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宁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七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4-11-06 18:09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七批信访举报件68件(重点关注3件)。截止11月6日18时,已办结52件,阶段办结16件,未办结0件。其中属实31件,部分属实31件,不属实6件。
序号受理编号受理方式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办结
目标
问责情况备注
1D4JN20241031001来电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往南1公里南堰子,有175亩土地被挖,挖砂导致土地不能用,破坏了生态环境。尧山村西1公里左右山体被破坏。泗水县 生态    2024年11月1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0月28日,泗水县就接到过该信访问题。经查,2019年,泗水县水务局在高峪镇尧山村南1公里南堰子修筑拦水坝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100米主坝、3孔10米宽溢洪闸、管理设施。截至目前,项目主坝等已完工。通过近4年卫星影像比对,无明显变化。11月1日,泗水县再次现场核查,未发现尧山村南175亩土地被挖问题。经高峪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也未发现尧山村西1公里左右山体被破坏问题。
不属实 
    责成高峪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严防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发生。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盗采自然资源问题发生。*
2D4JN20241031002来电 任城区观音阁街道火炬路和香港路交叉路口往南100米路东,东北铁锅炖后院,油烟味重,垃圾堆放气味刺鼻。多次反馈,整改不到位。任城区 大气    11月1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观音阁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饭店实际名为大东北农家铁锅炖,位于任城区观音阁街道菜市小区1号楼一楼门面房,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该商铺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厨房内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维护。
    1.关于“油烟味重”问题。经核查,菜市小区1号楼结构为商业综合体,大东北农家铁锅炖所在门面北侧与2号楼居民住宅紧邻。现场检查时,该饭店正在经营,油烟净化设备正常开启。但因该饭店油烟净化器排烟通道排风口设置在商铺后墙,紧邻2号楼居民住宅,排风口排出的油烟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存在影响。
    2.关于“垃圾堆放气味刺鼻”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饭店后院堆存大量餐厨垃圾收集桶、酒瓶、废纸箱等杂物,垃圾腐烂发酵产生的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存在影响。
属实    一是责成大东北农家铁锅炖将排烟管道向南侧延长,出口不得朝向居民楼,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目前,排烟管道正在改造中。
    二是责成经营业主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对后院堆存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确保餐厨垃圾日产日清,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
    三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该问题整改到位,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阶段办结督促整改,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3D4JN20241031003来电 曲阜市陵城镇九州唐樾小区西边九单元附近有异味,附近有一个制药厂(曲阜市天利药用辅料有限公司)和食品油加工厂(曲阜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曲阜市 大气
    该问题与第一批D4JN20241025028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6日、11月1日,曲阜市政府组织陵城镇政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制药厂、食品油加工厂实际名为曲阜市天利药用辅料有限公司、曲阜良友食品有限公司,均位于小区西侧,且均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现场检查时,上述2家企业正常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2家企业厂区内有轻微异味。调阅2家企业近2年自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上述2家企业无组织VOCs最大浓度、外排废气VOCs最大浓度、臭气浓度均能达到标准要求,未发现偷排偷放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因上述2家企业距离九州唐樾小区较近,无组织排放气味会对企业周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
    11月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2家企业开展检测,结果待出。
基本属实    一是压实曲阜市天利药用辅料有限公司、曲阜良友食品有限公司环保主体责任,做好日常治污设施管理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最大程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阶段办结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异味扰民。
4D4JN20241031004来电 嘉祥县先是护城河被污染,护城河污水又排到前进河(有几公里长),导致水体污染,水质发黑发臭,鱼虾死亡,不知道具体污水来源。嘉祥县    10月26日—11月2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嘉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联合调查组对县城区护城河、前进河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但部分河段水面有少量死鱼及垃圾漂浮物,水质发黑。检查发现影响护城河、前进河水质的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河道两侧部分岸坡有垃圾堆放,存在冲入河道污染水质隐患。二是部分河面上存在浮萍,导致河水溶解氧降低,水质变差。三是2024年10月17日20时至18日21时,县城区降水量67.9毫米,由于短时间强降雨,雨量大、水流急,雨水管网内的淤积物冲入河道造成污染。四是护城河、前进河水流小,基本处于静止状态,自净能力差。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园林环卫、住建等部门对河道两岸堆放的生活垃圾、河面浮萍、少量死鱼及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目前,已清理完毕。
    二是责成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嘉祥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前进河两岸企业、商户的经营行为,严防偷排、倾倒污水行为发生。
    三是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时刻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溯源处置。10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前进河进行了取样监测,COD浓度为22mg/L、氨氮浓度为1.16mg/L,已达到四类水标准。
     四是深入实施水系连通工程,通过节制闸提水站进行科学调度,实现河流互联互通,促进河流循环,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阶段办结加强河道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河流水质达标。
5D4JN20241031005来电微山县付村镇高庄矿久隆港(微山县付村镇高庄矿铁道路口西500米附近,投资人姓班)非法占用土地,大概100多亩,持续时间十几年,非法洗沙、露天晒煤泥。微山县生态    11月1日,微山县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傅村街道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久隆港实际名为微山久隆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占地约100亩。按照微山县南四湖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方案中相关要求,2022年6月该企业已完成拆除,下步该处计划用于港口整合建设。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进出口已加装限高杆限制运输车辆进入,未发现洗沙、晒煤泥及装卸的情况。但场地南侧存有煤矸石,现场已覆盖,经进一步了解是修复湖东大堤塌陷区时剩余的煤矸石。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企业清理场地内堆存煤矸石,做好抑尘工作,防止出现扬尘影响周边环境问题。目前,已清理完毕。
    二是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要加强日常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已办结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6D4JN20241031006来电 泗河河流,王因街道区域钱家村附近下的拦河网捕鱼,东贯村附近也有拦河网捕鱼,长期在河里放着。高新区 生态     该信访与第一批D4JN20241025147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7日、11月1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拦河网实际为网箔,现场排查未发现。经对河面多次巡查,在王因街道长庆村、钱村、兴隆庄村、郭营村、史营村河面累计发现63个地笼,5个丝网。
属实    一是对高新区泗河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渔船拦河网、粘网及地笼等当场清除。目前排查发现的63个地笼、5个私网均已清除完毕;
    二是加强巡查,发现违法捕捞情况立即制止,对制止不听的依法严肃处置。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D4JN20241031007来电 兖州区大安镇前谷村老村,镇政府西面能看到,用铁皮围栏挡着,里面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影响生活环境。整个村到处都有,在路两面用铁皮围栏挡着。 兖州区 固废    10月31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大安镇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前谷村2019年开始实施拆迁,目前仍余17户居民在村内居住,拆迁区域用铁皮围挡。现场核查时,村内有零散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堆存。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零散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截至11月3日,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建筑垃圾完全覆盖,正在进行清理转运。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阶段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8D4JN20241031008来电 邹城市太平镇后韩村村东面厂房,村委会往南边走看到超威电池,再从十字路口往东走,有一个无名灰色厂房,占地500平,从事鸭子产品加工业,死鸭子味道大,排污排到居民的下水道里,影响居民生活。 邹城市大气     此件与第二批X4JN202410261177号、第四批D4JN20241028024号为相似件。
    10月28日、10月30日、11月2日,邹城市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太平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问题反映的是邹城市鑫达食品加工厂,位于太平镇后韩村西,厂区周边仅厂西有部分住户。该厂主要从事鸭肠加工生产,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主要生产工艺为冷冻熟鸭肠解冻+竹签串制,解冻工序有生产废水并产生异味。解冻废水收集后委托济宁坤峰物业公司处置,未发现有废水外排情况。现场检查,10月28日、10月30日检查发现的操作间封闭不严等问题已整改,未发现其他涉气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该单位建立巡查巡检机制,防止出现异味扰民问题。
    二是属地镇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该单位依法依规经营,防止污染问题发生。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巩固成效。

9D4JN20241031009来电汶上县汶上街道西关新村一巷路段路面被过往车辆压坏,过车时扬尘严重,下雨时积水严重,不能行走。汶上县大气     2024年11月1日,汶上县政府组织汶上县汶上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路段为汶上县汶上街道西关新村一巷,为水泥路面,已列入拆迁范围。现场核查时发现,该路段部分水泥路面表面破损,地面石子较多,车辆经过时,易产生扬尘,雨天易形成积水,对周边居民出行造成影响。

属实    一是责成汶上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定期清扫,做好常态化地面保湿保洁,确保洁净不起尘。
    二是责成有关部门加强对路面的维护,有序推进道路建设。
已办结立行立改,减少扬尘污染。
