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30:22


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圣贤路7号,联系电话:0537-234866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要求,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外事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扎实做好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权责清单等法定基础信息公开。2023年,市外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同比增长26.5%,其中:政策法规及解读6条,通知公告11条,外事动态120条,财政预决算5条,公开会议24。发布多样化政策解读材料6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外办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市外办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答复率100%。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市外办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发布本单位政策性文件、非政策性文件、部门文件等。建立政策文件主动推送制度,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按照主题分类,提供精准推送服务;健全政府信息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从源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据可循,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说明了本级政府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渠道情况,提供了网站或专栏网址、新媒体平台和账号名称等线上渠道详细信息,提供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提供了大字幕、大鼠标等无障碍及适老化功能,在首页显著位置提供长者专区,集中提供老年人相关的信息和服务。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发布内容质量高、形式丰富,围绕本职工作做好各项政策发布、解读,整合了政府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方便了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市外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次,主要负责同志批示2次、分管负责同志批示2次,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向更好更高水平发展;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负责科室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会议3次,组织市外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了各项公开工作高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外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需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综合运用图文、视频、H5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

下一步,市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情势变化动态调整。二是健全重要文件解读工作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法规解读的表现形式,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提升公开的广度与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市外办未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1.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外办对照《2023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2023年市外办政务公开工作台账》,严格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措施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保障了各项公开工作高效落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办理答复,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强化工作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外办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条,已按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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