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22-011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济政办发
成文日期 2022-05-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政办发〔2022〕5号 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2号)精神,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贯彻落实《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积极推进《济宁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济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落实。(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巩固提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泗水县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以龙湾湖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建设为示范,推动政策集成创新。稳慎推进汶上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机制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路径。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库,加强农村不动产登记成果的质量监管。规范农村房地一体发证,及时为农户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提升市场准入管理效能。实施跨区税费事项套餐服务,将企业税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简化要求落到实处,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积极推进企业从注册到清算全生命周期集成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完善企业注销指引。进一步落实容缺办理税务注销,优化即时办结服务,落实承诺制注销管理模式,“即办”“免办”比例上升至9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四)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制度实施情况综合评估,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实施,确保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制定前必审查,提升增量审查质量。围绕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涉企收费治理,加大对行政审批中介、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违规收费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五)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根据省、市重点项目清单,对项目规划符合性、用地标准等内容进行落地审查,对符合新增指标使用要求的项目,纳入新增指标保障项目库,分期分批分级保障。落实增存挂钩工作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逐宗落实处置措施计划。推广使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扎实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坚持“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区分情形自主选择落户。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举办我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大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本地医保业务与国家信息平台的适配工作,全面提升医保业务工作效率。按照“四个最”“六统一”要求,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不断优化医保业务流程,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理,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推进异地就医备案自助办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七)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坚持企业需求导向,结合市场改革趋势,持续加深与沪深北交易所及全国股转系统的合作对接,建立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市场化筛选工作机制,进行分类管理,健全上市后备企业全链条跟踪服务协调机制,开展精准培育。加深与齐鲁股权、蓝海股权的合作对接,支持优质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引导已挂牌企业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参与单位:济宁银保监分局)

(八)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全省供应链金融发展核心企业“白名单”,指导核心企业做大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缓解上下游企业融资难题,贯通供应商、经销商和终端客户融资需求,提供票据融资、专项信贷产品等创新型金融产品,为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提供门槛更低、利率更优惠的融资服务。组织金融机构创新适合供应链票据的产品和业务模式,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更便利的贴现、质押等融资。(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商务局)

(九)发展知识、技术要素市场。指导我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依托山东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做好政策宣讲和资金保障。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库建设,面向全市重点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组织“政金企”对接会,提升知识产权质押件数和质押融资额。(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持续完善省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提升政务云网支撑能力。实施数字机关建设行动计划,推广“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深入开展“数源”“数治”“数用”行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力度,依托省数据交易平台,探索开展数据产品登记流通。推动《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公共数据共享工作细则(试行)》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参与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

(十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目标,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启动并完成营商环境检测和大数据分析优化平台招投标工作。继续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出社会办医、内河水运、绿化规划、项目立项、设计方案、获得土地及竣工验收等至少50项涉企政务服务高频“一件事”。聚焦新生儿、老年人、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做实一批民生服务“一件事”。贯彻推行网上“中介超市”,对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实行“申请即入”。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涉企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搭建法企沟通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宣传平台等服务企业发展,健全完善部门、单位与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民营企业沟通协商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十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做法,发挥质量领军企业(人物)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研究制定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推广应用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推进平台,落实缺陷信息采集、分析与研判等机制。组织“品牌日”“质量月”活动,扩大“好品山东”区域品牌影响力。贯彻落实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推进金乡蒜通天下仓储有限公司、山东华通二手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个国家级商贸流通标准化专项试点企业项目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十三)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全力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机制,对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确保公众诉求通过一个平台“办得快”“办得好”“办到底”。按照“政企共建、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机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22年全市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达到1.2万个,到2025年达到1.8万个,实现5G网络在全市城市、乡镇和行政村普遍覆盖。合理布局规划建设新能源基础设施,到2025年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6万台,加氢站数量达到9座。协调铁路运输企业,优化铁路货运受理方式、简化受理环节,优先保障煤炭、粮食等大宗货物及集装箱运力供给。推进鲁西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加快山东淄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济宁祥城北港务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等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制定《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宁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发展规划》,规范提升村级网点建设。打造邹城市、泗水县等地为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结合济宁高新保税物流中心、济宁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的有利契机,推进国际快递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推进跨境寄递物流体系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五)大力发展智能市场设施。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建立起商圈和消费者之间的连接,提升商圈品牌;将商场、商户、消费者的数据结构化处理,进行透视化的数据展现;推进商圈智慧设施、智慧环境、智慧营销、智慧商务、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六大”场景改造提升 。持续推进数据中心载体建设。按照“提质增量”要求,优化全市数据中心布局,推进数据中心扩容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努力创建省级新型数据中心,争取更多省级政策支持。在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共配中心的各品牌共享,推进鲁西南中通智慧电商快递产业园项目和鲁西南邮政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推动行业领头羊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有条件、安装意愿的社区、集中办公区推行智能信包箱布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六)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支持中煤工矿、蜗牛货车等重点垂直电商平台发展壮大。重点开展济宁市工业互联网建设示范标杆培育,2022年争取推动建设10家A级、10家B级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结合济宁市优秀数字经济平台评选、济宁市工业企业设备上云奖补等重点支持政策给予财政奖补。开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宣贯活动,加强网络交易平台法定责任落实,推进网络交易平台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四、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

(十七)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推动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重点发展1—2家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引导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向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医护人员多点执业,促进人才流动。支持举办连锁化、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康复、精神、儿科、产科等专科医院和护理院。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深入开展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试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

(十八)加快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对接境外百展计划,围绕机电产品、农产品等优势行业,优先布局RCEP区域、“一带一路”市场,巩固传统市场,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加强RCEP协定应对,开展RCEP政策宣讲培训,重点推动对日本农产品、纺织服装等产品出口,改善出口产品结构,做大优势产品市场份额。(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十九)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新经济新业态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和执法监督“三平台”深度应用。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分年度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济宁实际扩大参与部门数量和领域,扎实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每年12月底前对全市信用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税收管理、生态环保、医药招采等领域依据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十)维护市场安全稳定。制定实施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工作方案,健全多层次调节措施体系,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工作。做好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提升我市煤炭储备能力,强化电力供应保障。重点推进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梁山物流园煤炭储备基地进行升级改造,年内具备100万吨、2023年具备150万吨储存能力。协调推进兴隆庄煤矿20万吨储备基地建设,争取尽快建成发挥作用。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建好用好“金安工程”,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体系。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监测预警,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打击防范“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对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大胆先行先试,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具体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文字版】济政办发〔2022〕5号 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PDF版】济政办发〔2022〕5号 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解读】《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