10D4JN20241031010来电梁山县韩亥镇韩亥村西南角有一家粮食收购厂,每天装卸车,作业时产生扬尘严重,造成村民家里积尘,现在是停工状态,停工大约2天左右。 梁山县大气     11月1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梁山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韩垓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粮食收购点实际名梁山县洪峰家庭农场,建有一个厂房,有南北两个大门,地磅安装北门路边,装卸粮食时间不固定。粮食运输车辆过磅称重后从北门进入厂房装卸粮食,装卸完毕后仍从北门出去,因大门不封闭,存在扬尘逸散至外环境问题,对附近住户造成影响。
  
属实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责令梁山县洪峰家庭农场在装卸粮过程中关闭大门,对收购点地面进行喷淋降尘,增加厂房外侧道路洒水频次,减少扬尘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
    二是韩垓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粮食收购点防治扬尘措施落实到位。
阶段办结加强监管,减少扬尘污染。
11D4JN20241031011来电 1.太白湖新区洙赵新河与微山湖交叉入湖口,一直到嘉祥机场河段,长度约20公里,河两侧下地龙,还有人不定期不定时电鱼;2.老运河从鱼台河段到济宁市太白西路立交桥,北湖度假区南72虹桥向南3公里老运河,河段两侧下地龙;3.蔡河与微山湖交叉入湖口,鱼台河段到105国道桥底下,河两侧下地龙,地龙里发现过死亡鸟类、蛇类;4.太白湖新区3号井南河段长度大约500米,河两侧下地龙。任城区、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太白湖新区生态     11月1日,任城区政府、鱼台县政府、金乡县政府、嘉祥县政府、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经任城区政府调查,任城区老运河段、洙赵新河段均发现部分地笼、网箔捕鱼行为。
    经鱼台县政府调查,鱼台河段到105国道桥下两侧梁岗、袁洼、小吴等村辖区的群众存在河道内下地笼捕捞青虾、小黄鱼等行为。
    经金乡县政府调查,今年7月曾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蔡河金乡段河道内违规放置地笼6个,已进行清理,未发现地笼中有死亡鸟类、蛇类的情况。11月1日,金乡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胡集镇政府对蔡河金乡段开展全面巡查,未发现新的违规放置地笼现象。
    经嘉祥县政府调查,在洙赵新河梁山闸东侧、汤山桥附近发现地笼、渔网等捕鱼工具及1艘渔船。
    经太白湖新区管委会调查,在72孔桥南侧老运河、石桥镇三号井南侧河道共发现违规设置的地笼10处。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任城区政府组织人员对河道内的地笼和网箔进行清理。加大对辖区水域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好生态环境。
    二是责成嘉祥县政府、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分别组织人员清理了河道内违规放置的地笼、渔网,使用吊车、托盘车将非法捕鱼船只清出河道,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是责成鱼台县政府从渔民的利益和生计考虑,正确引导渔民,严禁在禁渔期期间(每年3月10日至6月30日)非法捕捞。
    四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长效管控。
12D4JN20241031012来电梁山县黑虎庙镇吕那里村,杨桥牛羊交易市场养殖场离吕那里社区10米远在东边,臭味刺鼻,蚊虫较多,凌晨4点是开始交易,噪音严重,整个小区居民多次上报,无处理结果。梁山县 大气     11月1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虎庙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杨桥牛羊交易市场”实际名为梁山振军牧业专业合作社,位于黑虎庙镇吕那里村村南,是市、县扶持的乡村振兴项目,总占地24.8亩,其中交易区11亩,2021年4月开始营业,主要从事羊的购销调拨,不专门从事饲养,建有8个交易周转棚,每个棚面积约800平方,每日交易羊600只左右,日常周转存栏量400只左右。已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1、关于臭味刺鼻问题。杨桥交易市场内交易羊棚距离吕那里村自建的商住楼最近处约60米,最远处约110米。该交易市场日常周转存栏量少,零星分布在8个交易周转棚内,产生羊粪较少且羊粪属于干清粪,由周围种植户定期清运至农田施肥,产生的少量羊尿通过自然蒸发不外排,周转棚周边有异味。
    2、关于噪音问题。经调查,该市场交易时间为早5-8点,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机动车鸣笛以及羊叫噪音。市场靠近住户一侧建有隔音墙,经查阅该市场提供的2024年6月18日噪声和无组织废气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未超出正常范围,但噪音会对临近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对邻近居民区的交易棚西侧进行封闭,在交易市场周边栽植树冠大、树身高的乔木,在邻近居民的院墙上安装隔音板,并安排专人对市场秩序进行疏导,设置禁止鸣笛警示牌,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
    二是配备专门人员每天4次喷洒除臭剂、杀虫剂,建立喷洒台账,消除蚊虫。增加羊粪外运频次,减轻异味扰民。
    三是要求市场推迟营业时间,每天的交易时间春夏季不得早于6点,秋冬季不得早于6:30。
    
阶段办结加强问题整改,提升周边环境质量。
13D4JN20241031013来电嘉祥山水龙城小区,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不停产,商混车没停工。嘉祥县 大气    11月1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嘉祥县山水龙城项目,位于嘉祥县呈祥大道与洪山路交汇处南500米,施工单位为山东九巨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项目于10月31日上午确实进行了成品混凝土浇筑作业。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在橙色预警期间,该项目可以进行成品混凝土浇筑作业。
不属实    一是督促在建工地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环保措施,合法、有序地进行施工。
    二是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日常监管,通过网格巡查、多方联动、源头防控等举措,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成果。
已办结加强日常巡查,巩固污染防治成果。。
14D4JN20241031014来电 金乡县千寿湖小区,大蒜加工厂,工厂辐射厂在小区南门,居民反映场内有辐射机器,比较害怕,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金乡县辐射     11月2日,金乡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辐射安全隐患问题。经查,该企业实际名为金乡县大江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其辐射安全相关手续齐全,辐射防护安全设施运转正常。查看该企业电离辐射环境检测报告,γ辐射剂量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限值。
    2.关于企业搬迁问题。该企业于2000年开始建设,2002年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由于金乡城市发展较快,该企业所处位置不符合金乡县新的城区规划。2021年4月,该企业在金乡县鱼山街道选址开始建设新厂区。截至目前新厂区主体厂房、辐照室及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毕,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已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搬迁。
属实    一是县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中心已聘请评估公司对该企业旧厂辐照车间及设备进行评估,近期县城建指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评估报告进行研究,计划2025年10月份前完成搬迁工作。
    二是加强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辐射安全。
阶段办结加强监管,完成搬迁。
15D4JN20241031015来电 经开区疃里镇,大刘村、高庙村的居民,个人在家加工塑料制品,加工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319省道大刘手套厂往南走的污水沟里,沟长3公里左右,味道刺鼻,里面有塑料沫。  经开区水     11月1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对经开区疃里镇大刘村、高庙村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加工塑料制品的情况。疃里镇政府长期以来严厉打击塑料加工作坊,经过长期不间断巡查、管控,前期对发现的2处塑料破碎作坊已完成清理取缔。但不排除个别村民有私下破碎塑料的行为,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信访反映的水沟系附近村庄泄洪沟。现场检查时,该水沟内有雨水积存,未发现有塑料沫,气味不明显。
部分属实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如发现存有塑料加工小作坊,及时清理取缔,严防问题反弹。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村民环保意识,严防污水直排问题发生,共同维护好村居环境。
已办结加强监管,巩固提升。*
16D4JN20241031016来电 经开区疃里镇杨李村(不知具体位置)有几家非法拆车的厂子,产生油污、噪声。经开区  噪声    11月1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济宁市商贸物流园管理服务中心商务服务部、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对经开区疃里镇杨李村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非法拆解机动车的厂子。在杨李村东邻有一家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为济宁市运河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已在国家商务部备案,已办理环评及排污手续。经核实,该企业车辆拆解前会进行预处理将全车油液进行抽取,但无法做到100%抽取干净,有少量油液残留在汽车油管内。车辆拆解时,会有少量油液渗漏。公司已对预处理区地面做防渗漏处理,采取吸油毡、锯末吸附渗漏油液;拆解机拆解车辆过程中会有噪声产生,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现场检查还发现,杨李村内存在个别回收废旧轮胎的商户随意放置轮胎、二手车经营业户车辆乱停乱放等情况,未发现商户有拆解车辆的机械设备。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督促废旧轮胎回收商户对轮胎进行统一规整存放;督促二手车经营业主对随意停放的车辆进行规范摆停,严禁占道经营,做好卫生保洁。
    二是责成济宁市运河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在室内厂房进行废机动车拆解,合理安排拆解时间,尽量避开居民正常休息时段,严防扰民现象发生。同时,注意避免油液渗漏,规范处置吸油毡。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拆解机动车常态化巡查,以高压态势维护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秩序。
已办结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处理。
17D4JN20241031017来电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济宁天地搅拌站、邹城昌盛搅拌站违规生产。 邹城市大气     11月1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郭里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问题反映的济宁天地搅拌站实际名为山东北斗建材有限公司,为绩效引领性企业,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响应措施为自主减排。检查发现,该公司在10月23日开始的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期间,4条生产线中2条生产、2条停产,符合响应要求。
    邹城昌盛搅拌站实际名为邹城市昶盛商砼有限公司,为绩效引领性企业,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响应措施为混凝土生产线自主减排、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应停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在10月23日开始的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期间,混凝土生产线生产,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停产,符合响应要求。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郭里镇人民政府与相关单位协商,积极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生产计划,最大限度减少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已办结加强监管,规范生产。

18D4JN20241031018来电汶上县康驿镇曾堂村村东南侧有个汶上县四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露天拆冰箱,可能有氟利昂泄露的风险。汶上县大气     2024年11月1日,汶上县政府组织汶上县康驿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汶上县四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汶上县康驿镇曾堂村村东南约100米处的院落,该院落东侧、西侧、北侧为农田,南侧为乡镇道路。该公司在院内储存回收的废旧电器,经分类后外售。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企业不需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拆解废旧电器情况,但废旧电器露天存放,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康驿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督促该企业对露天存放的废旧电器进行清理,并做好日常卫生维护,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加强执法监管,严防该企业从事废旧电器拆解,超范围经营。
