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51128-11、D20251130-6、D20251204-4、D20251210-14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17:19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51128-11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51128-11号“唐口镇廉屯村洙水河南堤施工无防护措施,粉尘污染严重,道路泥泞,出行困难”信访件后,我市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施工项目,实际为济宁市洙水河治理工程任城段,位于任城区唐口街道洙水河流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清淤(总长14.497公里)、复堤加固(总长19.17公里)、治理排灌泵站(改建12座、维修加固4座)及防汛道路建设(总长14.464公里),项目总承包方为济宁任兴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济宁市金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施工单位根据《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中水务工程扬尘防控要求,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土方覆盖、车辆冲洗、洒水喷雾、运输车辆覆盖及现场清扫等抑尘措施。

二、调查核实情况

任城区前期已通过其他渠道接到群众反映该河堤道路破损导致通行困难等问题,项目已于2025年11月28日停工。

2025年12月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任城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段河道疏挖清淤、弃土运输及堤防加固施工等工程均已暂停施工,河南堤道路未见明显泥泞,现场有部分河道清淤挖出的土方露天堆存未进行覆盖,存在扬尘隐患。经进一步调查,因前期外运淤泥含水率较高,加之施工期间道路洒水降尘,导致河南堤部分路段存在道路泥泞情况。

三、处理整改情况

任城区水务局责成施工单位对清淤过程中的露天堆存土方进行了覆盖,并要求开工后进一步加强施工路段冲洗与清扫频次,对现场裸土及时采取覆盖措施,严防扬尘污染和道路泥泞问题发生。同时,在临近村民居住路段设置围挡,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下步,我市责成任城区政府加大对施工工地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保障周边群众生活环境与正常出行。

 

 

 

 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51130-6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51130-6号“济宁市邹城市田黄镇凉水泉村村东宋某木的鱼塘被上游等驾庄村村民扔的烂桃污染,导致鱼大量死亡,要求尽快查处,执法人员去现场时可以与举报人直接联系”信访件后,我市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鱼塘,实际为邹城市田黄镇凉水泉村村民租赁该村村东青年水库用于水产养殖,水域面积约40亩,平均水深约1.5米,水库整体水流方向为由东到西该水库共有两条水流汇入,一条为上游等驾庄村碾河水库,另一条为水库南岸雨水形成的小溪流。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5年12月3日,邹城市农业农村局、田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宋某木租赁的青年水库上游驾庄村碾河水库污水流入水库水体及进排水口水均呈黑褐色,明显酸臭味,大量死鱼漂浮于水面。水库南岸雨水形成的小溪流未有碾河水库污水流入,内有鱼类正常存活经排查水库内鱼体表未见明显病灶,符合鱼类因水质污染致死特征,原因系前期连续阴雨天气,上游驾庄村村民将烂桃集中堆放腐烂后丢弃碾河水库造成该水库及其下游河道污染水体,进而污染了青年水库水质。12月5日,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中质华检青年水库水质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指标超出《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规定限值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5年12月3日,邹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田黄镇政府组织人员对驾庄村碾河水库、下游河道及沿岸积存烂桃垃圾清理。当天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邹城市农业农村局选派渔业专家现场指导养殖户采取应急措施通过增设曝气设备增氧,抛洒复合微生物制剂与净化剂调节水质种植芦苇、苦草等水生植物,投放螺蛳、河蚌修复生态严控养殖密度指导其通过科学泼洒生石灰等方式改善水质将达到商品规格的鱼捕捞出售,并告知其在水质未稳定达标前不再投放新鱼苗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分别于12月3日、12月5日、12月12日多次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向其反馈了问题办理情况。目前,田黄镇政府、驾庄村村委会正在积极协商赔偿金额等相关事宜 

下步,我责成邹城市政府加河道巡查监管力度,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村庄增设规范处置生活废弃物警示标识,增强村民环保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51204-4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51204-4号“韩庄镇大黄庄村,村南排头沟里有大量养殖粪便,多次反映至今无人治理”信访件后,我市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排头沟,实际为微山县韩庄镇大黄庄村南500米处的一条灌溉沟渠,主要用于旱时灌溉和雨季排涝,沟渠长约450米、底宽约1米、高约1.5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5年12月6日,微山县农业农村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韩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沟渠内积存长约30米、宽约2米、平均深度约0.15米的养殖粪污倾倒带,粪污呈半干涸状态,现场存在异味,沟渠边缘有粪污倾倒冲刷痕迹,初步判定为车辆运输倾倒所致。韩庄镇派出所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因粪污倾倒地点位于农田地间,距离村庄较远,位置偏僻,周边无视频监控,目前未找到倾倒人员和车辆。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5年12月6日,微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采取粪肥还田方式,对沟渠内粪污进行规范清理处置。12月8日调查组再次核查时,沟渠内存粪污已全部清理完毕。

下步,我市将责成微山县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压实养殖户环保主体责任,督促其做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监督和有奖举报,严厉打击偷排偷倒污染物行为,切实维护好村居环境。

 

 

                                                                                                                                                                            

   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51210-14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51210-14号“金城街道办事处保利和府二期新华路与常青路交叉口东北角大面积绿地破坏,硬化建设停车场”信访件后,我市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点位,实际为保利和府小区门面房配套绿化区域,绿化面积约400平方米,位于任城区金城街道常青路与新华路交界处东北角,该区域产权归济宁广济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由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5年12月11日,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绿化区域已硬化为停车场,共设置11个停车位。调查组对沿街商户及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到2025年4月19日夜间绿化区域被硬 化为停车场,4月20日被发现后至今未找到涉嫌人员。济宁广济置业有限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尚未得出调查结论。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5年12月11日,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门前三包”原则,对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进行约谈,依据《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向该公司下达了《综合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破坏行为,限期完成绿化恢复。12月13日,调查组再次核查时,该区域硬化路面已拆除,并按绿化设计标准对该区域播撒了草种。

下步,我市责成任城区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查处类似占绿、毁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