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68L/2022-044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统字〔2022〕46号 关于开展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政金融局、统计工作处,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政分局、经济发展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政局、统计工作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部署要求,根据《济宁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济统字〔2022〕45号),加快培育高素质、专业化,适应统计工作转型变革需要的基层统计人才队伍,现就开展首届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统计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统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人选的推荐工作。各县(市、区)按照不超过以下名额推荐申报,任城区6名,兖州区4名,微山县6名,鱼台县4名,金乡县5名,嘉祥县5名,汶上县5名,泗水县5名,梁山县5名,曲阜市5名,邹城市6名,济宁高新区2名,太白湖新区1名,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1名。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的范围、条件按照《济宁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各地执行时不得搞变通、打折扣。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推荐申报(10月中旬)。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联合下发通知。各县级统计部门作为报送主体单位,统筹负责本地区人选推荐工作,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推荐人选,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拔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省级、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申报。申报人选需对以下情形作出承诺:(1)未入选上层次人才工程;(2)不在其他人才工程管理周期内;(3)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行为。
(二)资格审查(10月底前)。市统计局根据选拔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资格条件、工作实绩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在充分讨论基础上,提出入选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建议人选名单。
(三)确定人选(11月)。根据专家建议人选情况,市统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并委托推荐地统计部门对候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无异议的,在济宁统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四、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具体工作由市统计局承担。
(一)高度重视。实施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根据入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人选推荐上来。
(二)精心组织。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宁缺毋滥,各单位务必严格把握标准,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确保人选经得起检验。
(三)严明纪律。各单位要严守纪律红线,坚决按照选拔资格条件推荐人选,对人选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认真细致核查。市统计局对参加选拔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对推荐单位通报批评。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Word电子版、盖章PDF扫描版和纸质版)。
2.济宁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审批表(附件1,报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申报人员先进事迹材料限1500字左右(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PDF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
3.济宁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
4.工作实绩及有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PDF扫描件和纸质版,不需要报送原件)。
(二)报送时间及地址。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报市统计局人事科。
联系人:张力元 石雪霖 2966129
邮箱:tjjrsk@ji.shandong.cn
材料报送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综合指挥中心A0429济宁市统计局人事科,邮编272000。
附件:1.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审批表
2.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统计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济宁市基层统计人才
培育工程入选人员审批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 报 须 知
一、其他省级、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需对以下情形作出承诺:
(1)未入选上层次人才工程;
(2)不在其他人才工程管理期内;
(3)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行为。
填 表 说 明
一、用钢笔或电脑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姓名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要简化,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籍贯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照片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
三、职务、职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中的奖励是指所获县级以上(含)奖项。
五、工作简历从大中专院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填起。
六、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
七、此表一式三份,A4纸反正面打印。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时间 | ||||||
学 历 | 学位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 励 | |||||||
拟授予何种 奖 励 | |||||||
工作简历 | |||||||
工 作 实 绩 | |||||||
申报人承诺 | |||||||
(1)未入选上层次人才工程; (2)不在其他人才工程管理期内; (3)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行为。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纪检监察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统计 部门推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统计局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济宁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汇总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学历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称 | 身份证号 | 备注 |
【WORD版】济统字〔2022〕46号关于开展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的通知.docx
【PDF版】济统字〔2022〕46号关于开展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