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四中手机管理制度
嘉祥四中手机管理制度
1、嘉祥县第四中学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校政教处、团委、学校办公室备案。凡发现末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保管至学期末由家长带走,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回家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