阶段办结立行立改,完成全面清理整改。
19D4JN20241031019来电 邹城市太平镇太四村村委会门口那条路上,现在2级响应,仍然修路和修下水道,大车拉建筑垃圾,造成扬尘多。 邹城市 大气    11月2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邹城市水务局、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太平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问题反映的问题实际是邹城正方水务有限公司建设的邹西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内容是建设太平镇鲍太路雨污分流管道,目前工程进展到太平镇太四村段600米管道。10月23日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后,该项目未再进行施工作业,未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但现场核查时发现,有两堆土方未及时清理外运,覆盖不完全,道路有积尘,易形成扬尘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施工单位对覆盖不全的土方进行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频次,按规范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杜绝施工扬尘影响群众生活。
    二是责成责任部门和属地镇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加强监管。

20D4JN20241031020来电微山县刘庄镇徐营村,济宁市统一安装的污水处理厂,没有安装排水管道,包了一个小鱼塘向里面排放污水,下大雨的时候污水漫到微山县刘庄镇徐家塘村当事人的鱼塘里,影响当事人养殖业。微山县    该信访反映问题与第五批D4JN20241029024号信访件反映问题相同。
    10月30日、11月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务局、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信件反映的污水池实际为留庄镇徐营村污水处理站,主要收集处理徐营村的生活污水。污水经处理后排放至处理站南侧村集体坑塘,面积约2.2亩。该污水处理站于2022年7月建成并投入运行,设计日处理污水75吨,由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负责运营维护。
    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排水坑塘内水体感官良好。经查阅2024年9月30日该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检测报告,显示出水水质达标。该坑塘与西侧鱼池之间有一宽约5米的堤堰相隔,水体不贯通。进一步核实发现,今年雨季时由于降雨量较大,存在雨水冲刷地面附着物流入坑塘及鱼池现象,但不存在污水漫过堤堰进入鱼池现象。
部分属实    一是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污水管网严密,定期清理防止管道堵塞,严防污水外溢。
    二是督促运维单位加强管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清理坑塘及污水处理站周边环境卫生。
已办结加强监管
21D4JN20241031021来电 泗水县泉林镇马家全村,村北头路东边有一个水库,水库旁路东第一家厂房,门口无挂名,场内有大罐、机械、一个一个罐,场内味道刺鼻,类似于甲醛的味道,持续了半个月左右,场内还未生产,不确定味道是什么散发出来的。泗水县大气    2024年11月1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泉林镇人民政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厂房位于马泉村东北自然塘坝偏东北方向80米处,门口无任何标识,厂房内有化学品储罐4个、反应釜塔1座、碱喷淋吸收塔6台。现场检查时无任何机械设备,有刺鼻气味,4个储罐内存有不明液体,涉嫌从事危险化学品加工。泉林镇政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共同委托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化工厂内贮存化工原料(原液)、废弃物、沾染化工原料污染土壤开展样品采集分析,检测及鉴定结果待出具。检查当天,泉林镇政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联合对现场所有物品进行封存,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直接介入调查。
    据调查,厂房所有人马泉村韩XX,于2024年10月1日租赁给泰安市宁阳县闫XX使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属实    一是责成泉林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积极配合查处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散乱污问题反弹。
    二是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加快案件调查进度,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查处。
    
阶段办结清理取缔,加强监管。泉林镇党委、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22D4JN20241031022来电 嘉祥县纸坊镇王庄村村南500米,有人挖取耕地卖土,挖土的人是满硐镇南武山村的村民(不知道姓什么),大概挖了了三四亩地,持续时间几天。嘉祥县 生态    11月1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硐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挖土点实际是为保障嘉祥县境内济邹高速、济商高速建设的用土需求设置的,现状地类为林地。镇属企业嘉祥县兴满石业有限公司与济商高速施工方济宁鲁南公路工程公司签订了《济商高速项目取土协议书》,并委托满硐镇南武山西村村民吴某迪具体实施,采取“切块”的方式进行取土,取土后及时整平,覆盖表层土恢复原貌。同时,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属地镇街相互配合,加强土方运输监管,固定运土路线、车辆,严禁土方外运它用或私自倒卖山石行为。检查时发现,嘉祥县兴满石业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期间有施工情况,未发现私自挖取耕地卖土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施工方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环保要求,不得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工。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硐镇政府对该取土点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取土后复耕复绿,防止私自取土,并严厉打击破坏山体、耕地违法行为。
已办结加强日常巡查,防止私自取土。
23D4JN20241031023来电 嘉祥县满洞镇南武山西村曾子庙西北角500米左右。宋某某非法盗采南武山石头,没有正规招标,没有环保安全措施,露天作业,每天晚上噪声很大,白天灰尘很大。没有储量的情况下开采,放炮炸石有安全隐患,附近村民房屋出现裂纹,山体绿化遭到破坏。嘉祥县生态     10月31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硐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关于盗采山石的问题。信访反映的项目为嘉祥县满硐镇南武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修复设计方案经市示范工程项目工作推进专班批准。宋某某为该项目施工单位徐州基桩工程公司的副经理,未发现其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关于扬尘、噪声、安全等问题。该项目不存在夜间施工情况,现场配备了雾炮、洒水车、洗车台等降尘设施,安装了扬尘监测设备;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均已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设置了安全生产警示牌,落实了各项安全措施。根据工程设计与施工方案,该项目需要对危岩、残丘进行爆破或机械卸载等施工,作业时会产生扬尘和噪音,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通过走访调查,未发现因该项目施工造成房屋裂纹的情况。
    3、关于山体绿化遭到破坏的问题。根据该项目设计方案,该处修复后将栽种绿化植被,达到山体复绿的目标。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济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使用移动喷枪或通过洒水车、雾炮对作业面、运输道路进行喷淋降尘,尽量采取机械作业,避免使用气炮,防止夜间施工,减轻扬尘、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硐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各项安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已办结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安全环保措施。
24D4JN20241031024来电 邹城市太平镇孟子大道南六和饲料厂生产期间酸臭味大扰民,一周3-4次。 邹城市大气     11月2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太平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问题反映的饲料厂实际名为邹城新希望六和饲料有限公司,从事全价配合饲料生产,环评及验收手续完善,有排污许可登记备案。生产中涉气工序有制粒、筛分、冷却,经“脉冲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调阅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不超标;调查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监测,无组织臭气浓度未检出。但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期间车间门窗未关闭,部分储罐呼吸阀逸散废气、筛分工序上料口关闭不及时等,会导致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群众。
基本属实    一是责令邹城新希望六和饲料有限公司限期开展涉气工序排查,并对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生产设施巡查、维护,严防异味扰民。
    二是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涉气工序管控,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25D4JN20241031025来电微山县韩庄镇蒋官庄村104路边村东头往南20米左右桥洞下水沟已污染,鱼虾都死亡,附近养殖场外排,产生严重难闻气味,已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微山县大气    11月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韩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鱼虾都死亡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桥洞下水沟实际为蒋官庄河中游,现场巡查时,未发现河道内鱼虾死亡,河流水体感官正常。
    2.关于养殖场外排及异味扰民问题。经查,反映点位附近有4家养殖场户,均不在禁养区内,其中有1家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和排污许可登记备案,另外3家为非规模化以上养殖场。目前1家停养、3家在养,合计养殖在栏肉鸭约76000只。养殖户粪污均经规范化处置后还田利用,未见养殖粪污直接外排现象。但3家在养养殖场户的污水池周边有发酵异味,在信访反映位置附近蔬菜田里发现一堆发酵后准备还田利用的养殖粪便,异味明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村民及时翻耕土地,确保消除还田粪污异味。目前已翻耕完毕,异味基本消除。
    二是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属地镇加强巡查监管,督促3家肉鸭养殖场户定期对收集池内的粪污进行清理转运,规范处置,严禁外排,同时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减少养殖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26D4JN20241031026来电 1、邹城市孟子大道到兖州界,泗河西岸,村民下地笼捕鱼,已有两三年了,白天下网晚上收网。2、往承包的水库倒化肥、牲畜粪便、药品,催熟花白鲢,如北宿镇西故村水库、香城镇莫亭水库、张庄镇枣沟水库,七一水库、八一水库、大绿水库、城前镇洼斗水库等。水发黑、发臭。 邹城市、高新区水     11月3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邹城市水务局、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北宿镇人民政府、城前镇人民政府、张庄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地笼捕鱼问题。该信访与第一批D4JN20241025147号为同一问题。10月27日、11月1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现场调查核实,在王因街道长庆村、钱村、兴隆庄村、郭营村、史营村河面累计发现63个地笼,5个丝网。
    2.关于水库污染问题。问题反映的莫亭水库、枣沟水库、七一水库、八一水库、大律水库、洼斗水库等6个水库均为小(1)型水库,设有水库管理员;西故村水库实际为采煤塌陷地。7处水域均开展以净化水质为目的的鲢鳙鱼等滤水性鱼类大水面生态养殖,不投饵、施肥,水质感官均较好。各水域日常巡查管理中未发现投放化肥、牲畜粪便、药品等情形,经排查及走访群众亦未发现存在该类问题。
不属实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属地镇严格落实河道、水库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打击。
