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报停、复用、维修、过户办理程序及须知
依据《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用户拟停止或恢复用热的,应在当年供暖期结束后至10月15日前书面告知供热企业,供热企业须在5日内为用户办理完成停止或恢复用热手续。用户逾期未办理用热报停手续的,视为继续用热”。依据第四十七条“分户计量装置(含)或者入户端口(含)以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养护、维修、更新和改造。分户计量装置或者锁闭阀以内自有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养护、维修、更新和改造”。
1.报停用暖办理流程及须知
(1)报停流程
用户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供热缴费卡到营业厅办理报停手续并签字确认。
(2)报停须知
①每年供暖期结束后至10月15日,携带供暖交费卡,报停业务当年受理一次,多年有效。新用户在两年质保期内,不建议报停;
②往年有欠费的应补缴往年欠费及违约金,方可办理报停;
③串联系统由用户自行断开室内暖气片加装连通管,经工作人员验收认可后,方可办理停热;
④报停期间,按照产权界定,用户应对产权范围内的采暖设施自行定期维护,如出现漏水,冻坏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产权人负责;
⑤连续报停三年以上,为杜绝因阀门等供热部件内漏造成水淹事件,我公司会将锁闭阀后断管处理,用户申请恢复用热时,我公司免费实施接管。
2.恢复用热办理流程及须知
(1)恢复用热流程:
用户携带供热缴费卡到营业厅,或拨打客服电话。确认信息后,由收费人员开通当年度缴费信息,待用户缴纳当年采暖费后,我公司将安排工作人员提前联系用户,预约上门开启供热锁闭阀。
(2)恢复用热须知
①未分户的房屋恢复用热,需用户自行恢复采暖系统,由供热所服务人员入户验收后,开具验收证明,于当年10月15日前到供热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恢复用热手续,缴纳供暖费后,恢复开栓;
②已分户的房屋恢复用热,用户需缴纳当年供暖费用后,恢复开栓;已断管处理的用户,需明确告知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登记后转办供热所实施接管;
③已报停用户,申请恢复供热,线上缴纳供热费的,请务必拨打客服电话(0537-6353366)进行开通阀门服务。
3.报修办理流程
用户如遇漏水、室内温度不达标等情况,请用户及时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0537-6353366进行报修,客服人员将立即根据用户实际需要进行派单处理。服务人员接到派单后及时与用户联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预约并完成上门服务。
温馨提示:
(1)如发现家中排气阀漏水可将排气阀前手动阀门关闭;
(2)如发现家中暖气片漏水可将暖气片供、回水手动阀门关闭;
(3)如发现家中管道漏水可将室外入户手动阀门关闭;若室内漏水且室外入户阀门无法有效关闭,请及时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0537-6353366)进行报修并告知我公司客服热线人员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我公司服务人员会尽快赶到现场协助关阀;
(4)按照产权界定,用户应对产权范围内的采暖设施定期维护,如出现漏水,冻坏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产权人自行负责。
4.暖气过户办理流程
用户携带房产证(或房产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营业厅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没有房产证的用户需与原房主携带购房合同,各自身份证原件,共同办理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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