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0559Q/2022-02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5-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解读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信息来源: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17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2022年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2号)。我市《实施方案》的印发,对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考虑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要求,深入把握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和重点,结合济宁市发展实际,围绕基础制度、要素市场、环境质量、市场开放、市场监管五大方面,从制约市场体系发展最突出、群众反映最迫切、社会各界最关注、市场监管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入手,提出我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具体路径和主要任务,并逐一落实责任主体,抓好政策的落地落实。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草案)》共包括五部分,二十条落实措施。

第一部分,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包括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4条政策举措,提出推进《济宁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巩固提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农村房地一体发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等具体措施。

第二部分,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包括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发展知识、技术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等6条政策举措,提出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组织“政金企”对接会,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等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包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发展智能市场设施、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等6条政策举措,提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研究制定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打造邹城市、泗水县等地为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等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包括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加快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2条政策举措,提出推动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机构的交流合作对接境外百展计划等具体措施。

第五部分,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包括推进综合协同监管、维护市场安全稳定2条政策措施,提出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制定实施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监测预警,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等具体措施。


联系人:李帅    联系人电话:2967572

文章链接:济政办发〔2022〕5号 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