   二是相关、属地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确保粪污依法处置,严防粪污进入水体问题发生。
已办结加强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27D4JN20241031027来电 嘉祥县纸坊镇黄村,附近山上晚上噪声大,砸石头声,挖机声等,影响睡眠。嘉祥县 噪声    11月1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施工项目为纸坊镇七山、水牛山、柏井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修复设计方案经市示范工程项目工作推进专班批准。现场检查时,七山、水牛山、柏井山片区山体修复项目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处于停工状态。三个项目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施工,周边设有围挡,安装有噪音监测设备,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因前期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山体进行爆破,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要求项目施工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科学合理施工,全力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村民影响。
    二是责成纸坊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该项目的巡查力度,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
已办结加强巡查监管,最大程度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28D4JN20241031028来电鱼台县老寨镇天安焦化厂斜对过的煤场(路西)露天工作,煤场主要进行晒煤泥再勾兑工作,扬尘污染严重,尤其晚上更加严重,导致能见度低。煤场的门一直关着,打电话才能进入。 鱼台县大气     10月31日,鱼台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发展和改革局、老砦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查,该处煤场占地约30亩,为江苏省沛县龙
镇刘某航在该煤场晾晒煤泥数量约1600吨,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当事人刘某航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其对煤泥进行清理。
    二是加强巡查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阶段办结加强监管,长效管控。*
29D4JN20241031029来电 曲阜市鲁城街道华润汽修厂喷漆不合格,油漆味大,发现一周左右。 曲阜市大气     11月1日,曲阜市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华润汽修厂实际名为曲阜市华润汽车维修中心,位于曲阜市时庄街道阳春东路路南,租赁的厂房面积约2500平方米,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已在曲阜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该汽修厂建有一座约30平方米的喷漆房,配套建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一套,处理工艺为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喷漆过程中废气无组织逸散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11月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汽修厂开展检测,结果待出。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该汽修厂负责人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密闭喷漆房,减少异味扰民。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阶段办结加强监管,规范管理。
30D4JN20241031030来电 1.泗水县高峪镇上下峪村往西五里路到103省道向东3-4里路,莲花峪村东18年起非法开矿洗砂,扬尘大。2.上下峪村村主任粉碎塑料造成扬尘,位置:103省道尧山桥北向东3里路城北路,路北。泗水县大气     2024年11月1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关于莲花峪村东开矿洗沙、扬尘问题。信访反映问题实际位于泗水县高峪镇上下峪村北、莲花峪村东,为泗水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土地整理项目,涉及高峪镇尧山村、莲花峪村、上下峪村3个村,在整理过程中产生部分废弃砂石,经泗水县非煤矿山开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拍卖处置,所得款项纳入县级财政。该项目2019年至今未动工,不存在非法采矿挖砂、扬尘问题。
     2.关于粉碎塑料扬尘污染问题。信访反映企业实际名为泗水鑫诚源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下峪村村主任。该企业位于上下峪村,紧靠滕北路,年加工破碎2000吨废旧PVC型材项目,已办理环评并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生产加工在密闭车间内作业并配套建设旋风除尘器、袋式收尘器。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发现车间废气收集罩及管道顶部明显可见粉尘,袋式收尘器布袋积尘较多,存在扬尘影响周边环境隐患。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企业落实主体治污责任,增加喷淋设施,按期更换收尘器布袋,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防扬尘污染环境。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防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发生;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加大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31D4JN20241031031来电微山县欢城镇鱼桥村东边养殖场污水外排,气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微山县大气    11月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欢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养殖场实际为辛某某蛋鸡养殖户,为规模化以下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目前蛋鸡在栏3500羽。该养殖户建有鸡棚2个,配建有晾粪棚1座约50平方米,污水池1座约20立方米,粪污在晾粪棚发酵后还田利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粪污外排、直排现象。但晾粪棚内存有鸡粪,因发酵产生的异味,会影响周边居民群众生活。
基本属实    一是要求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粪便,减少其在养殖户内的停留时间,从而降低气味散发。
    二是畜牧部门和属地镇加大巡查力度,督导养殖户清扫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喷洒除臭剂,严禁粪污直排外环境,减少异味扰民行为发生。
已办结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32D4JN20241031032来电 嘉祥县丽景国际佳苑,楼下店铺祥诚汽修厂,在建设北路西侧,噪声很大,废机油乱倒乱泼,味道重。嘉祥县噪声    11月2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嘉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嘉祥县祥城汽修厂位于丽景国际小区沿街商铺,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保养。
    1、关于噪声问题。该汽修厂噪声主要来源于维修车间的一台气泵,气泵工作时产生的噪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在该汽修厂门口和西侧丽景国际小区内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56.0分贝、53.3分贝(标准值为60分贝),噪声数据未超标。
    2、关于废机油问题。该汽修厂建有危废库,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规范处置,签订了委托处置合同,并建立了出入库台账。检查时未发现该汽修厂有废机油乱倒乱泼的情况,现场未闻到明显气味。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该汽修厂采取降噪措施,用隔音板对打气泵进行封闭;合理安排维修工作时间,规定营业时间为8:00-18:00,且12:00-14:00期间不进行产生噪声的维修作业。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已办结加强监管和沟通,落实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33D4JN20241031033来电嘉祥县黄垓镇黄北村,以冉子社区项目名义盖楼,灰尘大,噪声大,在村东北冉子池的北边。嘉祥县噪声    11月2日,嘉祥县政府组织黄垓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项目实际为冉子社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共计2栋,设计楼层6层。该小区于2024年8月10日开始施工,目前正在建设地基基础设施。2024年10月29日,黄垓镇政府检查发现该工地部分施工地面覆盖不全,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已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前期该工地使用大型设备进行土地平整,施工时产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施工方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相关要求,落实喷淋、围挡、覆盖、车辆清洗等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黄垓镇政府进一步细化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全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严防扬尘、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已办结强化日常监管,有效控制扬尘和噪声污染。
34D4JN20241031034来电梁山县水泊街道刘集村南边靠近大路的位置家悦超市往北50米,路边能看到垃圾回收堆积,回收站往里胡同里边还有存放点,离居民生活区太近,气味刺鼻,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希望能督导搬离居民区。梁山县 大气     11月1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梁山县商务局、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水泊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垃圾回收点实际名为梁山瑞雪回收站,位于水泊街道刘集村东、家悦超市往北50米,经营面积约220平方米,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经调查,梁山瑞雪回收站主要收购废旧塑料瓶、废纸壳、少量铁条钢丝,不涉及其他废品回收。因经营场所面积较小,收存的废旧物品未能及时清理,造成物品堆积,胡同里存放点有部分废品堆存,存在乱摆乱放问题,高温时堆存垃圾会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梁山县商务局督促瑞雪回收站进行废品清运,减少收购废品异味扰民问题。
    二是责成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对路边存放的垃圾及时进行了清理。
    三是责成水泊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减少异味扰民。
35D4JN20241031035来电 曲阜市小雪街道北雪村村东头养鸡场,离村子太近,产生异味,影响居民生活。 曲阜市 大气    11月1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小雪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小雪街道北雪村村东共有2个养鸡场,分别为祥银养鸡场和宪启养鸡场,均位于非禁养区,均为养殖专业户,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祥银养鸡场建有3个养殖房和12平方米的储粪棚,存栏蛋鸡约800只,养殖模式为笼养,采用干清粪粪污清理工艺。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养殖房北侧有污水溢至沟渠,有明显异味。
    宪启养鸡场建有约400平方米的2个养殖棚和约100平方米的2个储粪棚,存栏蛋鸡约8000只,养殖模式为笼养,采用干清粪粪污清理工艺。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北侧有外排粪污,有明显异味。
属实    一是责令祥银养鸡场负责人立即清理封堵该污水沟,清理沟内污水。责令宪启养鸡场负责人立即清理养殖棚北侧粪污,并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严防粪污乱排乱放,异味扰民。
已办结彻底消除外部影响,杜绝粪污异味扰民。
36D4JN20241031036来电 任城区长沟镇蔡前村村南50米富路预制厂傍晚噪声大,污染应急期间作业,希望停工。 任城区 噪声    11月2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长沟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实际为济宁市任城区富路预制件厂,位于长沟镇蔡前村村南,主要从事水泥盖板制造,已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登记手续。现场检查时正处于济宁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该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停产措施,正在进行切割作业,现场噪声明显。
