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5: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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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吴泰闸路23号1103房间,联系电话:0537-293699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高度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作为推进全市公路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提升公路工作水平,实现信息公开与我中心发展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

主动发布我中心工作动态、主任办公会议、重点工作计划、部门公文、财政财务等多方面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读热点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7条,财务信息(三公经费)6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98条,网络问政35条,通过新媒体微信“济宁公路”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7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督导中心所属各单位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调整完善《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主体和时限。严格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2023年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定期开展中心政务网站系统后台密码更新,全面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加强新媒体与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2023年我中心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平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2023年度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共举办培训班2期,组织公路系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共63人开展了专题培训,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着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公开形式不够灵活、公开内容不够丰富、解读回应方式较少等问题。

下一步,我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开展以下工作:提高图文解读、数字化解读、新闻媒体解读的比例,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济宁公路”、12345市长热线、网络问政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 2023年公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公路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公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优化中心网站和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中心最新动态,全面反映我市公路领域的重点工作和工作亮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完成办理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办理信息规范命名为建议提案编号和建议内容,方便公众查阅。未收到省级、市级政协提案和省级人大代表建议。

(四)通过“济宁公路”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部门会议、专题会议8次,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复、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政务信息18条。保障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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