 部分属实 |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责令梁山瑞东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该公司800㎡新建厂房内生产设备进行清理,并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已清理完毕。 二是责成拳铺镇政府压实属地责任,加大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严防出现违规散乱污企业及超环评范围的生产经营行为。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确保散乱污企业及时清理取缔,严防问题反弹。 | 无 | |
44 | X4JN20241113044 | 短信 | 兖州区城隍庙西街,路南饭店东北铁锅炖,中午放音乐,还有两个卖炸丸子的从早到晚上放叫卖声,影响我孩子学习,和老人休息。 | 兖州区 | 噪声 | 11月14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鼓楼街道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地点为城隍庙西街潮汐摊点区。经核查,东北铁锅炖商铺和炸丸子摊点确实存在播放音乐、用扩音器放叫卖声情况,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一是现场对涉事店铺、摊点的业主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东北铁锅炖店铺禁止使用音响播放音乐、炸丸子摊点今后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售卖,杜绝噪音扰民情况发生。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强化巡查监管,发现噪音扰民行为及时劝导,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立即整改、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 无 | |
45 | X4JN20241113045 | 短信 | 梁山县韩垓镇石钟楼村村南宏源食品,这个厂子一直排污水到河里,风吹到庄有味很难闻,处理后的污水都浇到厂子周边的地里了,严重污染地下水。 | 梁山县 | 水 | 11月14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韩垓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企业实际名为梁山宏源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年屠宰生猪100万头项目已取得环评及排污许可证等手续。 经核查,根据环评要求,该企业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建设东西长900米、宽约35米、深约4米的防渗沟渠。该公司屠宰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待处理达到灌溉标准后通过废水排放口排入厂区东南防渗沟渠,用于周围的农田灌溉。废水排放口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厂区其他地方没有排水口。济宁市梁山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厂区内地下水、周边地下水取样检测,监测数值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不存在地下水受到污染情况。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厂区内有异味,刮风时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该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防生产废水污染外环境。加大厂区巡查频次,加强车间密闭,严防异味扰民。 二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废水规范处置,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责成韩垓镇政府压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解决。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确保地下水水质安全。 | 无 | |
46 | X4JN20241113046 | 短信 | 嘉祥县大张楼镇幸福路北头一家大型水泥管厂,扬尘噪音,过路运输灰尘太多,影响居民生活。 | 嘉祥县 | 大气 | 11月14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大张楼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水泥管厂实际名为嘉祥县浩益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以水泥、黄沙为原料生产水泥管,已办理环评手续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经查,该公司建有1条水泥管生产线,配套安装了布袋式除尘器,出入厂道路已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厂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无居民。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地面、道路有积尘,车间未完全封闭,生产时产生扬尘和噪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对车间进行封闭,防止粉尘外溢;增加厂区清扫、洒水频次,避免产生道路扬尘污染;合理调整生产作业和运输时间,尽量减轻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大张楼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帮扶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防扬尘、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控噪音、扬尘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47 | X4JN20241113047 | 短信 | 济宁北湖区石桥镇济东新村北市场内厕所旁边违章搭建烧烤店,夏季烧烤油烟不绝,噪音不断,还唱歌,现在临时改为火锅店了。 | 太白湖新区 | 大气 | 11月14日,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桥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火锅店实际名为新荷老菜馆。经查,该饭店利用原有临街商铺,通过搭建临时遮阳棚等方式扩大了经营场所。