属实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对企业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责成该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按照“一厂一策”减排要求,立即停止作业。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已办结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37D4JN20241031037来电梁山县梁山街道姜庄钢材市场北路10号宏鑫达商贸,主要制造挂车上的配件,切割的声音,在晚上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噪音大。梁山县 噪声     11月1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梁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宏鑫达商贸实际名为梁山宏鑫达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姜庄钢材市场院内,占地总面积1100平米,环评及排污许可证等手续完备。该公司周边为钢材销售及机加工企业,无居民住户,离最近居民区700米左右。
    经核查,该企业建有折弯机2台、剪板机2台、激光切割机1台,生产作业在封闭车间内。生产工艺为剪板切割--折弯--成品,为附近挂车厂提供型材。经现场核实,企业工作时间一般为早上8点到晚上6点,订单多时会有夜班情况,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音。执法人员于11月1日晚11点、11月2日晚12点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晚十一点到十二点生产的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确保企业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责成梁山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力度,严防噪音扰民。
    三是责令企业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避开休息时间作业,严防噪声扰民,积极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减少噪音污染。
38D4JN20241031038来电 经开区疃里镇大张村西北角不远处有回收塑料纸的站(无名),未管理好回收物,刮风时大量废品塑料纸漫天飞,附近村民反应田地里都是塑料纸,破坏田地里的环境。经开区 固废     11月1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回收站实际为济宁经开区长垒再生资源回收站,位于疃里镇大张村西北角,主要进行塑料废品回收、压块、打包、外售,已办理营业执照,属于环评豁免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现场检查时,该回收站内堆存大量塑料垃圾未覆盖,围挡外存放有部分压块塑料废品,附近道路、田地里散落有塑料垃圾。经核实,大风天气时,该回收站未规范储存的塑料袋、塑料碎片会出现漫天飞扬情况,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一是责成疃里镇政府对该回收站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将围挡外的压块塑料搬运至回收站内,将贮存的回收塑料垃圾用篷布覆盖,避免刮风时塑料垃圾乱飞。同时,引导业主合理规划压块、打包时间,避免噪声扰民。截至目前,该回收站业主已按要求整改。
    二是责成疃里镇政府安排人员对道路、田地内散落的塑料袋等垃圾进行捡拾清理,加强村居环境日常保洁工作,严防问题反弹。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39X4JN20241031039短信济宁高新区黄屯镇金色家园,现在几乎每天晚上八点以后有一股臭硫酸味从南面漂过来非常刺鼻,没法呼吸,每天晚上都要关闭家里面的所有窗户,这个问题好几年了。高新区大气    该信访与第一批X4JN20241025177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9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黄屯街道办事处、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金色家园”附近主要有高新区第二污水厂(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一年以上)。
    现场检查时,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配套治污设施正常开启,未发现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不佳于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临时停止生产。
    2024年4月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厂界臭气浓度开展现场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无量纲)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9月2日至3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P4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监测,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未超过排放限值要求。
     因信访反映的小区距离企业较近,缓冲距离短,企业无组织排放气味会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0月27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现场开展厂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区域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废气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对库门密封性进行设计整改,最大程度限制原料异味无组织散逸,生产时间段内车间门窗必须进行紧闭,防止异味无组织散逸,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时间,缩短原料运输、装卸时间,减少无组织散逸。要求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增加活性炭更换频次,减少异味无组织散逸。
   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企业依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已办结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40X4JN20241031040短信南张街道潘家村,污水灌田七八年无人过问,其污染面积大,危害严重,只因侵害方是政府机关单位,多年来即不治理也不解决问题。任城区    11月1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南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点位为南张街道潘家村。经核实,2016年,任城区交通运输局对省道338济董线济宁至嘉祥段道路及雨污水管网等附属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后,破坏了潘家干沟原有排水流向。因2018年汛期暴雨排水不畅时,造成雨水流入潘家村部分农田。11月1日现场检查时,潘家村农田内未发现积水现象。
    自2018年以来,任城区多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省道338济董线济宁至嘉祥段因排水不畅、雨水倒灌农田的问题。一是在2018年汛期后,南张街道办事处协调资金对农田受损的村民进行了一次性补助;二是为解决排水问题,2019年任城区水务局在省道338线进行顶管施工,采取倒虹吸的方式将道路两侧雨水进行汇流,解决该处路面沿线雨水灌田问题;三是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3年时聘请了北排公司对全线雨水管网进行清淤、维护;四是任城区于今年成立了工作专班,正在对省道338济董线济宁至嘉祥段沿线实施雨污分离改造,解决管网积水溢流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北排公司强化管理,做好雨水管网的日常维护,确保排水通畅,严防雨水外溢倒灌农田情况发生。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快雨污分流改造进度,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阶段办结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成效。
41X4JN20241031041短信近期郭里建筑队仍在破坏邹城铁山山体生态植被,已平整大约2000平,周围居民也在效仿毁林开荒种田,请来现场取证查处,并追究不作为责任。邹城市生态    11月3日,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钢山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郭里建筑队实际名为邹城市鲁安建筑工程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对位于铁山公园西南方向的所属房产周边进行了杂草、植被清理,清理平整面积约1700平方米,未发现该处有山体破坏、毁林现象。但发现有部分群众在附近开荒种植蔬菜,存在乱搭乱建现象。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责任部门对问题反映区域的蔬菜种植、私搭乱建等进行清理,重新绿化;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责成责任部门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有关问题,维护好铁山生态环境。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巩固成效。

42X4JN20241031042来电嘉祥县金屯镇,郭庄村工业园区和禹庄村村西头,晚上有干石材加工粉尘污染的。纸房镇代店村,村南边和南武山工业园区晚上都有人偷干加工石材的,粉尘污染严重。嘉祥县噪声    11月1日-3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金屯镇政府、满硐镇政府、纸坊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金屯镇郭庄村工业园石材加工厂实际名为嘉祥红山金石石业有限公司,已取得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建有三座石材切割车间和一座破碎车间,配套建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因市场原因,该公司自2024年9月24日停产至今。查阅该公司2024年以来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检查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要求。
    2、信访反映的金屯镇禹庄村村西石材加工厂实际为梁某某石材加工点,主要从事石棺生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无环评审批手续,有3台叉装车辆和3台地锯,院内存有部分毛石原料和切割好的石板材,露天生产作业无抑尘降尘措施。
    3、信访反映的纸坊镇代店村村南石材加工厂实际为庞某某石材加工点。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无环评手续,用手锯露天打磨石板,未采取抑尘降尘措施。
    4、信访反映的南武山工业园区石材加工厂实际名为为济宁恒岳石业有限公司,已取得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建有8座石材切割车间和1座破碎车间,切割工序在封闭车间内采用湿法工艺,破碎车间配套建设了布袋式除尘器。10月23日起,该公司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限产措施,部分车间处于停产状态。查阅该公司2024年以来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检查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要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和部分车间路面积尘较多,存在扬尘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禹庄村梁某某石材加工点、代店村庞某某石材加工点限期自行拆除生产设施,清理现场存放的物料,恢复原状。目前,两个加工点已清理取缔完成。督促济宁恒岳石业有限公司对厂区地面积尘进行清理,保持地面整洁,防止产生扬尘;同时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防止夜间生产噪音扰民行为发生。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完成。
    二是持续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指导石材加工企业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散乱污问题反弹。
已办结加强巡查监管,规范石材企业生产,防止“散乱污”反弹。
43X4JN20241031043短信泗水县棕榈泉小区业主,反应一下金鼎街夜市油烟熏人,吵闹问题,影响了居民的生活。泗水县大气    2024年11月1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济河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金鼎街夜市位于泗水县棕榈泉小区南50米,为政府设置的便民疏导点,各类商户共有45家,其中有22家小吃商户(含烧烤)露天经营,肉串烤制及其他食品制作时会产生油烟及异味。该处夜市夏季经营到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冬季到夜间10点左右。夜市距离北侧居民楼直线距离约50米,烧烤产生的油烟及用餐客人聊天产生的噪音会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10月28日,泗水县接信访反映“泗水县福临城B区东门,晚上烧烤摊油烟、噪声大”问题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一反三,10月30日已要求“金鼎街夜市”涉及油烟、噪声的22户商家停业整顿,直至其配备净化能力更好的油烟净化设施后方可经营,在下步经营时,做好宣传引导,控制经营时限,严防噪音扰民。执法人员于10月31日19时对疏导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露天经营的小吃商户(含烧烤)。
属实   一是责成济河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劝导夜市商户规范经营。
