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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圣贤路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6楼A-0661室,联系电话:0537—3239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济宁市住建局主动更新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1769条。加强政策文件解读,2023年解读政策文件3件,完成政策专项评估2件。深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深化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对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租赁补贴发放计划、申请流程、服务指南、分配结果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量184件(包括结转7件),其中信函申请16件、网络申请168件(含13件结转2024年继续办理),与去年相比增加111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工作制度。严格审查机制。在制发文件时,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明确标识,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在制发文件时,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明确标识并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及时调整栏目设置,采用飘窗等方式进行重要政策举措、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加强局微信公众号维护。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设置“互动交流”“综合互动”等专栏,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围绕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政务公开政策性文件相关解读材料的编写、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等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目前主要是政策解读创新形式不够多样。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时,多采用主要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等方式,通过互动直播、现场宣讲等创新形式开展解读较少。
(二)改进情况。深入开展多角度解读,邀请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等第三方主体开展专业解读;创新解读形式,通过互动直播、情景剧场、现场宣讲等创新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济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重点任务分解至各科室,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发布住建领域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细化。
(3)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9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3件、分办9件。建议内容涉及物业管理领域7件、城市建设领域4件、村镇建设领域3件、建筑业市场监管领域2件、建筑节能领域1件,住房保障领域1件,房屋中介监管领域1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件,占15%,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6件,占85%。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监督指导和广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办的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办复完毕,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承办市级政协委员提案41件,其中:主办18件、分办16件、协办7件。建议内容涉及城市建设领域14件、物业管理领域13件、燃气热力领域4件、房地产开发和交易领域2件、建筑科技和节能领域2件、建筑业市场监管领域2件、住房保障领域2件、村镇建设领域1件、工程质量监管领域1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7件,占42%,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3件,占56%,因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受客观条件限制目前无法解决的1件,占2%。在市政协及其工作机构的监督指导和广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办的所有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复完毕,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word版】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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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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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解读】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