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市国资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解读
市国资委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普法依法监管工作,为国资国企改革稳步推进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市国资委作为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部门,没有行政审批事项,没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事项,无行政执法权。按照新时期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新任务对国资委系统普法依法监管提出的新要求,市国资委普法工作着重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着力提高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监管、保值增值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着力提高所监管企业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须解决好压力、动力和活力的有机统一问题。法治政府建设既要提升政府守法的自觉性,又要强化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力任性和滥用等问题。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强化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通过压力传导机制形成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持续性倒逼成为各地各部门的常见做法。委领导对普法依法监管工作高度重视,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全年法制建设计划,确定工作要点和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单位把强化法治宣传,推进依法监管、规范履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必要条件,从思想上认识到规范履职、依法监管的重要作用。
法治政府建设既要做到实体合法,更要确保程序合法,且满足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要求;不仅要解决政府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更要解决对行政裁量权的有效规制;不仅要实现政府行为的建章立制活动,更要解决制度建设的有效实施问题。 面对日趋复杂的市场竞争和外部环境,企业要想求生存求发展,必须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理念,塑造先进的企业法治文化。加强对企业依法经营的全过程监督。要求企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压实依法治企责任。每年的董事会工作报告都要求各市管企业报告董事长作为董事会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管理的监督考核,把企业法制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进一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步解决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的系统建设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攻坚克难,不仅要以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为根本前提,而且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环境作为保障。一是贯彻法律不含糊。督促出资企业严格遵守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节能减排、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争当守法和依法治企的表率。二是创新形式抓宣传。各市管企业把宣传普及法律法规作为学法用法的重要手段,以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行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
认真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率,提升普法活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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