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兖政办字〔2023〕4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单建人防工程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打印
时间:2023-01-20
一、制定背景
单建人防工程是指独立建造在地表以下,工程结构上部除必要的口部设施外,不附着地面其他建筑物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可以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平时部分单建人防工程可以作为商场、旅馆、游乐场等使用,为市民生活和休闲提供便利。单建人防工程在建设、维护、使用中由于自然因素或外力因素可能会发生坍塌、水淹、火灾等突发事件,如处置不当,易造成直接危害和次生危害。为有效应对和处置单建人防工程突发事件,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兖州实情,制定了《兖州区单建人防工程事件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制定《济宁市兖州区单建人防工程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济宁市市级单建人防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
三、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规范单建人防工程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我区单建人防工程安全事故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安全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是完善组织指挥体系。设立了兖州区单建人防工程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和职责。设立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调查组、外事接待组等10个专项应急救援小组。
二是科学合理确定预警级别。根据工程类别和事件危害程度,将单建人防工程安全事件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四个级别的人员伤亡数量、经济损失界定与建筑工程事故级别一致。
三是明确启动应急响应的具体要求。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报告。按事件分级标准和相应的级别,启动处置单建人防工程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相关部门、属地镇街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四是加强了事件处置的实时保障。对应急期间的通信系统畅通和维护管理、应急救援装备保障、善后处置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确保单建人防工程事件处置后尽快恢复正常施工或生产。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人民防空事务中心
具体联系人:李长堃
咨询电话:0537-331713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