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赵才文解读《济宁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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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结合济宁实际,市应急局制定了《济宁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深入实施“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包括“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建设”“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安全水平”“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八个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对严格精准执法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从近年省内生产安全事故来看,一些企业安全红线意识不强,甚至个别企业故意违法,一些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仍然存在。
对此,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指导帮扶行动,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对于“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强化事故调查追责问责,加大行刑衔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冲击人民安全感的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按规定提级调查。同时,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力量,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生产经营单位。
去年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这次《实施方案》中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去年,市安办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明确了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专项整治质量明显提高。此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承接2023行动成果,部署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精准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此次行动要求,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指南,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带队自查自改)。同时,要求将重大事故隐患录入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年底前,彻底消除静态重大隐患、大幅压减动态重大隐患。
解读人: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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