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810B/2024-024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策 |
成文日期 | 2024-09-1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财政局2024年度重大决策预公开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决策程序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3〕1号),《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政发〔2019〕15号),《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9〕14号) | 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出台本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经合法性审查后履行政府发文程序。 | 市财政局 | 2024年9月份完成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后出台正式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