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6: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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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133号,联系电话:0537-2609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走在前、挑大梁”,立足主责主业,将政务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充分保障了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中心政府及门户网站更新信息271条。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惠民政策知晓度。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实施“商转公”政策,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问政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发布政策原文,灵活运用图文、动漫、数字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解读,扩大政策受众面,保障群众知情权,增强单位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中心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政府信息,明确公开范围,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加强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在全市23处住房公积金服务场所和派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安装了政务公开栏,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提升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线上线下多种媒体相结合,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打造济宁中心“数字人”智能客服,搭建政务公开新平台,充分利用创新数字化应用场景方式,语音识别对话、7×24小时陪伴式贴心服务,最大限度提高公开力度。三是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园区,采取面对面公开方式,耐心讲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政策,与广大群众互动交流,详细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部门协同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工作落实。综合科切实发挥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各科室共同协作逐项落实推进重点任务,有关工作情况纳入科室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推动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8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不够丰富多样。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中心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融入业务等工作,建立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联动学习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形成积极主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断擦亮住房公积金“阳光公积金”的“金字招牌”。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途径。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公开内容,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突破口,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中心工作推进落地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围绕住房公积金强化“租购并举”、支持住房改善、助力城市建设等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实时更新政策信息、发布工作动态、跟进解读宣传,提高公开发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了社会对公积金的认知度、关注度和认可度,树立了“阳光公积金”的良好形象。

(三)2024年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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