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7 10:25 信息来源: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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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销号的公示

 

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济室字〔2021〕12号)要求,现将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的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摸清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底数,科学划定南四湖自然保护区范围,提高保护区管理水平。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贯彻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自然保护区监管职责,夯实属地保护管理职责,加大对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检查督导力度,建立“保护区服务中心—管护点—巡护员”三级管护机制,定期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巡护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行为,以“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深入排查整治,落实相应整改措施,确保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到位。

(二)组织开展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编制调查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计划用2年的时间,2021年启动,2023年完成,重点掌握自然保护区物种资源现状,系统评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信息,尤其是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物种、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数量等现状,建立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和数据库,研究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保护对策,强化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能力建设,实现生物物种资源长效管理,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结合国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科学划定南四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济宁市已于2020年5月形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报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11月整合优化数据通过省级审核,2020年12月4日通过国家复核并封库,待国家整合优化批复后实施。

(四)实施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数字赋能”工程,加强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2023年底完成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站点观测研究;开展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点升级改造及管理平台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6处管护站点升级改造及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智能平台业务培训,推进智慧型保护区建设。2020年12月4日,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已通过国家复核并封库,待国家整合优化批复后,立即组织勘界立标工作,增加保护区界碑、界桩、浮标、标识牌数量,满足管理需要。

三、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完善巡护管理机制,2021年以来,启用12个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护点,聘用管护员,签订相关协议,进一步健全“保护区服务中心—管护点—巡护员”三级管护机制。落实保护区巡护,严格贯彻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巡护监测职责,重点在旅游旺季、鸟类迁徙期、禁渔期、防火期内加大巡护力度,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保护区巡护80余次。

(二)开展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2021年3月,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印发<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调查任务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截止2023年11月,共完成外业调查24次,初步调查结果为鸟类180种,陆生维管束植物313种,两栖动物6种,爬行动物8种,哺乳动物10种, 陆生昆虫139种,鱼类70种,浮游植物86种,浮游动物47种,底栖动物21种,水生维管植物19种。

(三)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2019年以来,按照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体部署,历经县级预案、市级汇总、省级审核、国家复核等阶段,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和争取协调,于2023年4月以市政府名义将最终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5月,省人民政府将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报国家林草局。

(四)加强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技支撑工作。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实施山东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项目共分两期完成。其中,一期项目于202212月完成,建设3处气象观测场、3座综合观测塔、6块固定样地、完成部分观测仪器购置安装。二期项目于202312月完成,改造科研实验用房870余平方米、新建野外观测道路300余米、完成全部观测仪器购置及安装。开展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点升级改造建设,2021完成6个管护点升级改造工作,配备巡护设备并聘用管护人员,定期开展保护区巡查管护。

四、整改效果

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贯彻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升完善保护区巡查管护机制,扎实推进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完成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建设完成山东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以上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2023127日至20231213日,为期7天。

联系人:李怡逍

联系电话:0537-2967875

联系地址:海关路11号(供销路与海关路交叉口)

 

 

 

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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