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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col/col61604/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A区7楼,联系电话:0537—3379870、337986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济宁市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务公开工作为抓手,推进我市科技创新领域政务公开有序开展。2023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发展。
1.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科学技术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千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3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配发解读材料4件,其中,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2件,多角度解读政策2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向公众主动公开政策及重点工作情况共计5次。主动公开部门办公会议27次。
2. 依申请公开情况: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2023年市科技局依申请公开数量(件)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济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审查机制。在制发文件时,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明确标识,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优化调整栏目设置,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及时调整栏目设置,采用首页两侧专栏或飘窗等方式进行“行政执法公示”等专题信息公开,提升搜索查询功能和无障碍浏览模式,为公众查阅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融合发展,在局门户网站首页提供“济宁科技”微信公众号扫码关注服务。
5.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配强人员力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责任到人。二是强化信息管理。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运行机制。2023年初,制定了《济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了专题培训,均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稳中有进,通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和采取多种形式解读类型等措施,有效改进了2023年工作存在问题。
通过梳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市科学技术局在政务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缺乏前瞻性。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强化政务公开意识,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提升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域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年内,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济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按照2023年济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2023年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认真实施。
3.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科学技术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提案20件,建议提案均是促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科学的、前瞻的、具体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局承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并答复,局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多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满意率达到100%。
4.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济宁市科技局以政务公开为牵引,打造更优科技创新服务模式获大众网推广报道。坚持从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发布载体、加强互动交流等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常态化发布,确保公开及时全面、准确高效,为创新主体打造更优科技创新服务模式。
5.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col/col61604/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A区5楼,邮编:272000,联系电话:0537—2967058 、2967258,电子邮箱:nyjbgs@ji.shandong.cn)。
6. 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市科学技术局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7. 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文字版:济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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