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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朝阳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14 15:17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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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二、外来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进行消毒处理方可进入校园。

三、本单位教职工及其他使用的自行车、电动车,进出校门时应减速行驶,并注意安全,车辆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四、上班时间,学校实行封闭化管理,师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确需要出校办事者,需凭出门条或请假单方能外出校园。

五、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按照疫情防控措施,办理登记手续,查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后由被访人员领入学校。

六、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教师或家长陪伴,同时收好学生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

七、携带学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陪同,搬运私人大件物品的,应有本人随行或得到他人允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八、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

九、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教学楼、办公楼等各楼道口的安全情况及锁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