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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第一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26 16:16 信息来源: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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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一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针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充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学生宿舍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各种火源。宿舍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4、未经许可不准留宿他人。

5、宿舍内严禁喝酒、赌博、不准吸烟。

6、严禁从宿舍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7、严禁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8、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二)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者,没收所使用的违章电器、火源,同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者或屡次违规者及违规后执意对抗处罚者,按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因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火源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肇事者须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和接受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除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外,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3、对于晚归、喝酒、赌博、吸烟、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及未经允许擅自留宿外人或校外留宿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4、对于私接电源、乱拉电线、随意挂布帘和床、墙帷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者,没收违章物品,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嘉祥一中学生宿舍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乱动乱拉电线,乱按灯头插座、大灯泡或各种电器具。

二、不准使用各种器具烧水、做饭、取暖或燃烧其他物品。

三、不准使用和存放酒精、汽油等易燃物品。

四、不准点蜡烛或其他各种油灯。

五、不准存放匕首、三角刀、棍棒等凶器。

六、不准擅自使用和乱用消防器材、电闸刀。

七、不准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无理取闹、起哄。

八、不准擅自撬门、砸锁、翻墙进入宿舍。

九、不准进行推销、代销、买卖等经商生意活动。

十、不准无故晚归或正常锁门上课时间来回、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