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5-00816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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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政办发〔2025〕3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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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政办发〔2025〕3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5〕1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服务消费多样化发展,着力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制度创新,突出项目集聚、业态提升、场景支撑,以提升服务业整体竞争力为核心,以打造特色服务、知名品牌为突破口,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产业融合、完善布局为路径,全面提升济宁市服务消费的品牌集聚度、商业活跃度、消费便利度,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餐饮消费升级。支持开展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鼓励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在市内开设首店、旗舰店。推动孔府菜、孟府菜等鲁菜分菜系标准制定,开展“名菜”“名厨”“名店”“名小吃”评选,推动更多餐饮企业入选“米其林”“黑珍珠”等美食品牌榜单,提升“老济宁味道”“济宁小吃”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出一批美食打卡线路,持续推广代表性美食街区,打造彰显济宁特质的美食名城。推荐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申报山东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发展特色小吃产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品牌加持,打造区域品牌、全国品牌。建设特色小吃产业集群和发展基地,组织企业参加“齐鲁小吃文化节”等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省级、国家级“美食名镇”“美食名村”,推动泗水休闲食品等特色小吃产业集群发展。2027年年底全市食品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支持各县(市、区)把高端品牌酒店作为招商引资重点,大力引进国际、国内高端品牌连锁酒店,积极推进星级旅游饭店创建和高品质住宿项目建设,通过高品质住宿供给吸引高端消费客群,2027年年底新增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5家。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通过村集体统一经营、合作社运营等模式,发展乡村酒店、客栈民宿,创建一批星级旅游民宿。推动智慧化改造,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叫响济宁“好客服务”。(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增强旅游发展动能。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积极发展冰雪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工业旅游等,丰富“演唱会+旅游”“非遗+旅游”“研学+旅游”等融合业态产品。开展“跟着演出游济宁”活动,实施演唱会“一票多享、畅游济宁”活动。推进景区焕新工程,新增4A级旅游景区1家。实施乡村旅游休闲度假转型行动,培育乡村休闲度假区、度假乡村等产品,每年举办“乡村好时节”活动10场以上。培育文化和旅游领航型、骨干型、成长型企业,加快重点文旅项目建设进度,不断提升“孔孟之乡 运河之都”美誉度。2027年年底力争全市接待国内游客突破1.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100亿元。(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加速布局文娱产业。持续提升“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打造济宁城市伴手礼,培育地方特色文化创意消费品牌,全力推出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下的济宁名剧,支持市内影视企业制作一批有影响力的影视精品。繁荣文艺创作,建设“济宁好戏”品牌,推出一批叫好又叫座的优秀文艺作品。大力发展演唱会经济,打造“运河之都音乐节”品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发展体育赛事经济。优化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环境,推动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开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盘活体育场馆资源,增加体育消费场所,启动体育消费季嘉年华系列促消费活动,开展奥运项目进商圈、冰雪项目促销、周末体育集市,打造体育消费新业态。高质量举办社区运动会、三人制篮球公开赛、马拉松、自行车挑战赛等各类赛事活动,增强自主品牌赛事培育能力。丰富体育彩票供给,创新发行体育消费券,拉动体育消费增长。支持虚拟体育、电子竞技等新兴项目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七)优化居住服务消费供给。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每百户不低于30㎡、20㎡标准配建、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机构、老年食堂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统筹省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鼓励物业企业探索“物业+生活”等多元服务模式,向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健康等领域延伸。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物业服务、住房租赁、中介服务等领域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八)提升家政消费品质。提升家政劳务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突出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优质家政服务品牌。引导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支持家政数字化平台建设,培育平台型互联网家政企业,发展“家政+互联网”“家政+直播”等新兴模式,拓展智慧家政服务。支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标准化试点,持续深化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指导我市中职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举办“才汇家政 e职未来”专场招聘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家政服务员培训和职业经理人培训,增强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素养。2027年年底打造家政劳务品牌5个,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注册企业超过60家,每年举办不少于10场诚信家政进社区活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九)壮大养老消费潜力。完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引导企业积极申报老年用品产业标准,加大老年人生活照护、康养医疗、旅游服务等产品研发供给力度,培育银发经济领域优质企业。做好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2027年年底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5%以上,培育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服务机构35家,建成智慧养老院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发展教育服务消费。