夏季经营烧烤期间,烧烤油烟和音响播放噪声,对周边居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桥镇政府现场督促该饭店负责人对违章搭建的遮阳棚进行拆除;同时,要求饭店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和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严禁露天烧烤,不得使用音响播放音乐,尽量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48 | X4JN20241113048 | 短信 | 微山县欢城镇到张楼西平二级坝道路夜间超载,道路扬尘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 微山县 | 大气 | 11月14日-15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欢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路段为518国道微山段,二级坝管理局在该路段设有三处限高杆、限宽水泥墩,严禁超载超限车辆通行。8月份,微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多部门在二级坝节制闸处设立治超检查点,对过往中小型货车进行超载超限24小时执法检查,切实加大主要路段管控查处力度。 现场调查发现,当车速较快时,该路段有扬尘现象,现场未发现超载超限车辆。经进一步核实,11月份以来,该处共查处超载违法行为15起,罚款3000元,有效整治了二级坝道路交通秩序。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物业公司常态化保洁并洒水降尘,保持该路段无破损、无灰尘,两侧无垃圾。 二是相关部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重点路段、夜间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和抛洒行为。 | 已办结 | 加强管理,长期坚持。 | 无 | |
49 | X4JN20241113049 | 短信 | 泗水县济河街道五里庙村近百亩良田被村霸村干部卖砂破坏,没人管,地方部门的结果与事实完全不符。 | 泗水县 | 生态 | 2024年11月15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济河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再次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点位为泗水县济河街道五里庙村。前期已接到过该信访相似问题并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卖砂现象。11月15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济河街道办事处和五里庙村村委会,对五里庙村内土地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有近百亩良田被村霸村干部卖砂破坏的情况。 | 不属实 | 一是责成济河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发现违法挖砂问题及时处置;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关注好群众合理诉求。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防违法开采自然资源现象。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非法盗采自然资源问题发生。 | 无 | |
50 | X4JN20241113050 | 短信 | 济宁市泗水县圣水峪镇南三教湾,村南500米路西尧王线,有人打着图斑治理,非法盗采国家资源,破坏土地10多亩,非法获利100多万,土地下挖10米左右深,相关负责人曹某一手操办,获利100多万。 | 泗水县 | 生态 | 2024年11月14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圣水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点位位于圣水峪镇南三教湾村村南通往邹城的路西500米,该村与邹城市田黄镇交界处。经查,2024年9月13日,南三教湾村向圣水峪镇人民政府提交整地报告,采取削高补低、梯田改平层的方式整理提升靠近邹城市田黄镇约10亩耕地(信访件反映的点位)。整理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土壤不允许外运。9月23日整理完毕后,该村未再开展动土作业。 该地块未平整前存在高低起伏的沟壑,土地整理后已将沟壑填平。经现场核查,整平后该地块存在明显动土痕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涉嫌无证开采矿产资源(风化岩)的行为立案调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动土区域进行测绘,核实动土面积约7亩,总挖方量有待核实。在前期问询调查过程中暂未发现有曹姓人员参与,目前案件正在查办中。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圣水峪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抓实日常监管,及时发现盗采自然资源问题。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执法监管,调查核实举报情况,符合移交条件的按程序向公安机关移交,依法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 阶段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严防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发生。 | 无 | |
51 | X4JN20241113051 | 短信 | 鱼台县米滩闸十米远,河段两边非法捕鱼。 | 鱼台县 | 生态 | 11月14日,鱼台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滨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河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确实存在部分群众使用违法禁捕渔具下网捕鱼的情况。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县农业农村局、滨湖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收缴6条丝网。 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做好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工作,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非法捕捞行为。 | 已办结 | 加强巡查,长效管控,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 无 | |
