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公安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大数据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公安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大数据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自资规发〔2026〕2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公安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大数据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第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高标准完成全省试点工作任务,让“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从“部分可办”向“全部可办”、从“能办”向“好办”升级,经研究制定了《济宁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济宁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pdf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公安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大数据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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