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泗水县实验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实验课教学秩序,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实验操作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校园财产安全及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依据校园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及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管理人员(实验员)安全职责
1.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对实验仪器、器材、电路、水路、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与检修,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安全,发现故障或隐患立即上报并整改。
2.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腐蚀性药品、剧毒试剂的采购、储存、领用、回收制度,实行专柜上锁、专人保管、台账登记,做到账物相符,严禁违规存放、私自转借。
3.提前做好实验课前准备工作,按教学要求规范准备实验器材、药品,对高风险实验进行预操作,排查实验环节安全风险,备好应急防护用品。
4.负责实验室卫生、通风工作,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规范摆放器材药品,保障实验操作环境安全;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回收器材药品、关闭水电及门窗。
5.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应急冲洗装置等使用方法,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实验课授课教师安全职责
(一)课前准备
1.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到岗,严禁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空堂授课,提前熟悉实验操作流程与安全注意事项。
2.课前对学生进行专项实验安全教育,详细讲解实验原理、操作规范、风险防控要点、应急处理方法,强调实验室纪律,明确违规操作危害。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排查学生携带危险物品、违规着装等问题,提醒学生做好实验前准备;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不适宜实验操作的学生妥善安排。
4.协同实验员检查实验器材、药品、设施安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二)课中管控
1.全程坚守课堂,规范演示实验操作流程,逐一指导学生规范操作,及时纠正违规实验行为,全程监管学生实验状态,杜绝擅自操作、随意更改实验步骤、混合药品等危险行为。
2.严格管控实验药品取用剂量,严禁学生私自接触、品尝、带走实验药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护用具,防范腐蚀、烫伤、触电等伤害。
3.维持实验室课堂秩序,严禁学生在实验室内追逐打闹、喧哗嬉戏、随意触碰仪器设备,及时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4.密切关注学生实验操作情况,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突发安全隐患,立即停止实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课后收尾
1.组织学生有序整理实验器材、清理实验台面、处理实验废弃物,协助实验员完成药品、器材回收归位工作。
2.督促学生有序离开实验室,清点学生人数,确认无异常后与实验员做好交接。
3.检查实验室水电、门窗、消防设施关闭情况,记录实验课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三、学生实验安全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与实验操作规范,服从教师和实验员管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触碰实验器材与药品。
2.实验前认真学习实验安全知识与操作流程,做好预习准备,明确实验风险与应急措施。
3.实验时按规范穿戴实验服、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步骤开展实验,不随意更改流程、不违规取用药品。
4.实验过程中保持专注,不喧哗、不打闹、不擅自离开实验工位,发现仪器故障、药品泄漏等问题立即报告教师。
5.严禁将实验器材、药品、废弃物带出实验室,不品尝、不触摸实验药品,避免发生安全伤害。
6.实验结束后,按要求清理个人实验区域,配合做好器材整理、场地清洁工作,有序离场。
四、安全隐患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实验前发现器材损坏、药品变质、电路故障、消防隐患等问题,立即停止实验准备,上报整改,隐患未消除不得开展实验。
2.发生化学品灼伤、烫伤、触电等轻微安全事故,教师立即采取冲洗、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联系校医处置;情况严重时,第一时间送医救治,同时通知家长并上报学校。
3.发生火灾、药品泄漏、爆炸等突发安全事故,教师立即组织学生疏散至安全区域,切断实验室水电总阀,启动校园应急预案,配合学校开展应急救援与隐患处置,严禁盲目施救。
4.所有实验安全事故实行第一时间上报制度,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事后及时排查事故原因,做好整改与复盘。
五、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1.学校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实验课教学规范、器材药品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限期整改落实。
2.将实验课安全管理纳入教师教学考核、实验员岗位考核范畴,对履职尽责、防范安全事故成效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
3.对未落实安全职责、违规操作、管理疏漏导致发生实验安全事故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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