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000044333481/2024-027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9-26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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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彦生解读《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9-26 信息来源: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先后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作出顶层设计。2023年1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市供销社代市政府起草了《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县(市、区)政府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以及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文件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围绕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全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25%以上耕地,农资仓储能力跃升至15万吨,培育5个以上省级县域流通服务示范县,经营服务网点全面覆盖所有涉农乡镇及中心村,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一是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支撑。这项工作是济宁市供销社在全国供销系统首创的,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为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规模化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为农服务中心规范提升,推广全流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完善服务保障支持等具体内容。二是完善提升流通服务能力。流通服务是供销社主责主业。《实施方案》提出,围绕城乡居民需求,健全流通服务网络,打造县有“中心”、镇有“站”、村级有“社”连成串的县乡村服务网络“一张网”,不断提升县域商贸流通服务能力。推动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数字化”升级,推动从“基地到餐桌”农产品全产业链体系建设。三是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效。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市供销系统应着重加强的关键部分。《实施方案》提出,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培育有影响力的系统企业,突出联合合作、项目带动,构建市县协同发展格局。深化社有企业资产监管,推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狠抓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基层组织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为农服务的最前沿。《实施方案》落实总社、省社关于基层组织振兴的有关要求,对基层组织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县基一体,不断提升县级社统筹引领能力,推动薄弱基层供销社融入为农服务之中,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方式不断创新、能力有效提升。

问:如何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

答:在落实省政府文件主要任务基础上,结合济宁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基础,把“农业社会化服务”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为更好推动该项工作,今年以来,市供销社强化为农服务载体,配套开展为农服务中心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联合打造“济时雨”农服品牌,推动农业社会化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问:供销合作社如何成为农资流通主渠道和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

答:流通是供销系统的传统主责主业,《实施方案》提出流通服务网络转型升级。近年来,全市供销系统加强与省社联合合作,整合系统渠道资源,开展联采分销、提升经营网络。目前,已整合提升县级集配中心11个、乡镇农资服务站80个,初步形成了跨区域联合、跨层级合作的全市农资流通服务“一张网”。完善提升县域流通网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产品产销结合,组织开展济宁市“供销市集”进社区活动,加强与省社农产品公司、省供应链集团合作,推动济宁供销农产品上架齐鲁云采等各平台,全面助力济宁优质农产品宣传推广。我市成功纳入齐鲁云采直播间省市联动试点。

问:在加强社有企业培育方面将采取有什么措施?

答:近年来,济宁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围绕夯基固本,注重加强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持续筑牢供销合作社发展支撑。围绕社有企业数量不足、规模小、引领带动能力弱等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出支持社有企业依法享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强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深入实施“社有企业振兴工程”,整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经营、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传统业务,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打造实力雄厚、竞争力强、供销社控股的为农服务骨干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