52 | X4JN20241113052 | 短信 | 微山县欢城镇南徐村红绿灯,南300米处路东,(煤气站后方)徐坡煤厂,厂区内扬尘,无任何降尘设施,严重污染环境。没有任何土地审批手续非法占地,私自搭建厂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进出货车辆严重超载超限。 | 微山县 | 大气 | 11月14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欢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徐坡煤厂实际为山东聚金隆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欢城镇徐村,无环评、土地使用等手续,未通过经营性煤场验收。企业建设封闭厂房1座。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厂房大门关闭,已停业停产,煤炭物料存放于厂房内,厂棚外存放一堆煤矸石且已覆盖。 关于土地手续问题,该企业占地面积约6.26亩,无相关用地手续。2021年8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现已变更为建设用地。 关于超载超限问题,检查时未发现运输车辆存在超载超限情况。10月份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在该处共查处超限车辆34辆。 | 部分属实 | 一是要求该公司在取得相关手续之前,不得经营煤炭相关工作,待完成厂房整改,满足经营性煤场各项指标,通过验收后方可生产。 二是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强巡查监管,督促整改到位,严防企业违法生产。 | 阶段办结 | 加强监管 | 无 | |
53 | X4JN20241113053 | 短信 | 石门山镇石头河村南,养鸭场排污水到大庙村东水库,现在大庙东水库以污染,反应多次一直未处理好。 | 曲阜市 | 水 | 该信访与第十七批X4JN20241110031号问题相同。 11月11日、11月14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石门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排查,信访反映的石头河村南附近共有1家养鸭场,名为曲阜市环宇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养殖畜种为肉鸭,建有2栋鸭舍和2个约600立方米的污水池,采用网上养殖的方式,设计存栏量2.5万只,为规模养殖场,已办理环评手续。信访反映的大庙村东水库实为该养殖场西约200米的一座塘坝,水面面积约1.9万平方米,上游有两条沟渠汇入塘坝,其中一条沟渠向西连通塘坝,流经该养殖场北墙外,距离该养殖场约2米。 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因设备损坏和价格低迷,已空栏2个多月,无存栏,未发现污水外溢,粪污已作为秋耕底肥还田,无直排口联通沟渠;联通塘坝的沟渠已干涸,有少量杂草,无粪污沉淀痕迹;塘坝内水体无漂浮物,能见度较高,无异味,未发现污染迹象。经进一步核查、走访,未发现该养殖场偷排污水行为,但今年7月份因短时强降雨,确实存在过污水外溢进入沟渠的问题。 11月14日,曲阜市水务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塘坝内水采样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压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确保粪污经充分发酵无害化处理后还田使用,防止乱排乱放。 二是责成监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执法和技术指导,进一步规范粪污设施运行,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对偷排偷放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阶段办结 | 加强巡查,规范畜禽粪污管理。 | 无 | |
54 | X4JN20241113054 | 短信 | 汶上寅寺周庄徐某某在一组居住区内大量喂羊,臭味冲天,部分路面有很多羊粪。 | 汶上县 | 大气 | 2024年11月14日,汶上县组织寅寺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徐某某为寅寺镇周庄村村民,在寅寺镇周庄村村西南自己家院中养羊30余只,为散养户,非规模化养殖场。 经查,徐某某养殖方式为圈养,不放养,周边路面无羊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羊粪被村内群众用作农家肥使用。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周边存在异味,会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督促该养殖户及时收集清理养殖粪污,按时喷洒防臭药剂,最大限度降低养殖异味。 二是责成寅寺镇人民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异味扰民问题及时整改。 | 已办结 |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严防异味扰民。 | 无 | |
55 | X4JN20241113055 | 短信 | 位于黄金水岸东区南边的小树林每天早晨五点放音乐跳舞,下午唱戏很吵并且声音很大,严重扰民。 | 汶上县 | 噪声 | 2024年11月14日、15日,汶上县组织汶上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小树林位于汶上县广场路与光荣路交汇处东北角,泉河西侧,建有漫步道、石凳、亲水平台等设施,是周边多个小区居民健身、娱乐等活动的主要场所。 经实地查看,该区域早晨、上午偶有跳广场舞和交谊舞的群众,下午在靠近泉河亲水平台处有跳广场舞、交谊舞群众,使用小功率音响播放音乐;白天小树林处有打牌老年人,约10余桌,未发现唱戏人员。经与现场群众沟通了解,偶有老年群众下午在小树林唱戏,使用音响播放音乐。该区域距离周边小区较近,群众健身娱乐活动时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汶上街道办事处与娱乐群众见面沟通,劝导群众选用小功率音响,降低音量,将音响朝向空旷区域。同时向群众宣传噪音防治方面的政策要求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倡导文明和谐社会风气。 二是增加执法人员的巡查频次,及时劝导、制止噪音扰民行为。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减少噪声扰民。 | 无 | |
56 | X4JN20241113056 | 短信 | 济宁市汶上县白石镇崔河村村民,在崔河村村东边。河道内和20多亩基本农田非法开采河沙和倾倒锯泥。有锯泥的地方连根草都不长。非常污染环境。 | 汶上县 | 生态 | 2024年11月14日,汶上县组织白石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地块位于小汶河东支白石镇崔河村段北侧,为济宁市汶上县与泰安市宁阳县交界处,面积100余亩,因长期闲置形成荒地,地势高低不平,南侧为坑塘,坑塘水面靠近小汶河东支河道。 经对小汶河东支白石镇崔河村段河道及周边农田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河道内及周边农田内有采砂和倾倒锯泥情况,农田内农作物长势正常。现场检查时发现,反映地块坑塘周边有堆放的碎石、石渣。经查,2023年2月,白石镇崔河村村委与村民李某某签订了协议,由李某某负责对该地块进行整治。目前,50余亩已整治为耕地并种植农作物。另外,李某某为了将坑塘整治为鱼塘养鱼,对坑塘周边土地进行了平整,扩大了水面。李某某在平整过程中将筛出的碎石、石渣堆放在了坑塘周边。经调查了解,由于该地块处于两县交界处,长期闲置无人管理,2014年前后曾有倾倒碎石、石渣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白石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督促李某某及时清理碎石、石渣,加快地块整治进度,尽快恢复土地原貌。 二是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盗采砂石违法行为。 三是责成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加强对石材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倾倒锯泥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无 | |
