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 李海洋
分工

李海洋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仲裁、国家安全、退役军人、信访、军民关系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局、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武警山东总队济宁支队、市国家安全局。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