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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发布日期:2025-05-28 09:56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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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指南

当日挂号时间

 自助机当日挂号时间:(上午号) 06:30—11:15

                   (下午号) 06:30—16:45(夏季至17:15)

掌医手机APP当日挂号时间:(上午号)00:00-11:00

                         (下午号) 00:00-16:30


开诊时间

      医院为无假日医院,周末及节假日正常开诊。

 上午:8:00—11:30;下午: 13:30—17:00(11月—4月),14:00—17:30(5月—10月)。急诊科24小时开诊。

咨询服务

1、预约分诊:当您初次就诊或无法确定就诊科室时,请到预检分诊台咨询,由分诊护士指导就诊。

2、咨询窗口/服务台位置:门诊楼一楼、二楼分诊台

3、在线咨询方式:2653000

就医流程

  1、预约挂号/当日挂号:

我院实行实名制挂号,预约挂号患者请提供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电话预约挂号:预约电话2653060;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夏令制),14:00-18:00(冬令制)。

现场预约挂号:周一至周六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夏令制),14:00-18:00(冬令制);地点: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二楼分诊台

网上预约:添加微信小程序:“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完善相关信息后,完成预约挂号。专家号源提前7天投放。

  2、就诊:

请携带身份证、居民健康卡、社保卡、电子健康卡等就诊卡和既往诊查资料根据号序以及提示的候诊时间点,统筹安排好您的来院时间,就诊前先在自助机签到后至相应科室候诊,等待呼叫就诊。就诊时应向医生如实提供病史等信息。  

    3、缴费及查询:

  经医生诊查后,持您挂号用的就诊卡在自助机缴费,或通过掌上医院、互联网医院终端使用手机在线支付;所有项目缴费后请在一个月内使用,过期作废。

  4、取报告:

  门诊相应区域内配有自助报告打印机,可按规定时间可自助打印报告单,也可通过掌上医院在线查询相关检验、检查报告,通过“HY数字智能胶片”微信公众号获取数字智能胶片。

  5、回诊:

  当日取报告后可在自助机签到回诊,次日回诊请到分诊台由分诊护士安排。回诊限三日内,超过三日(含挂号当日)需重新挂号。

    6、门诊辅助检查预约:

  需要进行超声、磁共振、CT检查的门诊患者,请缴费后持就诊卡、缴费导引单到检查预约中心窗口预约,以上三大检查的急诊请直接到相应检查科室进行登记预约,妇产科超声到妇产超声预约登记 ,其它如检查如胃/肠镜、心电图、脑电图、肺功能等检查,根据缴费导引单提示的信息,到相应检查科室预约检查。各类检查检查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可分类列明。

  7、取药:

  缴费后,持就诊卡、缴费导引单等到药房,按照导引单或手机短信提示的窗口号,到指定窗口取药。

  8、住院:

  需住院治疗的患者,由经治医生负责预约床位通知患者,并开具住院申请,住院申请开出后,请持患者就诊卡、身份证、社保卡到住院处或自助机办理入院手续(部分科室需到住院处集中办理)。

分级诊疗

 本院医生直接联系上级有关单位,由我院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护送至相关转诊单位就诊。

特需诊疗

 

远程医疗

1、服务项目: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远程网络会诊中心成立于2012年,先后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病理中心、山东省影像研究所搭建网络会诊平台,实现影像、心电、检验报告等数据的实时传输、“同质化”诊断。

2、2、流程

3、收费标准

药品退换

   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病历相关事项

一、专用病历:办理诊断证明、病假证明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请携带相关资料到门诊服务中心办理。

  二、住院病历

1、医院在患者出院7—15个工作日后方可完成病历归档,并对外提供病案复印。

  2、患者可以随时在微信端提交复印申请,经审核合格且病历归档后,医院会在第一时间为患者完成病案查询及复印。

  3、病案复印、快递采取统一预收押金50元/份病案复印费,多退少补。

  4、病案复印费按0.50元/页计费,邮寄公司为顺丰速递公司,快递费省内18元,省外25元。

  5、如需要多份不同用途的病历,请您在填写申请时额外备注,感谢您的配合!

  申请审核通过、申请拒绝、价格计算、退费等均会通过微信发送通知提醒,请及时关注并查收。

  除了选择邮寄的方式,您也可以到医院病案室申请病案复印,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患者本人来办理的,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代理人来办理的,携带患者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患者为小孩的,携带小孩户口本原件和父(母)亲身份证原件。

  如有特殊情况身份证无法出示,成人可携带社保卡、户口本,小孩可携带社保卡、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病案室地址:医院餐厅向西20米

  咨询电话:0537-2653128

费用报销

   需报销门诊费用者,请在门诊工作时间到人工窗口办理发票业务,门诊大病慢病患者报销费用时,请按照医保规定进行报销。

特别提示

   ①我院为无烟医院,院内禁止吸烟。②请妥善保管就诊卡、门诊病历及缴费发票等物品,门诊病历及缴费发票遗失不补,因挖补、涂改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③X线、CT、核医学检查等对人体有一定的辐射危害,检查时无关人员请勿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