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90W/2022-018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人社发〔2022〕1号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胆略气魄,扎实推进“稳就业、保就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人才人事工作,强化行风和信息化建设,兜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开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千方百计稳就业保就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贯彻“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困,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推广应用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信息系统,落实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做实就业风险储备金,确保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二)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实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组织青年见习和“三支一扶”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年内组织21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引领125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稳定在90%以上。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创设3.44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体系。
(三)打造优质创业环境。开展“创业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推进“政银担”贷款模式,加强贷后管理。举办创业大赛等创业服务活动,开展“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做好创业型城市(县区)、创业型街道(乡镇)评选推荐工作。推进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培育建设,积极申报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启动“技能兴农·就业济宁”行动,开展职业技能“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培训,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培训券发放使用规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次以上。
(五)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全面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行动,定期发布企业急需紧缺工种(目录),持续开展“10+N”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完善人职智能匹配算法,推动招聘精准对接服务,年内组织现场招聘会100场次以上。巩固东西对口劳务协作成果。
(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贯彻《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服务质效,实施骨干机构培育工程,举办第一届人力资源服务大赛,做强济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聚能·汇才”招聘品牌,指导济宁经开区高质量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行业集聚高效发展。
二、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序清理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支出项目,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各级责任分担机制。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有关工作。加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健全企业(职业)年金政策,扩大年金覆盖面,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探索提高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做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工伤预防工作。
(八)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企业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先参保、再开工”政策,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实。落实病残津贴办法。适时适度提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九)防范化解社保基金安全风险。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集中排查社保基金管理风险,加强待遇审核和支付管理,严厉打击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促进基金中长期收支平衡。
(十)加快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部省对接。按规定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数据整理、系统建设、业务测试、未办结业务处理、公共服务改造等工作,确保社保业务的平稳衔接。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十一)加快引育高层次人才。编制发布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精准开展“行业专场”“企业专场”等校园招聘活动,继续实施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推进“海归英才汇聚计划”,年内引进重点紧缺人才3000人以上。强化培育指导,做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技能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以及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平台的评选推荐工作。大力推广“乡村振兴合伙人”模式,新招募合伙人50人以上。
(十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创新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推行“高岗低用”“退二进一”等政策措施,纾解岗位聘任矛盾。深化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优化职业技工院校收入分配机制。落实好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
(十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工程系列“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职称改革,初级职称全面实行考核认定。加强重点领域职称评审工作监管。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继续教育信息化水平,持续抓好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和实施,大力推进数字工程师培训项目。
(十四)实施“技能济宁”行动。做大做强技工教育集团,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集团招生规模达到6000人以上。建立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目录发布制度,新增高技能人才7000人以上。扎实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大特级技师评聘范围,探索导师工作室培养技能人才新模式。举办“运河之星”系列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备战、参赛工作。推进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十五)优化提升人才服务。实施人才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规范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拓展“圣地人才一卡通”服务领域,配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队伍。推行“政策找人”“无形认证”,优化服务流程,精准兑现人才政策。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做好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十六)提升人事考试服务水平。统筹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做好各项人事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建设一批计算机考试标准化考场,强化考试服务和考务组织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电子证照,规范证书管理,提升申领便捷度。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七)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探索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强化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有序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推动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推广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十八)优化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国企负责人薪酬分配监督指导。
(十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深入推进“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县(市、区)”试点。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水平,规范完善在建项目信息,强化预警监测,提高监管质效。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项执法检查,推动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帽维权联系卡”制度,推行常态化联系包保机制,强化实施“双打击一问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二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功能,提升打造“智能仲裁院”。深化要素式办案改革,创新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监察联合调解。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打造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升调解结案率和仲裁终结率。创新实施“法铸和谐”行动计划,构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体系。
五、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规范人社服务大厅管理,拓展人社服务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推动更多事项“跨域通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专班推进,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深化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拓展“爱山东”“济时通”APP人社功能应用,推广“政策找人”“静默认证”等人社服务新模式。提升12333热线服务功能。加大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加快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扩大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范围和作用。推进全市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和大数据分析应用,严防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风险。
(二十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十三)加强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强化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完善应对预案,健全风险防控化解责任机制,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和重大节日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二十四)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核和文件“立、改、废”工作。规范行政行为,落实《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保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要求,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系列专题培训。
(二十五)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聚焦全局中心工作,谋划推动主题宣传,总结提炼改革创新成功经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政策宣传落实模式创新试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规范舆情处置工作流程,强化舆情分析和应对能力。制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策划专题深度调研,提高调查研究支持决策能力。
(二十六)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开展全市人社事业发展规划指标监测,按月调度重要任务指标和重点规划项目推进落实进展情况。规范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强化统计服务和监督,提高统计服务质效。提升社保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编报质量。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对上“三争”工作。
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十七)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坚持党建统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模范机关。深入开展“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活动,推动党建品牌扩容升级,争创“百强特色党支部”,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机关群团工作。
(二十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干部专业化培训,从严从实抓好监督管理。统筹做好绩效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抓好实绩档案记实,多措并举提升干部执行力。
(二十九)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加强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固本培元、守正创新,筑牢思想防线。
图文解读|济人社发〔2022〕1号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政策解读|济人社发〔2022〕1号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