支持驻济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指导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深入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强化教育云网融合应用,实现千兆教育专网全覆盖,建设各类智慧课堂、在线开放课堂,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共享。(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十一)激发健康消费活力。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围绕“智慧保险+普惠生活”,持续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在保险业内应用,打造一批特色产品和亮点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开展中医“生活化”行动,深入实施“运河药膳进万家”活动,指导县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营养餐厅全部开展药膳服务,试点开展水生中药材产品生活化推广,促进中医药服务融入群众生活。打造特色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丰富中医药产业应用场景。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2027年年底80%以上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十二)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品类和规模,继续实施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换新政策,新增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等4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三)培育数字消费能力。以数智技术为支撑,培育各类应用场景,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带动吃住行游购娱等行业转型升级。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聚焦品牌创新、数币智付、产品换新、AI赋能、数字惠民等领域,打造更多数字消费创新场景,构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物业等新型消费阵地,加快无人零售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加快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进程,形成“线下体验+线上下单+门店配送”的自营型即时零售模式;商业综合体开展“直播+团购+商圈”新商业模式,推动商圈创新发展。通过资源对接、直播电商大赛等方式,推动直播形式和直播内容升级迭代,加速直播与实体商业、农业、文旅业、教育业等融合发展,加大直播电商服务市场供给。2027年年底全市电商网络零售额超过3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四)释放新兴消费潜能。培育智能家居、数码产品、大健康、美妆、宠物等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国货“潮品”消费,加强国货“潮品”推广。推动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引进首店首秀首展,改造提升五马祠、运河湾等特色商业街,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消费能级。支持传统商文旅体企业开展跨界经营、异业合作,积极承接大型演艺演出、会展赛事活动,推动商文旅体展融合发展,鼓励推出联合消费套票,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服务水平,打造一批商文旅融合街区、都市运动中心、游乐休闲载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十五)倡导推广绿色消费。持续打造绿色饭店、绿色商场,加快发展绿色物流,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培育“无废理念”,宣传“无废文化”。深入推进废旧家用电器、汽车、电子产品循环利用,持续扩大节能节水产品、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品以及相关服务的消费规模。鼓励企业取得绿色低碳、“泰山品质”等高端品质认证证书。(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招引一批高质量服务消费项目。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组织文化企业积极参加省级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依托曲阜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拓展文化贸易领域,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商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服务消费相关产业育引、载体打造、活动组织、政策保障等工作。发展改革、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服务消费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服务消费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抓好组织协调、衔接落实等工作。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倡导健康、智慧、便捷、共享的消费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促进产业集聚。着力推动现有服务消费供给拓展空间,注重培育服务消费新业态,打造定制化、多元化的服务消费模式,努力拓展消费新增长点,不断提升高品质服务的供给水平。加快构建和完善相关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强化专业化的分工协作,发挥规模经济效应,提高行业供给效率。加大“好品山东”服务业类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优质服务业企业参与“好品山东”申报、评选,打造新消费品牌集聚区,培育服务消费“新字号”。(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和示范试点,统筹消费领域财政资金精准支持重大项目、重要载体、重点行业建设与发展。支持在济高校设立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相关学科,落实服务业人才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推进服务业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商务+金融”,深入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比双赛”活动,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合作对接,提升服务消费领域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消费环境。加大对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广告监管领域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开展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引导诚信合规经营,围绕新消费模式业态落地,着力构建质量放心、安全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放心消费体系。(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字版】济政办发〔2025〕3号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PDF版】济政办发〔2025〕3号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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