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433559K/2021-082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优化营商环境】文字解读 | 《济宁市工业企业“设备上云”奖补申报实施办法》
一、政策背景:工业设备上云是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基础支撑,是将设备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改造升级,接入各类工业云平台,并基于平台进行数据实时采集、汇聚与分析,实现设备状态监测、预测预警、性能优化和能力交易。推动设备上云,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能效和安全水平、促进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加速构建新工业生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决策依据: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第16条制定实施办法。
三、出台目的: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第16条,为推进全市工业互联网建设,推动工业设备上云上平台,特制定实施办法。
突破一批面向特定工业设备上云需求的关键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工业数据采集能力显著增强、设备联网率明显提升,安全防护体系逐步建立;推动一批高能耗、高风险、高通用性、高价值工业设备加快上云进程,降本提质增效取得实效;打造一批行业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工业云平台、智能工厂和设备上云样板工程。
四、主要内容:
鼓励企业上云。市财政按照设备上云软硬件投资额的50%,给予单台工业设备不超过5000元,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奖补。
联系人:孙小文 联系方式:231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