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433559K/2023-062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组配分类 | 2020年政策评估 |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的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确保有效制度供给,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济政字〔2020〕79号)自2020年12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8日。
3.评估过程。通过实地调研收集基础资料数据,分析市、县上报的项目资料,以自主评估为主,对《意见》实施总体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严格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行文程序。向有关市直部门单位,县市区、功能区,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方机构出具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意见,通过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审查)。
2.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征求相关县(市、区)、部分市直部门、化工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专家意见,并根据提出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3.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办法施行以来,推动传统能源基地转型升级,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目前,兖矿化工有限公司综合能源补给站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加快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推广,2023年11月13日,市公交集团发布氢燃料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2月4日中标结果公示,采购车辆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10.5米50kW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共计150辆。
4.存在的问题。无。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1.评估结论。建议失效后不再修订。
2.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