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即将启用

发布日期:2024-03-12 15:39 信息来源:数据资源和创新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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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申报,缩短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流程,市大数据中心联合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启用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将于3月15日在全省率先启动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着力提升慢特病患者就医诊疗便捷性。

今后,患者在医保系统门诊慢特病备案完成后,可在“爱山东”手机移动端电子卡包中按流程自愿申领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该电子证照加盖“济宁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专用章”电子印章,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效力。申领成功后,患者可不用携带纸质证照,直接通过手机亮证方式办理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特病诊疗报销手续,大大提高了患者办理便捷度。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作为一项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方便慢特病患者就医的重要举措。下步,市大数据中心将按照省级部署,持续扩大“无证明办事”服务领域,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医疗保障等领域的应用拓展,让群众充分享受数字化改革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