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352K/2020-523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0-07-2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国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门票费游览旅游景区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习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我们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我们的国防是全民的国防;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同时指出,“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
(二)决策依据。坚决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三)出台目的。为不断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共享文化旅游发展成果。
(四)重要举措。根据市委有关文件要求,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兴办的A级旅游景区对全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实行免入园门票政策。鼓励民营旅游景区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现役军人免门票费所需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文职人员证等有效证件。退役军人免门票费所需证件:退役证件和居民身份证。退役证件丢失的,持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证明》。
济文旅普〔2020〕28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国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门票费游览旅游景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