    二是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疏导点进行现场核查,防止油烟及噪声扰民问题反弹。
已办结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44X4JN20241031044短信济宁市高新区,孟子大道与宁安大道交汇处西邻,多家生物医疗生产厂,生产过程存在偷排废水 废气问题,严重违反健康生态生产规定。其中有鲁抗制药厂,艾美科健兽药制药厂。影响制药厂北邻大片居民居住小区。碧桂园领誉、红星七号、小屯佳苑、方圆怡居、星语城等,综合居住居民数量在万人以上。还有公办幼儿园,小学和规划中中学。最近小区与制药厂直线距离不到300米。居民在近两年生活中发现尤其傍晚至第二天清晨,制药厂有计划,有预谋经常性排出刺激性极强生产废气。在风向顺风季节污染范围能够影响至崇文大道以北小区几公里外。已经有附近居民和儿童长期处在废气环境中出现身体不适和免疫力下降反应。高新区大气    该信访与第一批X4JN20241027089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6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柳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废气问题。
    信访反映的“生物医疗生产厂”系鲁抗工业园,园区内主要有核芯医药(山东)有限公司、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家涉异味企业。现场检查时三家企业均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偷放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调阅了核芯医药(山东)有限公司、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24年以来污染源在线废气排放数据,监测数据均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DB37-2801)排放限值,未发现超标排放的情况。
    因信访反映的小区距离企业较近,缓冲距离短,在大气污染物扩散不利的条件下,无组织排放气味,会对企业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024年4月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三家涉异味企业厂界臭气浓度开展现场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无量纲)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0月27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鲁抗工业园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区域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2.关于偷排废水问题。
    核芯医药(山东)有限公司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厂(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进入济宁银河水务有限公司;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进入济宁银河水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偷排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核芯医药(山东)有限公司、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废气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核芯医药(山东)有限公司已制定菌浆站除臭装置、污水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提升改造计划,同时加强环保设施巡检力度,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对污水池、调节池和预处理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跑冒滴漏”排查修复,同时增加治理设施保养维护频次,确保治理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日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巡检,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企业加强监管,依法打击偷排偷放违法行为,跟踪整改,以最严措施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已办结加强对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的监管,及时做好与居民群众的沟通工作。

45X4JN20241031045短信经开区疃里镇朱村小颗粒加工厂,一直未停止生产,产生气味严重危害到附近村民的身体健康!经开区大气    11月1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实际为朱某某塑料回收点,系朱某某在其自家院内从事废旧塑料回收,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环评手续。
    早在2024年8月,疃里镇政府在巡查时发现该加工点存在“无手续违规生产、异味扰民”问题,现场对其加工设备进行断电处理,并对其设备及原料进行了清理。11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场所内堆存有朱某某收购的塑料废品,未发现有塑料加工设备及加工行为。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疃里镇政府对业主进行警示教育,严禁从事违法加工生产行为。同时,对该场所变压器及室内三项电张贴封条,严防问题反弹。业主承诺,日后仅在该处进行塑料废品回收、储存。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防违规生产问题反弹,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46X4JN20241031046短信汶上县刘楼镇西2公里处,汶上丰和聚养鸭场,养殖4万只鸭子,鸭粪、棚污水没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周边土地,路边排水沟,污染严重。粪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源。采用燃煤锅炉,给棚舍加温,小鸭育雏期间,浓烟滚滚。汶上县       2024年11月1日,汶上县政府组织汶上县刘楼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汶上县丰和聚畜禽养殖场位于汶上县刘楼镇罗庄村养殖区,以养殖肉鸭为主,建有养鸭棚4座,每批次可养殖肉鸭4万只,为规模养殖场,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配套建设了480立方米粪污处理池,5000立方米集污池。该养殖场自2024年6月停养至今,目前为空栏状态。
    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周边土地及路边排水沟内未发现养殖粪污。该养殖场鸭棚保温使用燃气(瓶装液化气)、燃煤两用锅炉,现场鸭棚内有存有少量清洁煤,锅炉内有少量煤灰。
       经调查了解,该养殖场粪污处理池曾因雨水灌入出现过溢流,部分污水溢流至路边排水沟内,事后养殖场及时进行了清理。该养殖场在瓶装液化气供应不及时的特殊情况下,会使用清洁煤对鸭棚进行加温,确保雏鸭存活。刘楼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对该养殖场内及周边农田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待出。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刘楼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养殖场对现场清洁煤进行全部清理,锅炉改造为专用燃气锅炉。加强日常巡查,严禁出现燃烧煤炭影响环境情况。
   二是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
   三是责成刘楼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督促该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及时收集清理养殖粪污,严禁出现粪污乱堆、乱放、乱排等影响环境行为。
    四是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结果,做好后续工作。
阶段办结完成全面清理整改,规范畜禽粪污管理。
47X4JN20241031047短信任城区南苑街道华锦苑小区私埋暗管偷排污水到太白湖辖区耕地,形成黑臭水体坑塘,臭气熏天,性质恶劣。任城区    11月1日,任城区政府、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小区实际为任城区南苑街道华锦苑小区,位于车站西路与济安桥路交会处南50米,由九巨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施工。
    经核实,九巨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小区一期建设过程中,为方便排水,在小区南门位置预埋了一条临时排水管道,长度约30米。2020年12月交房时,施工方已对该预埋管道进行封堵。但因预埋管道封堵处出现裂缝,造成接口处有生活污水渗漏,流至太白湖辖区复垦土地,形成了地面坑塘,现场异味明显。
属实    一是责成华锦苑小区物业立即对遗留的排水管道进行彻底截断并加固封堵,使用水泵对外溢污水进行抽吸清理,并对坑塘进行复垦处置。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8X4JN20241031048短信嘉祥县纸坊镇土山集村,张某某加工石材, 废水乱排放。嘉祥县    11月1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纸坊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石材加工点位于纸坊镇土山集村南260米、机场路路西,负责人为张某池,建有生产车间一座,占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主要以毛坯石为原料,经切割、雕刻、打磨生产石板材、栏板。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部分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未完全收集,溢流至院内地面,现场环境较差。
基本属实    一是责令张某池石材加工点自行拆除生产设施,清理现场存放的物料和地面积存的废水,恢复原状。目前,该石材加工点已清理取缔。
    二是持续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实现动态清零,防止问题反弹。
已办结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散乱污”反弹。
49X4JN20241031049短信微山县两城镇北薄村养羊厂气味扰民,羊粪乱排。微山县大气    11月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两城镇联合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北薄村共有10家养羊户,均为家庭式养殖,养殖数量由3只至200只不等。现场检查时,10家养殖现场均有轻微异味,会对周边居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其中尹某某养羊户院内还堆存有未及时清理的粪便,异味明显。村内无养羊户羊粪乱排的情况。
基本属实    一是要求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粪便,减少其在养殖户内的停留时间,从而降低气味散发,同时严格禁止羊粪乱堆乱放,影响村内居住环境。
    二是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大巡查力度,督导养殖户清扫工作落实到位。向养殖户发放除臭剂,指导养殖户每天集中喷洒,减少养殖异味。
已办结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50X4JN20241031050短信微山县留庄镇运河里村有一家养猪厂,气味非常重,污染环境。微山县大气    11月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运河里村卓某某养猪场,属于规模化以下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目前存栏量20头。该养殖场共建设4个养殖棚,配套建设粪污密闭式收集池约85立方米。养殖粪污经密闭导流沟收集至收集池内,经发酵后使用污水处理车转运还田。经排查,养殖场周边均未发现粪污乱堆、乱排、乱放等行为,但养殖棚、收集池周边可闻到异味,在一定天气条件下异味逸散会影响周边环境。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的收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喷洒生物除臭剂。
    二是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维护好、使用好,防止出现异味扰民问题。
已办结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51X4JN20241031051短信微山县留庄镇土山村养鸡场夜间气味重,影响周围环境。微山县大气    11月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养鸡场为土山村满某某养鸡场,属于规模化以下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目前存栏蛋鸡1500只。该养殖场建设养殖棚1个,配套建设粪污密闭式收集池1个约6立方米。粪污经发酵后使用污水处理车转运还田利用。经排查,养殖场周边均未发现粪污乱堆、乱排、乱放等行为,但养殖棚、收集池周边异味明显,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的收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喷洒生物除臭剂。
    二是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维护好、使用好,防止出现异味扰民问题。
已办结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52X4JN20241031052短信微山县马坡镇黄庄村中心建设了一个污水处理站,从建设至今多次投诉无果,臭气熏天,噪音吵的村民晚上休息不好,学生无法集中精力学习。微山县大气    11月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务局、马坡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黄庄农村污水处理站,2024年上半年建成试运营,主要用于收集处理黄庄及周边9个村的生活污水,日设计处理污水量250吨,由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负责运营维护。该信件反映的污水处理站与本次环保督察信访件第一批D4JN20241025019号、第五批D4JN20241029058号反映的为同一处污水处理站。
