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004939547762/2023-062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组配分类 数字图文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1-17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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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关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行审贷分离模式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17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守牢资金安全底线,强化贷款合规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持续有效防范化解贷款风险隐患。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防控信贷风险,规范业务运作,提高贷款审查和决策的正确性,落实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岗位不相容工作机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此模式。

四、重要举措

(一)审批内容

通过对贷款流程梳理,决定对机控程度不高、风险较大的异地贷款实行审贷分离模式,其他贷款业务仍沿用现有审批模式。今后,中心将根据贷款风险程度、审批管理水平等情况动态调整适用于审贷分离模式的业务类型。

政策解读:明确了适用于审贷分离模式的业务类型。

(二)审批流程

采用审贷分离模式的贷款业务,沿用三级审批制,分支机构负责业务的受理和复核,贷款集中审批小组负责业务的审批。

政策解读:规范了审贷分离模式的审批流程。

(三)组织保障

中心抽调贷款业务骨干组建贷款集中审批小组,负责审贷分离模式下贷款业务的集中审批(成员原工作岗位不变)。信贷管理科负责审贷分离模式的制度设计、业务培训、动态调整及贷款集中审批小组日常管理等工作。

政策解读:划分了集中审批小组及信贷管理科的工作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二是认真履责,严肃问责;三是加强沟通,总结提升。

政策解读:强调了各部门落实审贷分离工作的要求。

WORD版:43号关于推行审贷分离模式的通知.doc

PDF版:43号关于推行审贷分离模式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济住发〔2023〕43号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推行审贷分离模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