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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25-05-23 15:55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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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结合供热公司实际,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特制定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受理用户供热申请。

2、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等服务。

3、本公司所属供热设施的维护及故障排除。

4、用户采暖设施的维修、排除故障实行受委托有偿服务

二、服务准则

1、接待用户带微笑,言谈举止有礼貌,文明服务要周到,办事认真讲实效;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标准。

2、申请采暖用户按规定到山东公用集团济宁兖州热力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然后由公司领导审批,客服中心接到批复后通知用户,由供用双方签订协议书,按协议执行。

3、本公司的法定供暖时间,从每年度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止共计120天,此间公休、节假日不间断,但设备故障和自然灾害影响除外。

4、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整个采暖期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

5、用户采暖设施的维修、改造、更新、排除故障可委托供方实行有偿服务。

三、违诺责任

1、本公司所属企业人员,在供热服务中给用户带来不便或麻烦,及时改正,并向用户赔礼道歉。

2、业务承办人不准对用户出现吃、拿、卡、要;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的经济处罚,对出现重大影响或损失,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投诉与监督

1、对我公司所属企业所做上述承诺实行有效地监督,如有违诺可进行投诉、监督投诉电话为:3401100

2、如对供热企业投诉处理或答复不满意的可到燃热办公室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