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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37-225397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市民政局网站、“济宁民政”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0余条。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将意见征集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前置条件,通过政府网站开展调查征集,对意见建议逐一进行研究论证和反馈。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出台目的和主要内容等要素,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布后3日内主动发布。同时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梳理归纳解读材料,制作文件图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转办机制,修订完善《济宁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单》,明确各科室的申请事项办理、答复工作、起草送达等工作职责。定期检查测试传真、信函等受理渠道是否畅通。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列入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办理流程和告知书格式。2021年,市民政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按时答复7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坚持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2021年,市民政局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现行有效的局发规范性文件10件,均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并标注了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将政府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安排专人维护管理网站内容,不断优化调整栏目内容。充分发挥“济宁民政”政务微信作用,设置便民服务、民政发布、政策大全3大板块,探索开发关键词智能答复功能,为群众常咨询的婚姻登记、低保办理、慈善捐赠等高频事项提供服务指南和咨询电话。更新乡镇(街道)智慧民政触摸屏终端,对17项主要业务提供办理方式、办理地点、所需资料等信息,打通民政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1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局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3次,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文件,学习培训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职责任务、公开流程、政务公开年报编写、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等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2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公开形式不够灵活、公开内容不够丰富、解读回应方式较少等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在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工作要求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工作素养和基本能力。提高图文解读、数字化解读、新闻媒体解读的比例,增加“政府开放日”活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活动频次,综合运用市长热线、局长信箱、网络问政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市民政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公民、法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2021年,市民政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2021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市民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加强法定基础信息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等方面明确17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局长办公会议15次,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12则,市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公开承诺事项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20则,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补贴政策、社会救助政策8则,按季度公开全市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困儿童各项补贴发放情况,每月公开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人次和资金支出信息等;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5场,其中局主要负责人主发布2场;开展各类政策解读宣传活动120余场;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稿206篇;“济宁民政”政务微信号发布信息124则,关注人数突破7800人。
(三)2021年,市民政局共承办人大议案建议3件、政协提案18件,全部于8月份完成答复工作,建议提案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并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和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四)2021年,市民政局在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完善主动告知机制、提升公众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一是扎实做好重点民生领域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文件制发同步部署,文件出台后在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同步发布解读通稿,形成文件解读宣传合力。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济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慈心一日捐”活动、“济时救”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全市民政惠民工作情况等进行详细介绍,就热点问题现场回答记者提问。二是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工作主动告知机制,梳理13类民政服务政策,制作《民政为民服务手册》20000册,开展“济时救”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活动,将民政政策送到群众手上。提请市政府举办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组织宣传活动40余场,营造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以1月5日、7月5日村务公开“民主日”活动为契机,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村务公开内容、程序、时间等信息,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日”、“民情恳谈日”、乡贤理事会议、红白理事会议等形式进一步落实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方式,现场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低保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问题,切实营造健康稳定舆论环境。充分发挥派驻“民情书记”团队、乡村振兴服务队等民政干部作用,搜集民意、宣传政策、征求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真实评价。通过市长热线、局长信箱、网络问政平台、“一窗受理”收集咨询和建议215条,及时告知群众办理过程和结果,建立健全事项回访制度,力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市民政局暂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市民政局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市民政局暂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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