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23-09-22 10:00 信息来源: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健全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升电商平台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理能力,规范电子商务领域各类交易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我营商环境,济宁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是重点摸排,建立协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电商平台进行重点摸底排查,调研了解平台经营模式及运行情况,筛选确定蜗牛货车网(山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中煤工矿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家单位作为市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对象,与两家单位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建立重点联系指导机制。

二是靠上指导,完善工作制度。开展《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政策宣贯,讲解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应当承担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责任,指导电商平台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知识产权备案制度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立健全涉及知识产权信息的登记、核验、更新,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入驻平台经营商户的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三是信息共享,协助解决纠纷。在两家培育单位设立“济宁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工作站”,积极支持配合电商平台经营者做好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处理工作,对专利等复杂知识产权纠纷协助进行侵权判定。

下一步,我局将以试点培育工作为引领,总结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做法,通过健全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机制,实施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提升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治理水平,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