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3-207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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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邹城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邹政字〔2023〕29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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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邹城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通报 |
发文字号: | 邹政字〔2023〕29号 |
有 效 性: | 0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邹城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通报
邹政字〔2023〕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水平,根据山东省建设工会、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鲁园协字〔2023〕5号)精神,市城区各居住区、单位全面开展社会绿化活动,涌现出一批绿化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社会绿化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保利·堂悦、水岸华府等31个居住区被命名为“园林式居住区”称号,孟苑、邹城市北大新世纪实验学校等16个单位被命名为“园林式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居住区、单位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市各居住区、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全力全速推进社会绿化工作,积极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建设美丽邹城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3年度邹城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名单.doc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邹政字29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邹城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通报.doc
【PDF版】邹政字29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度邹城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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