57 | X4JN20241113057 | 短信 | 微山县欢城镇房庄河污染严重,水里有白沫,经常飘着死鱼,自己家住附近,担心饮水安全。 | 微山县 | 水 | 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与第十四批D4JN20241107015号、第十八批X4JN20241111055号、第二十批D4JN20241113028号信访件反映问题部分相同。 11月14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欢城镇政府再次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1月8日,沿信访反映点位向上溯源至入境处,沿岸存在5个村庄、1家企业(长期停产)、2处生活污水处理站、8处雨水排口,未发现异常排水情况。但发现反映点位至上游约100米的河面呈微白色,靠近河水可闻到轻微异味,岸边和水面存在零星死亡鱼类;经调阅房庄河入境水质监测站监测数据,11月以来房庄河入境水质数据存在波动,该情况系上游来水所致,现已向滕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反馈。 房庄河附近村庄居民饮用水使用自备井集中供水,经查看村庄9月份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检测数据合格。 11月14日现场调查时,房庄河高庄桥水质已有所改善,未见新的死鱼,但靠近河水仍有异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属地镇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河道干净清洁,严防出现水质污染问题。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对房庄河的巡查监管,严防废水偷排偷放进入河道,不断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 三是积极与上游县市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水质安全。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 | 无 | |
58 | X4JN20241113058 | 邮箱 | 泗水尧山村靳某某在2020年4月12日早晨,在尧山村东南方向,靳某某家门前向东,200米挖的洗砂料出售! | 泗水县 | 生态 | 2024年11月14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地点位于高峪镇尧山村东南方向,为该村自留地。经现场查看,该区域现状为片林(杨树)和绿化树木,未发现挖砂迹象。2020年4月至今,未收到过该问题的举报线索。 | 不属实 | 一是责成高峪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和频次,严防自然资源破坏问题发生。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严防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发生。 | 无 | |
59 | X4JN20241113059 | 邮箱 | 济宁万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查处结果已经公示,本人对以下处理结果有异议: 关于生产工艺变化问题。该公司环评批复内容显示其可以使用油性油墨和水性油墨,其中水性油墨使用量2t/a、油性油墨使用量5t/a、油性油墨稀释剂(正丙脂、乙酸乙酯)使用量2t/a。经查,该公司油墨和稀释剂使用符合要求,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济宁万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环评PDF文件已发邮箱附件,环评第10页 表 1-6 、1.-7 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 环评第13页 表 2-4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及各材料性质介绍介绍里面 全部是水性油墨(溶剂为水,水性凹印油墨 VOCs 质量占比应小于等于 30%)。 请督察组领导仔细审阅该企业环评资料。 | 金乡县 | 大气 | 11月14日,金乡县政府组织羊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对信访问题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济宁万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包装材料的生产。经查,该公司于2022年8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于2022年8月25日对送审稿受理并公示,在受理公示稿中项目采用水性油墨进行印刷。征求意见期间,该公司因前期市场调查不足、水性油墨附着性不够等原因,委托环评公司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等要素进行了修编,环评第10页表1-6、第11页1-7中增加项目涉及油性油墨使用的表述,第13页表2-4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中增加油性油墨使用量为5t/a,油性油墨稀释剂使用量为2t/a。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于2022年9月28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在审批意见中对使用油性油墨产生的危险废物也进行了明确,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油墨桶、废油性油墨稀释剂桶等危废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部分属实 |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维护,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及验收中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依法依规生产。 二是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和羊山镇人民政府加大巡查力度,监督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强化监管,帮扶指导企业规范生产,达标排放。 | 无 | * |