    1.关于臭气熏天的问题。经现场查看,管道沟、中水池的积水已清理,管道沟、中水池、调节池已安装盖板,问题已整改完毕。
    2.关于噪音问题。经现场核实,噪音系污水处理站曝气机运行时产生的,虽然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管理人员对设备间安装了隔音棉,但效果不明显。目前运维单位已联系曝气机设备制造商技术人员,拟定于11月5日到现场进行查看,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部分属实    一是相关部门责令污水处理站运维单位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会同曝气机设备制造商共同研判,分析原因,于11月6日前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完成噪音问题整改。
    二是安排专人做好污水处理站周边住户群众工作,讲清污水处理站选址相关政策等情况,争取支持理解。
    三是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督促运维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关注、认真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切实保障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阶段办结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53X4JN20241031053邮箱邹城市郭里镇小微企业园的污水排放情况。郭里镇小微企业园污水排放情况排放到它企业园周围围绕的小河沟里,且他们利用小微企业园所在的地势低的优势,经常会趁雨天的时候大量往北门偏东北园区有一条不显眼的暗沟排放大量污水,可以确切的说小微企业园北门外从东到西的地上部分与地上路沿石部分形成凹陷,很多污水都是由此方式排出来的,迫切希望知道此污水是否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邹城市    此件与第一批D4JN20241025053号为相似件。
     11月1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邹城市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郭里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郭里镇小微企业园有企业15家,配套建设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并与郭里镇驻地共用,由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运维,前端管网5.8公里。10月27日检查时发现的,污水处理站管网堵塞问题已完成整改,北门口河沟外溢污水已清运完成。
    郭里镇小微企业园因雨污尚未分流,降雨量较大时,雨水会灌进污水管网内,导致雨污混合溢流至附近农田灌溉沟,但未发现通过暗沟排污问题。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做好污水处理站运维工作,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二是属地镇对站前管网堵塞段进行疏通清理。目前清淤工作已完成,污水溢流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建立管网巡查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巩固成效。

54X4JN20241031054邮箱济宁高新区菱花南路,中垠悦城三期,小区内楼房施工的建筑垃圾没有运走,全部就地掩埋在了绿化草坪的下面,建筑垃圾上面只有薄薄的一层回填土装样子。在各楼体周围,随便铲开一块草坪,立马可见深不见底的成堆垃圾偷偷地埋在下面,肉眼可见的垃圾种类有:涂料乳胶漆桶,塑编水泥袋子,塑料薄膜,塑料纱网,铁丝钢筋,塑料绳索,塑料管子,铁管子,螺丝钉子,橡胶皮桶,打包带,木棒,砖头、泡沫砖,混凝土结块,玻璃碴子,工程塑料,瓷砖,工人的安全帽、刮板、塑料盆等施工工具,隔热、保温材料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开发公司无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威严,肆意妄为,把这个小区变成了一个建筑垃圾回填场。该小区共有7座楼,每个楼栋周围的地表下10CM左右,都偷偷埋着大批的建筑垃圾,挖开地面都能挖出建筑垃圾来;挖的越深,垃圾越多。
 
高新区固废    该信访与第四批X4JN20241028087号为同一问题。
    10月30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柳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时,该小区未发现建筑垃圾存放情况,对小区绿化带抽查挖掘6处回填土(长0.4米×宽0.4米×高0.3米),未发现建筑垃圾掩埋情况,经对小区14家业主进行随机走访,业主均反馈未发现建筑垃圾裸露和臭味等环境问题。
    11月1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柳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再次现场调查核实,小区内7栋楼13个单元周边未发现建筑垃圾存放情况,并对每个单元共13处绿化带挖掘约30CM的回填土,未发现建筑垃圾。
不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即拆即转运,做好现场扬尘防治工作,严防违规填埋行为发生。已办结长期坚持,严防违规填埋行为发生。

55X4JN20241031055邮箱济宁马集镇磨山村,山上有人非法开采石头,偷偷开采屡禁不止,大型运输车辆不停进出村子,噪音,灰尘让村民不堪其扰,对周边环境水源树木土壤破坏严重经开区生态    10月31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马集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非法开采石头破坏生态”问题。经现场勘察并利用无人机巡查,经开区马集镇辖区内未发现非法开采矿山资源行为。信访反映的实际为华林山片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北部治理区,位于磨山村南,为中央示范工程,经省、市依法依规批准实施。该项目严格按照《济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对危岩、残丘进行爆破或机械卸载,不存在非法开采石头行为。该修复工程治理完成后将消除地质安全隐患,恢复植被和生态。
    2.关于“大型车辆进出村庄噪音、扬尘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扬尘、噪音污染问题。为避免施工噪音、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施工单位妥善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通过安装移动喷枪、洒水车、雾炮等设备对作业面、运输道路进行喷淋降尘。但因项目施工区域运输车辆较多,部分车辆冲洗不彻底,存在带泥上路引发扬尘的情况;在施工中,存在施工噪音、车辆噪音问题,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矿山修复施工方按照《济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运输车辆清洗、覆盖工作,避免带泥上路,对运输道路及时清扫保洁。同时,要求施工时科学安排工作时间,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尽量避开村庄,减少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加强巡查监管,开展联合执法,防止施工车辆覆盖不严、物料遗撒造成扬尘和路面污染。
    三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项目施工方规范施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已办结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56X4JN20241031056邮箱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亨通工业园内,公司曾用名是捷马(济宁)矿山支护设备有限公司,现在是山特维克(济宁)矿山科技有限公司。企业院内露天作业有粉尘。高新区大气     11月1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柳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山特维克(济宁)矿山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济宁高新区同济路高新城投中外合作产业园内,主要从事煤矿支护设备零部件生产,环评、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涉气工序有40台焊机,配备3套焊烟除尘集中收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涉气工序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该企业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未发现院内露天作业扬尘污染行为。调取该企业近4个月的视频监控,也未发现露天作业问题。
不属实    压实山特维克(济宁)矿山科技有限公司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治污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治污设施运行,强化监管,严查非法排污行为。已办结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57X4JN20241031057来信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草庙村西,有一处家具加工厂,该加工厂于四五年前从疃里镇新河西老驾校搬到草庙村,注册地址是济宁经开区疃里镇新挑河河西327国道路北300米,该厂在院子里挂了一个“济宁罗兰蒂亚家居有限公司”的牌子。该厂不分啥时候生产,特别是晚上加工木料、板子的噪音污染非常严重,加工中还产生很多烟尘污染,也没有环保设备,经常晚上喷漆,气体污染、噪音污染、油漆污染非常严重。经开区噪声    11月1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加工厂实际为济宁罗兰蒂亚家居有限公司,主要进行橱柜制作及销售,已办理营业执照,属环评豁免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经核查,该家具厂切割制作橱柜时有噪音产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其近期生产记录及用电量,未发现夜间生产现象。但进一步了解到,该家具厂订单较多时,为赶工期会在夜间加工。该家具厂生产不涉及喷漆工艺,现场未发现喷漆设备;该家具厂主要在室内作业,切割工序作业时有木屑产生,已配套木屑收集设施。但因地面散落的木屑清扫不及时,存在粉尘逸散现象。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济宁罗兰蒂亚家居有限公司规范作业时间,避开居民正常休息时段,夜间不得加工。同时,加大对厂区卫生的保洁力度,及时收集清理木屑,保持地面整洁,严防扬尘、噪音扰民问题发生。截至目前,该家具厂已按要求整改。
    二是责成疃里镇政府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家具店规范经营加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58X4JN20241031058来信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旁边的南店子大队粉巷小区内的食品加工作坊在小区内违规作业、生产,将含有有害的污水及食品垃圾堆放区内,破坏当地大批良田,严重影响粉巷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具体排水管是粉巷小区内一家食品作坊,通过深埋污水管道排进金南产业园下水道内。位置:南城派出所向南第一个十字路口路北第一个排水口,是从小区内搭铁棚子作坊排出去,无人过问。金乡县    11月1日,金乡县政府组织金乡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食品加工作坊位于金乡街道南店子村粉巷小区,经营者为刘某侠。为经营方便,刘某侠在自家院内搭建简易棚,进行冷冻肉解冻和加工。该食品加工作坊建有小沉井,并与生活污水管网相通。调查组对粉巷小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该食品加工作坊乱堆垃圾、排放废水、破坏良田的情况,但在加工过程中,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刘某侠自行清理熟食加工灶具、不锈钢桶等设施,转移至正规商铺内规范经营。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是责成金乡街道办事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加强对该点位的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已办结完成全面清理整改,严防问题反弹。
59X4JN20241031059邮箱济宁嘉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兖州区新兖镇经济开发区大禹北路666号。该公司没有取得市政排污许可,并在没有资质情况下洗涤第一人民医院病患物品,污水直排。兖州区    10月31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和新兖镇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济宁嘉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被服洗涤业务,行业类别属于8219其他清洁服务行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未纳入环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经核查,该企业2024年6月承揽了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A包)总院区、西院区病员被服洗涤项目,租赁山东育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内南侧一车间从事洗涤业务,废水排放口位于车间东侧,洗涤废水进入育达医疗设备的污水管道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定期向育达医疗设备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经核查,山东育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已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2024年9月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外环境问题。
