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实验高级中学附属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对患病与体弱的学生进行指导使其参加适当的体育活动,在组织学生开展剧烈体育竞赛时,应事先进行身体检查,严禁身体不适者参加。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杜绝“放羊式”体育课的出现,杜绝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在体育课、课外活动中,当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应及时处理,护送受伤学生去医院治疗,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协调工作。同时查明原因,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学校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体育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设施和娱乐设备。
六、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少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不得违规攀爬有关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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