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74985039X5/2023-01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周媛解读《济宁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年1月5日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了《济宁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审服发〔2023〕1号)文件。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围绕职责定位,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有哪些做法?
近年来,全市行政审批系统锚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上下联动,担当作为,全过程、全周期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最大审批力量。
一是树立“有解思维”。梳理形成重点项目保障库,一体实施统筹谋划、动态调整和精细管理。做优一线问需、帮办代办、绿色通道审批,提前模拟开展立项规划、洪评、水土保持等环节的审批手续,靠前破解堵点难点,158个省级、240个市级重点项目审批手续全部依规保障完成。超前完成“七网”工程、陈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黄河下游湿地(山东段)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等重点水利工程的50余项审批手续。
二是落实“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累计办理取水许可516件,新核准取水量8400多万立方米,地表水取用量及占比稳步提升。全面提升洪水影响评价业务水平,加强技术审查,确保设计、施工全面满足防洪要求,先后办理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40余件,涉及跨越河流、水库69处。规范水保方案审查,加强对项目选址选线、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把关审查。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00余件,涉及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300公顷。
三是强化“数据赋能”。将10个水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提升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实现事项要素“颗粒化”,网上可办率达100%。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建立从审批前策划到审批后推送,环环相扣、协调统一的闭环管理体制。累计向监管部门推送相关审批数据1000余条。
二、在两高项目审批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自我局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开展项目审查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审项目立项手续,没有办理新建“两高”项目立项手续,没有新增“两高”行业产能。
一是联合发改、工信、环保、应急、能源等部门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的通知》,明确了“两高”项目审查范围,改进项目审查方式,再造项目审批流程,为我市“两高”项目审批确定了方向。
二是准确理解“两高”项目范围。凡是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范围内的新建(含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属于“两高”项目。
三是落实窗口指导和提级审批工作。对新建煤电、炼化、钢铁、焦化、水泥、轮胎6类“两高”项目的立项实行提级审批,由省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对其他新建“两高”项目履行省级窗口指导程序,由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窗口指导意见,市、县两级有关部门根据窗口指导意见和项目管理权限办理立项手续。对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市级指导、省级报备制度。
四是指导县市区开展“两高”项目管理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两高项目办理审批手续及补办手续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多次参加市“两高”行业全面排查工作专班组织的排查摸底督导工作,对各县(市、区)的“两高”项目进行了全面摸排和复核,全面掌握各县市区已建、在建、拟建两高项目相关情况。多次参加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检查工作,对沿黄重点地区项目入园、“三高”项目及在建、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及现场核查并提出处置建议。
政策 | 济审服发〔2023〕1号关于印发《济宁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