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21〕8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我市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着力抓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需要制定或者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项目,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5件)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2件)
1.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起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
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调研的立法项目(3件)
1.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调研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济宁市港口条例
调研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济宁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
调研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5件)
(一)完成的立法项目(4件)
1.济宁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改)
起草单位:市司法局
2.济宁市河道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3.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济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调研的立法项目(1件)
1.济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调研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文字版】济政办发〔2021〕8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docx
【PDF版】济政办发〔2021〕8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pdf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宁市司法局局长朱勇志解读《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