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5-13228 | 主题分类: |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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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5-09-18 | 发布日期: | 2015-09-18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兖州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15〕45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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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文化 |
成文日期: | 2015-09-18 |
发布日期: | 2015-09-18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兖州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15〕45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兖州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兖政字〔2015〕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兖各单位:
区政府批准区文广新局确定的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2项),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对列入名录和其它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制定保护规划,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以传承和发扬。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兖政字〔2015〕45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兖州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doc
济兖政字〔2015〕45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兖州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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