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004939547762/2024-00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于艳解读《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1.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2023年1月6日,住建部提出,“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提振市场信心”。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2.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主要是依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文件规定。
3.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的意义是什么?
为大力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稳定预期和提振市场信心上发挥更大住房公积金作用。
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涉及到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核心内容主要是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和最长贷款期限。首先说一下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变化: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在符合其他申贷条件的前提下,缴存职工建立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举例来说:小李2023年7月1日建立了公积金账户,并在2023年7月-2023年12月连续足额缴存了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小李如想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前,还须继续缴存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才能申请,政策调整后,在符合其他申贷条件的前提下,2024年1月即可申请。
再说一下最长贷款期限的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
在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且 不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的前提下,借款申请人贷款最长期限调整为30年。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日
WORD版:2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