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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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col/col61599/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商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37-23203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指导下,修订完善《济宁市商务局主动公开目录》,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2件,并配有图文解读、音频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主动公开党组扩大会议11次,严格落实相关利益方列席制度并配有一图速读;制定《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计划》。2023年,共组织开展11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企业等11个行业领域的45家企业开展检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商务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升答复满意度。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较2022年增加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为100%。2023年市商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慎重把关各类敏感信息,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情况的发生,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落实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合并或者存档更新较少的栏目,提升搜索查询功能和无障碍浏览模式,为公众查阅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二是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无缝交换。在局门户网站首页提供“济宁商务”微信公众号扫码关注服务,方便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获取政务信息,在“济宁商务”微信公众号设置“商务发布”“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专栏并链接到局门户网站,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明确科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组织科室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将投诉电话网上公布,广泛接受群众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政务公开高效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较上一年有所提高,但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市商务局共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提案15件,内容涉及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外贸进出口、开发区建设等多方面内容,目前均已答复办结,代表满意率均为100%,答复情况已于2023年10月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栏中公开公示。

(二)2023年度市商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暂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三)2023年度市商务局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济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涉及市商务局的重点事项建立台账,立足各科室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每项工作有落实。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各科室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创新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2023年,市商务局全力做好促消费工作,细化政策措施,高标准地解读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制定了《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角度对政策进行解读。二是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重点企业负责人走进商务局,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开展全市外贸领域“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调查问卷活动。

Word版:济宁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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