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意见》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济宁市司法局关于对“十四五”期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工信局组织对2022年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意见》开展了评估,现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方式和过程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原则,市工信局采取网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问卷调查了解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意见等方式,组织开展对《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意见》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分析,该规划实施后效果总体在预期范围内,达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目的。
(一)网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5年6月5日—12日,在市政府官网发布征求意见公告,收集社会公众对实施该规划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问卷调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意见。2025年6月2日—6月5日,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该规划必要性、满意度等的评价情况,听取各部门对当前制造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决策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决策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一致情况
经审查,该规划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一致。
(二)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的符合程度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对该规划的必要性、合理性的评价,认为“好”的占调查总数的100%,认为“较好”“一般”“较差”和“差”的没有。决策实施结果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济宁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等决策制定的目的相符合。
(三)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调查对象对该规划可操作性的评价,认为“好”的占调查总数的100%,认为“较好”“一般”“较差”和“差”的没有。通过决策的实施,通过决策的实施,对提升我市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实施对象对决策的接受程度
调查对象对该规划满意程度的评价,认为“好”的占调查总数的100%,认为“较好”“一般”“较差”和“差”的没有,决策事项接受程度较好,得到了社会的认同。2021年政策措施开始实施至2024年到期,我市扎实做好“强化规划管控,严格项目准入,源头把控化工项目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完善配套设施,增强化工园区安全治理能力”“夯实安全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压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决策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
规划实施以来,我市聚力推动化工安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推进化工行业安全水平与技术创新、数字赋能、绿色转型深度融合,该规划的实施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六)决策实施带来的影响和可预期的长远影响
调查对象对该规划带来影响的评价,认为“好”的占调查总数的100%,认为“较好”“一般”“较差”和“差”的没有,规划的实施体现了良好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从近期来看,一直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化工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以安全为底线,2024年,我市7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全部达到D级(低安全风险等级),确保我市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从长远来看,规划的实施持续推动化工行业安全、有序发展,为我市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筑牢安全根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收集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对《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意见》未提出问题和建议。
下步,市工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济宁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决策建议
综合上述情况,《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意见》决策执行情况良好,因该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3月11日,现已到期自然失效。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名和评估单位盖章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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