60 | X4JN20241113060 | 邮箱 | 嘉祥县大张楼镇红旗河桥西,水泥厂没有环评,扬尘扰民,污染环境。大张楼镇红绿灯西停车场东边一家水泥管厂,没有环评手续,扬尘扰民! | 嘉祥县 | 大气 | 11月14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大张楼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两个工厂分别为张某轩和赵某镇水泥制品预制件加工点,主要以水泥、石子、沙子等为原料,经混合、装模、自然保养生产水泥管、水泥板等预制件,均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2个加工点搅拌机露天生产作业,均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生产时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一是责令2个加工点负责人自行拆除生产设施,清理原材料,恢复原状。目前,2个加工点已全部清理取缔。 二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大张楼镇政府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保持动态清零,严防散乱污企业问题反弹,对监管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散乱污企业问题反弹。 | 无 | |
61 | X4JN20241113061 | 邮箱 | 经开区疃里镇前贾村奎发物资回收站扰民,产生恶臭气味,该厂大型打包机未办理环评手续,截止现在12号该废品回收站依然正常运行,酒瓶依然继续回收。 这边工作人员检查拍照,后脚刚走继续营业,完全不耽误! | 经开区 | 其他 | 11月14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回收站实际为济宁经济开发区奎发废品收购站,主要进行废纸箱、啤酒瓶、书本等废品回收、贮存、打包、外售,配备打包机1台,已办理营业执照。打包机主要用于对回收的书本、纸箱进行物理打包,不涉及加工、再生利用等生产活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前期检查发现,该收购站院内堆存的废啤酒瓶内残留啤酒液发酵及部分易腐物质发霉易产生异味,疃里镇政府已现场要求贾某对回收的废酒瓶等易发霉废品进行清理。 11月14日再次核查时,该回收站处于停产状态,门口设置“暂停营业”提示牌,存放的废啤酒瓶等易发霉废品已全部清空,现场无明显异味。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疃里镇政府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经营业主环保意识,引导其不再回收易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空气环境的废品垃圾,注意日常卫生保洁,严防异味扰民。同时,责成业主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安排打包作业时间,严禁违规生产作业。 二是责成疃里镇政府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该回收站加强管理,规范经营,严防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严防问题反弹。 | 无 | |
62 | X4JN20241113062 | 邮箱 | 曲阜市陵城镇,由陵城镇中心流经赵家庄村东、南庄村的蓼河河段,水质呈现绿色,水体常年有臭味,此状态时间长达十几年。十天前我曾打电话向督察组反应,后面给出的调查核实情况是:“现场检查发现,因河底生长苔藓,远观水体确实呈现绿色,但整体水质清澈,无明显异味。”我对该结果持疑议态度。该河道常年弥漫臭味,尤其是夏天,臭味弥漫全村,我在家里住的时候根本不能在院子里待。在炎热的夏天,甚至都不愿意打开窗户,因为一旦打开窗户,刺鼻的臭味就会熏得人无法睡觉。这个季节气味虽然变淡,但是我每次回家的时候,在河边的路上经过都会闻到刺鼻的臭味。 | 曲阜市 | 水 | 该信访与第十批D4JN20241103020号问题相同。 11月4日、11月14日,曲阜市政府组织陵城镇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陵城镇赵家庄村东蓼河河段,实际为老蓼河原河道赵庄村段,现作为汛期老蓼河下游泄洪之用。现场检查发现,因河底生长苔藓,远观水体确实呈现绿色,但整体水质清澈,无明显异味。 11月6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取样,检测指标均合格。 夏季降雨增多,积存在河道内的雨水由于天气炎热等原因会产生异味。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监管部门和属地镇街持续开展老蓼河河道常态化巡查监督,确保老蓼河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二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向河道排污的行为,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无 | |
63 | X4JN20241113063 | 邮箱 | 汶上县郭楼镇杨坝到王楼西新扩建的高速公路南边路边上都是当时拆迁的建筑垃圾,一年多没人清理。 | 汶上县 | 固废 | 2024年11月14日,汶上县组织郭楼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高速公路实为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由安徽展翔建筑有限公司负责该路段改扩建主体工程第七标段的施工,2021年10月份开工,目前已进入收尾验收阶段。 现场核查时,发现郭楼镇王楼村西该高速公路涵洞外东侧有露天堆存的建筑垃圾。经调查了解,该批建筑垃圾为原高速公路水泥护坡,施工时拆卸下来临时存放于该处,用于后期路基垫层。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交通运输局、郭楼镇人民政府督促施工单位对露天存放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苫盖,防止扬尘污染。同时加工施工进度,对利用后剩余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清运。 二是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严防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情况发生。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严防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 无 | |
64 | X4JN20241113064 | 邮箱 | 邹城市飞灰填埋场与生活垃圾填埋场散发的臭气难闻,到处飘着臭鸡蛋味,到处外溢着沼气和硫化氢对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小孩老人闻到味道后出现嗓子刺痛发炎头晕等现象。 | 邹城市 | 大气 | 11月14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峄山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实际是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场。该场2017年后不再接收生活垃圾,仅用于处置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固化飞灰,办理有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手续。固化飞灰采用无异味的螯合剂稳定化处理;螯合过程位于密闭车间内,且对无组织废气收集除氨;飞灰运输均使用内衬袋密封。填埋场库区内飞灰及原有生活垃圾均封闭在防渗膜内,防渗膜日常检测无异常,填埋区内导气管正常运行。厂界臭气浓度、甲烷等指标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合格。经对附近的贾洼、李庄、刘营村走访排查,未发现有硫化氢异味扰民或致病的情况。 | 不属实 | 责成相关单位做好异味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做好环境监测,切实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 | 无 | |
