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90W/2022-060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7-1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问答式解读 | 关于印发《济宁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精心打造各行各业职业技能竞赛品牌,为全市技能劳动者搭建展示技能、切磋技艺、学习交流的平台。
二、什么是职业技能竞赛?
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竞赛,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或者特定职业(工种)技能要求,以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弘扬工匠精神为目的,结合生产和服务工作实际,以考核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的竞技活动。
三、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机制是什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市竞赛工作,着力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全省技能竞赛为引领,以市级、县(市、区)级竞赛为主体,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的竞赛体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级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等工作。
四、职业技能竞赛的类别有哪些?
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市级竞赛包括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竞赛和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市级选拔赛。
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竞赛为系列赛事,每年组织一次,分为市级一类竞赛和市级二类竞赛。纳入范围的赛事,冠以“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名称。
五、如何申报职业技能竞赛?
市级一类、二类竞赛实行年度申报制度。拟纳入市级竞赛计划范围的赛事,主办单位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项目代表性、结构情况以及国家、省竞赛计划安排等,综合确定年度市级竞赛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六、申报职业技能竞赛应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申报竞赛的主办单位应当具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与竞赛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人员,具备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条件。原则上承办单位应当具有举办竞赛的实践经验。市级竞赛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竞赛名称、工作目标、主(承)办单位、组织机构、竞赛项目及组别、参赛条件、实施计划、技术标准、奖励措施、经费保障等内容。
七、对参加职业技能竞赛选手人数的要求是什么?
竞赛参赛选手(参赛队)应当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市级一类竞赛每个赛项同一组别,决赛人数不少于12人(队);市级二类竞赛每个赛项同一组别,决赛人数不少于8人。省级竞赛市选拔赛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县(市、区)级竞赛规模,由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八、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主办单位要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联合主办的应当明确各主办单位职责。主办单位应当牵头成立赛事组委会,根据需要可设综合协调、技术工作、安全保障、新闻宣传、社会赞助、监督仲裁等工作组,分工协作组织实施。
九、职业技能竞赛的筹备组织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一)制定印发举办竞赛通知,部署竞赛工作;
(二)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命制赛题;
(三)配备赛场、设施设备、工具耗材等;
(四)配备裁判、技术保障、赛事服务人员等;
(五)落实食宿、交通以及医疗卫生、安全保障等措施;
(六)其他与竞赛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
十、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和技术规则如何制定?
竞赛应当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参照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或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编制技术工作文件,主要包括技术描述、竞赛方式、评判标准、安全规定、赛题或者样题、设施设备安排及清单等内容。技术工作文件原则上应当予以公开,赛题和评判标准赛前不宜公布的,应当公布技术思路或者样题。规模较大的竞赛,可根据情况举办技术说明会。
十一、如何对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进行命题?
市级竞赛职工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编制技术文件及命制赛题;学生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或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编制技术文件及命制赛题。
竞赛内容一般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绩权重原则上不低于70%,可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考试环节,但需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核中。
十二、职业技能竞赛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竞赛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均应当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竞赛举办场地应当满足比赛、观摩需求,场地布置、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格执行竞赛举办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按要求做好赛场内外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工作。
十三、职业技能竞赛的奖励措施有那些?
1.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单人项目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三人项目第1名和二类竞赛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推荐申报济宁市技术能手,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后,颁发证书并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总工会申报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章;属于35岁以下的,可向团市委申报济宁市青年岗位能手;是女职工的,可向市妇联申报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优先推荐申报济宁市三八红旗手。对国家、省和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优秀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首席技师等重点人才工程。
2.纳入市级一类、二类竞赛计划的赛项,竞赛组委会可以对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教练)证书;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单位,可以颁发优秀组织奖;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可以颁发突出贡献奖。
3.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由主办单位或者由主办单位协商相关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十四、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竞赛的监督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竞赛活动进行统筹管理。监督竞赛计划的实施,指导竞赛举办单位公平、公正开展竞赛活动,对竞赛计划执行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统筹协调市级及以上重大赛事的选拔参赛工作。
十五、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主要承担哪些责任?
主办单位对竞赛组织全过程履行主体责任。要根据竞赛规模情况成立监督仲裁委员会或者监督仲裁组,对竞赛全过程实施监督,接受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解读人:韩超;联系电话:0537-2967398
济人社发〔2022〕12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