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十二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实验安全管理工作。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自己的小组座位就座。
2.学生实验应在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3.实验前要对照实验内容,清点实验器材,并了解所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
4.实验过程中,不准离座、窜位、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5.进行教学实验时,应做到精神集中,认真听讲;实验过程中,严禁乱碰、乱摸实验室及实验台的各接线端头以防止触及电源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6.实验电路安装接线完毕必须认真检查后,经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复查才允许通电。
7.实验过程中如需重新安装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8.在接入电源时必须认真小心操作,严禁人体触及带电部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事故。
9.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10.实验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将仪器设备整理好放在桌面,保持整齐,并由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下课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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