65 | X4JN20241113065 | 邮箱 | 邹城市郭里镇高李村村民李某某在村居民区边缘擅自搭建养猪场,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也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该养猪场规模较大,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同时,养猪场散发的臭味长时间弥漫在空气中,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1.环境污染:养猪场排放的粪便和污水含有大量有害物质,直接排入土壤和水体后,导致水质恶化、土壤污染,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2.空气污染:养猪场散发的恶臭气味难以忍受,特别是在夏季高温时节,臭味更加浓烈,给周边村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困扰。 | 邹城市 | 大气 | 11月14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邹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郭里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李某某养猪场,建于2008年,不在禁养区内,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无需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该养猪场现有猪舍2栋,存栏生猪32头,配套建有粪污贮存池、储粪棚、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养殖粪污经发酵处理后主要用作自有树林肥料。现场调查时,该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经排查,该养殖场未设置排污口,未发现有未经发酵的养殖粪便和污水外排情况;附近自然沟渠内积存雨水水质清澈,无粪污排入痕迹。但发现该养殖户有粪污处置不及时问题;施肥过程中未进行翻耕或覆土;附近邻居拉运粪肥后乱堆乱放问题。以上问题均会导致异味扰民,夏季较为明显。 | 部分属实 | 一是指导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场内粪污,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对还田不规范的粪肥进行翻耕,清理乱堆乱放的粪污。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属地镇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属地镇村做好邻里矛盾化解工作,构建和谐乡村邻里关系。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无 | |
66 | X4JN20241113066 | 邮箱 | 梁山县拳铺镇褚庄村桥南路东南院内, 张某某存放约2000公斤危险化学物品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此地有违规储存,违规排放,严重危害周边环境问题,泄漏后土地上不长任何植物,刮风天异味恶臭刺鼻,已存放多年。 | 梁山县 | 生态 | 11月14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梁山县应急管理局、梁山县公安局、拳铺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点位实际为梁山沃园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食用菌种植,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停止生产经营,2024年3月将场所租赁给梁山融创商贸有限公司,从事食品加工、油脂加工二手设备购销业务,经营人为张某某。 经核查,该院内存放约20个空的废塑料吨桶和部分待售二手设备,无生产加工环节。废塑料吨桶为张某某前期收购,正准备外售,桶内无原料,未发现存放约2000公斤危险化学物品现象。通过对周围进行排查,该院周边树木和小麦长势良好,没发现土地不长植物现象。该核查,废塑料吨桶来源不明,现场有轻微异味,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立案调查该批废旧塑料吨桶来源,守好环境风险底线。 二是拳铺镇政府责令该企业对院内废旧塑料吨桶进行清理,严禁企业非法收购来源不明设备。目前已清理完成。 三是责成拳铺镇政府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无 | * |
67 | X4JN20241113067 | 邮箱 | 汶上县中都水厂办公室西边广场绿化带内(中都广场北显示屏绿化带周边),经常有人在此大小便,绿化带成了露天旱厕,这里挨着汶上县中都水厂城市自来水井,中都水源地地下水存在人为污染风险。同时,这片绿化带随地便溺,造成这片绿化带气温高时臭气熏人。 | 汶上县 | 水 | 2024年11月14日,汶上县组织中都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汶上中都广场于2002年4月竣工使用,广场周边居民小区众多,为人员活动较为密集的区域,广场南北侧各有一处公厕。汶上县中都水厂位于中都广场内北侧。 现场核查时,中都水厂办公室西绿化带内未发现有人员随地大小便情况,现场未发现随地便溺情况,无气味。经调查了解,广场管理人员发现偶有休闲打牌老年群众在该绿化带内小便。管理人员虽进行了宣传引导,并多次劝阻,但仍有个别老年人不遵守广场管理规定,在绿化带内小便,气温较高时,易产生异味。 2024年10月16日,汶上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济宁国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中都水厂水质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绿化带内部设置铁质围挡,并设置文明提示牌,加强广场管理,规范广场休闲人员行为,保护广场环境卫生。 二是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都街道办事处安排执法人员或劝导人员加强劝导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文明行为。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确保广场环境卫生整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