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76F/2022-02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图文解读 |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省委“严真细实快”作风要求,聚焦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强化工作监督,确保公平公开,与“双减”政策落实和课程教材改革同步部署、系统衔接,与政府履职评价紧密结合、结果互用,切实减轻家长、学生经济负担,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5号)
三、主要目标
(一)普通中小学校是否按照省定目录征订教辅材料,是否符合“一科一辅”规定;中职学校是否选用正版、规范、优质、平价的教辅材料;中小学校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征订,是否签署教辅材料征订承诺书,是否开展征订教辅材料公示等。
(二)学校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和学校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是否符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新型学习终端进校园是否经过审核备案;是否存在违背学生和家长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各类教育APP、教学设备的行为;是否存在以信息化教学作为分班教学依据的行为;是否存在暗示家委会或家长代表组织以自愿购买的形式,群体式购买教辅软件、教学终端设备和网络培训课程的行为等。
四、政策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四风”树新风、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全过程抓紧抓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基础教育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科室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财务科、督导室、教科院、电教馆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协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三)推动任务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要求,对照检查重点,逐项抓好落实。要进一步规范工作台账、信息报送和定期通报制度,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四)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健全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处置机制,高度重视问题线索转办,迅速了解情况,按时处理答复。加强监督问责,严格自查自纠和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对查实问题严肃处理。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内容,开展经常性督导。纪委监委部门将采取一线调研、效果评价等方式,对治理工作进行跟进式检查,从严从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正文:济教字〔2022〕27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