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4-11776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4-05-16 发布日期: 2024-05-16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石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24〕16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4-05-16
发布日期: 2024-05-16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石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24〕16号
有 效 性: 0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邹城市石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邹政字〔2024〕16号

石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邹城市石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石政呈〔2024〕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石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邹城市石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石墙镇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将石墙镇建设成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与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济宁都市区乡村休闲旅游核心节点、邹城市高效农业小镇。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石墙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3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5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14平方千米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规模空间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保障粮食安全,优化农业空间格局。加强河流水系、山体林地等重点生态资源保育与管控,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镇村体系,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

优化镇域功能结构和布局,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充分利用景观资源,突出生态优势,彰显小镇特色风貌。稳步推进更新改造,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

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镇域道路网系统,强化与区域重要城镇的交通联系。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规划》是对石墙镇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要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推动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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