不属实    一是压实该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规范经营,依法排污。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履职监管职责,加强对该企业的帮扶指导,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非法排污。
60X4JN20241031060邮箱曲阜市小雪镇前彭村南有一处养猪场,紧挨着村子,和圣诚嘉园小区仅一墙之隔,臭气熏天,严重破坏居民生活环境。曲阜市大气    该信访与第二批D4JN20241026038号、D4JN20241026080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8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中心、小雪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系宫某自建院落,占地面积约10亩,属禁养区,院内建有4间简易圈舍,面积约20平方米,现存栏5头猪,其中4头仔猪、1头母猪。养殖过程中,其采取干清粪处理的办法,粪污直接还田利用,现场有明显异味。
属实    一是责令养殖户宫某11月10日前对5头猪进行处理,并停止养殖活动。同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保持环境清洁。截至11月1日,宫某养殖的5头猪已处理完毕。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规范粪污设施运行,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严防粪污乱排乱放,异味扰民。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异味扰民。
61X4JN20241031061邮箱济宁市汶上县南站街道潘村居民生活废水直接露天排放至村头的大坑中,夏天臭味熏天,蚊子苍蝇聚集,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汶上县    2024年11月1日,汶上县政府组织汶上县南站街道办事处、县水务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南站街道潘村位于南站街道驻地东临,2021年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了污水收集管网、管网上方加盖密闭,村东、村西北、村西建设了3处污水收集池,全村生活污水进入污水收集池后,通过抽污车辆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现场核查发现,潘村村西坑塘(村内雨水汇入此处)东侧排水沟出现局部破损,汛期强降雨时,有污水通过破损口溢流至坑塘内,对坑塘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目前该坑塘已干涸,现场无明显气味。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水务局督促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对破损的排水沟进行封堵维修,并重新建污水收集池,增加污水储存量。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做好设施维护,杜绝污水外溢问题发生。
    二是责成南站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严防在该坑塘内排放生活污水的情况发生。
阶段办结及时整改,长效管控。
62X4JN20241031062邮箱位于邹城市千泉街道大胡社区(千泉路)西街 ,有十几台机器常年在居民楼的一楼干缝纫机加工活,翁翁翁的震动声,严重影响邻居家人和学生的正常生活。邹城市噪声    11月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千泉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问题反映的是邹城市刘某服装加工店,位于千泉街道大胡社区一个三层自建房的一层。自建房仅三层有住户,东、南侧均是民居,西、北为道路。该店2015年开始在该处加工,使用缝纫机10台,8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加工,夜间不生产。经监测,加工店昼间噪声47.4dB(A),自建房三层昼间噪声44.8dB(A),符合限值要求。但生产时确有缝纫机振动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群众。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千泉街道办事处督促经营者采取加装软性垫块等措施进一步减振降噪,并避开噪声敏感时段加工。
    二是属地街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邻里矛盾。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3X4JN20241031063邮箱红旗河黄岗村村委会附近、赵王河马村镇商业街附近河道有非法电鱼现象。嘉祥县生态    11月2日,嘉祥县政府县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卧龙山街道办事处、马村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黄岗村村委会附近河流实际为前进河。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区域进行排查,发现1艘疑似电鱼船只。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属地镇街对船只所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3日内将船只自行拖离河道。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举一反三,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已办结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发生。
64X4JN20241031064邮箱曲阜市陵城镇崇文大道39号山东绿影花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院内(用黑色网子遮挡的里面)有个做液压机械的,厂房没有公司名字,没有喷漆房和环保资质,露天喷漆,气味非常浓,车间里面还有污水,晚上偷偷的干。曲阜市大气     11月1日,曲阜市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陵城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实际名为山东圣昌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加工制造,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切割-焊接-组装-成品,污染物主要为焊接粉尘,焊接工序配有7台移动式焊烟收集器,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喷漆房,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内未发现污水,未发现喷漆设备、漆桶,但在该企业生产车间西南侧发现有喷漆痕迹。
部分属实    一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对该企业车间地面存在喷漆痕迹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不得露天喷漆。
    二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已办结加强企业监管,严格落实环保要求。
65X4JN20241031065邮箱微山县留庄镇八村养殖肉鸭、猪,气味扰民。微山县大气    11月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肉鸭场实际为微山县静炫养殖场,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排污许可登记备案,不在禁养区内,现存栏肉鸭约6.5万只。该养殖场共建设7座养殖棚,配套建设粪污收集池7座共约1400m
³,收集池均已密闭。养殖粪污经密闭导流沟收集至收集池内,经发酵后还田利用。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实际为李某某养殖场,属于规模化以下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目前存栏量生猪50头。该养殖场建设养殖棚2座,配套建设粪污收集池1座约8m
³,收集池已密闭。养殖粪污经密闭导流沟收集至收集池内,经发酵后还田利用。
    经排查,2家养殖场周边均未发现粪污乱堆、乱排、乱放等行为,但养殖棚、收集池周边可异味较明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一是责令养殖户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处置粪污,喷洒除臭剂,降低异味影响。
    二是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督促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养殖异味逸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已办结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66X4JN20241031066邮箱第一处,经开区运河钢材大市场通往105东侧河道污水管道很多处,排出污水明显有油污,切削液,钢材粉末,冬季河道不结冰,严重影响周围群众健康。
第二处济徐高速经开区收费站废水直排其南侧河道,生活废水经105国道地下涵管通到105路西侧白咀村入村口河道内,污水呈现暗黑色或乳白色。每年发水时候,这些污水会经过河道直排北侧疃里引河,后汇入南水北调工程大运河。
经开区    11月1日-5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济宁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流服务部、济宁经开区收费站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运河钢材市场外排污水,污染河道”问题。信访反映的“105东侧河道”实际为三韩河,河道内共有运河钢材大市场排水管道3处,均为雨水直排口。其中,南侧2处排水口晴天未见明显溢流痕迹;北侧排水口11月5日上午出水口有溢流现象,附近水质浑浊,水面未见油污和钢材粉末。经查,该溢流水系市场园区绿化带栽植浇水产生的含泥沙水漫入雨水管道进而入河。运河钢材大市场已建设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汇入经开区污水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一部分回用给华能电厂、一部分排至东石渠后流入老赵王河。经全面排查,未发现有附近工业企业废水直排河道现场。
    2.关于“济徐高速经开区收费站废水直排河道”问题。信访反映的济宁经开区收费站位于嘉祥县疃里镇与105国道交会处,负责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工作。该收费站产生的废水均为生活污水,日产10方左右,已配备污水处置设备1套,生活用水经处理达标后,顺站区排水管网流至收费站南侧沟渠。现场检查时,该收费站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行为。但发现收费站南侧沟渠杂草丛生,水长时间不流动,淤泥及水生生物腐烂发酵,造成水体恶化,产生异味。经核查,该沟渠与大运河不连通,未发现污水汇入大运河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调查组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三韩河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同时,责成运河钢材市场加强内部管理,严防园区污水直排入河。
    三是责成济宁经开区收费站不得再向南侧沟渠排水。目前,济宁经开区收费站利用现有储存设备对已处理的废水进行储存,用于站区、道路绿化浇灌及道路清洗,不再向南侧沟渠排放。同时,将尽快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现有生活用水排放管网进行改造,合理选点排放。
    三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道对济宁经开区收费站南侧沟渠内的水体进行抽吸,对杂草、垃圾进行清除,维护好周边水环境质量。
阶段办结督促整改,防止问题反弹。
67X4JN20241031067邮箱济宁市王因镇中盛建材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生产混凝土。高新区大气    11月2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中盛建材实际名为济宁中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调取该企业生产记录,发现该企业10月30日存在生产行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措施。
属实    一是现场责令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同时王因街道办事处已对该企业中控设施断电。
    二是加大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企业的巡查频次,确保辖区内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已办结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长效管控。
68X4JN20241031068邮箱济宁医学院宿舍西区(土门子街)自从雨污分流改造完之后,小区内总能闻到一股臭味,尤其是经过施工过的地方,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建议检查工程改造质量,还群众一个清新的居住环境。任城区大气    11月1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水务局、区住建局、阜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点位位于济宁医学院宿舍西区,于2022年6月完成雨污分流,污水管网为封闭管网。经调查核实,因该处污水井长期未清理,井内淤积严重导致排污不畅,并向周边雨水箅子渗漏,造成异味扰民情况发生。
属实    一是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对污水井进行清淤,对雨水篦渗漏情况进行修复治理,杜绝异味扰民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
    二是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雨污管网定期疏通维护,确保排水通畅,严防问题反弹。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已办结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确保管网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